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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24-01-12 19:00:03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函〔20XX〕11号)和20XX年度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彝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强化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石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忠辉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事务。

三、排查检查范围

全县各学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四、排查检查时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要对照附件表册对校园内、外进行自查,并于1月30日以前将自查表册报县教体局安全股。

(二)县级检查组于2月6日前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排查检查方式

(一)县级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学校进行排查检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学习场所(含手续不完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六、排查检查内容

(一)校园内。

1、食品安全方面。一是校园内是否有小卖部(是否有证);二是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

2、校车管理。校车是否定期进行校车例检例保、是否建立驾驶员情况及安全管理台帐。

3、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灭火疏散演练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配齐配足,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标准等。

4、疾病卫生防控方面。是否进行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是否有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是否开展传染病筛查,是否有卫生教育制度等。

5、建筑物安全方面。建筑物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是否存在危房等。

6、安全教育方面。学校是否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设置课程;学校是否开展包括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猥亵、性侵、防溺水、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是否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等专题教育活动。

7、安全保卫方面。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备保卫人员,监控、围墙、防卫器械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进、出入登记是否严格执行亮证登记制度,门卫巡逻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

8、涉及到师生安全的相关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校园外。

1、交通安全方面。排查对所管理的学校周边公路干道是否有减速设施、警示标志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其他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是否符合规定。校车是否跨审批区域行驶;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及“三无”车辆非法运营、超载等集中搭载学生现象。

2、校园周边治安方面。一是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是否实行学校上放学高峰执勤和护学岗位;校园周边是否有“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二是校园周边是否有流动商贩出售食品;三是校园周边是否有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四是校园周边存在的其他涉校安全隐患。

3、学生防溺水方面。学生上下学途中和经常活动的水域,检查是否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4、地质灾害方面。学校是否位于地质灾害点,是否存在地灾威胁;是否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是否对校园及周边的灾害点进行排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的监管;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的幼儿园进行治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各乡镇、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要交办给各责任主体挂牌督办整改。

(三)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各学校、乡镇、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及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禁止脱离检查组私自行动。各检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检查工作期间的公务用车保障,注意行车安全。检查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四)严格时限,按时报送。各乡镇、各中小学将自查报告经校长和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30日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股(县直各学校由校长签字直接报县教体局安全股)。邮箱:,联系电话:。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后于2月8以前将检查对照表交教育体育局安全股。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建党百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贯彻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大安委传〔20XX〕10号)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工作部署。我校按照《普兰店区教育系统开展迎接建党百年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有效整治学校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区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进行风险识别,科学整治隐患,有效化解校园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实施风险管控,进行有效监督,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治问题,确保建党百年期间校园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专干、德育处和教务处成员为核心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由安全专干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四、排查内容及责任人

(一)安全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责任人安全专干)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有:XXX、XXX。设置安全办,专职安全保卫专干XX,每天开展校内外值班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每学期初学校组织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一次,按岗位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岗位职责落实到人。

3、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制订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规范齐全;

4、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并将学生在校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5、学校门口严格落实出入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的进出人员身份识别措施,接待来访人员询问、登记、联系、发证等程序正规有序;

6、学校制订并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有详细的工作台账;(责任人:)

7、学校设立了卫生室或保健室,按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正常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责任人:)

(二)安全教育(责任人安全专干)

8、校园内有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并每月更换内容;

9、学校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XX〕45号)要求,教学楼内创设“安全知识角”和安全教育实训场所;

10、学校每学期至少各开展1次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

11、学校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活动;

12、学校师生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掌握了一定的安全技能。(防震逃生、人工呼吸、意外伤害救护等)

(三)预防溺水(责任人安全专干)

13、学校组织进行防范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学校“安全知识角”有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图书或挂图;

14、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将回执按时收回并存档备查;

1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总务主任)

16、检查学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17、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18、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19、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0、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五)交通安全(责任人安全专干(校车专管员))

21、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2、学校自有车辆接送学生服务的是否办理车辆运营手续,是否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及按规定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台帐”;

23、有校车的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

24、学校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使用包括各类违章车、带病车和无资质人员驾驶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25、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师生集中时间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26、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六)卫生安全(责任人食品专管员)

27、学生午餐由生产企业供餐的学校,是否组建由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餐管理委员会,是否落实了学生餐监管的主体责任及相关工作情况;

28、开办食堂的学校是否建立索证、索票、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29、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是否对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以及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等情况;

30、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七)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总务主任)

31、学校学生宿舍设置是否符合安监、消防等有关规定;

32、学校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学校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34、学校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人教导主任)

35、学校化学实验室及化学实验药品是否按照要求健全落实规章制度;

36、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核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完善设施和器材配备,积极预防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7、购置的剧毒药品和危险品是否“三证”俱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合格证和工商营业证);

38、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仓储是否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分隔(避免混合)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9、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物品的安全(防盗、防火)管理、保管、领用等制度,配有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或药品窖)灭火器,门、柜上锁,双人双锁同时开启;

40、过期失效危险品要登记造册,集中存放,并及时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有效的安全报废处理和销毁方式;

41、学校电教室、微机室等场所的静电、防雷及接地是否经过专业部门审批并进行安全鉴定。

(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责任人安全专干)

42、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43、校门前50米范围内是否有设置早夜市的现象;

44、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45、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46、学校门卫室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公安联网,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

47、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能否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48、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学校是否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五、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0日为宣传教育部署阶段。

6月10日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学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6月11日-20XX年7月1日为各部门负责人自查阶段。

各部门责任人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切实把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最大限度地排除隐患风险。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日-20XX年7月10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阶段。

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校园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强化风险预警防范,把学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具体要求

1、按照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定的有关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2、要注重此项工作的过程性材料的归档,以严谨务实作风,随时准备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三)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安〔20XX〕18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长春市高新区“9·28”重大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教育厅的批示精神,深化校园消防、燃气、新能源燃料、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整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查范围

(一)校园消防

一是学校二级单位严格落实“日巡月查”制度,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突出用火、用电、用气的使用管理;二是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类场所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排查;三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四是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私接电源等违章用电行为;五是加强校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杜绝校内违规动用明火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校园燃气

一是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环节风险隐患,燃气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二是是否存在用餐区放置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瓶问题;三是是否存在液化石油气与醇基燃料混用的问题;四是检查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三)新能源燃料

紧盯醇基燃料、生物燃油、高能聚合油等新能源燃料的排查,学校现无以上三种燃料使用,以后如需使用,需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的通知》(吉安委办〔20XX〕296号)的有关要求从严管理。

(四)食品安全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二是加强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是加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饮食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处置工作机制。

(五)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是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二是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和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实验药品分类、台账、存放等规范管理;四是严格管控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药品和气瓶的采购和存储;五是严格执行管理类药品“五双”管理;六是设立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暂存区;七是实验设备的使用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六)校车安全

一是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驾驶员资质审核、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检查驾驶员上岗证和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三是制定校车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四是更新配备逃生锤、灭火器、三角架等车用安全器材。

(七)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按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年检;二是建立电梯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记录;三是加强对电梯管理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阶段

自20XX年10月5日至10月8日,各二级单位要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填写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二)集中检查

自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校范围进行检查,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隐患整改

自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学校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分类,逐项落实整改。

(四)总结阶段

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各二级单位对本部门安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消除盲点死角,决不能再出现类似安全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对检查的每个管辖区域都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消灭盲点死角,彻底打通堵点痛点。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海报、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加大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四)

根据XXX市教育局暑期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要求各处室、各学年: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学校封闭管理工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暑假期间,我们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在放假前学校各学年、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班会,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通知还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为此,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暑假期间”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暑假期间”学校与学生的安全,彻底清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暑假期间”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一、提高认识,领导挂帅:

学校与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证学校及学生生命财产免受危害,学校在放“暑假”期间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于波为组长,成立暑期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有:安全办主任周瑞海、安全办副主任张岩、总务主任黄永志、校办主任宋延东、学年主任张莉、李佰嵩、程大海。

二、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我校领导在“暑假”放假前要求各学年对本学年的学生再进行一次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去江、河、池内游泳玩耍,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帮助学生在家、外出游玩了解掌握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假期的安全。

2、我校领导在“暑假”放假前要求各办公室主任要对本办公室的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集中力量对各自办公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自查,整理好个人物品并妥善存放,办公柜、抽屉要上好锁。不要在宿舍或办公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上好锁。离校前要关闭办公室及宿舍里的电源开关,确保消防安全。

要认真查找本部门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检查出来的问题本部门能解决的要彻底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校安全领导小组解决,各部门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于检查制度不落实,不认真负责而造成的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安全办在放假前联合各部门要对学校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要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交流中心、锅炉房、车库、变电所等重点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暑假期间安全办要对学校的保安、更夫、收发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更夫、收发员要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接班,加强本岗位的巡查,保安要加强对校园内的治安巡逻,做好暑假期间外来人登记制度,暑假期间校园内不经校值班领导同意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校园内参观逗留,要严防不法分子到学校伺机破坏。

5、暑假期间加强寝室管理力度,宿舍要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学生退寝后,寝室管理员要对所有寝室安全检查,检查每个床位的台灯是否关闭,关好窗,确认绝对安全后锁好各寝室的门。对假期留校学生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出入寝室要做好登记,严禁男士进入女生寝室。

6、暑假期间在校园内施工的车辆及人员必须到安全办登记备案。施工期间不准在校内酗酒,一切货物运出校园时必须由总务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电话通知警卫室,保安方可放行。

7、我校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安全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充分利用学校监控设施,做好全程记录,未经学校允许,严禁与学校正常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严禁教师带领学生进入教室,如违反此规定,学校按违纪严肃处理。

8、暑假期间,新、老校区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对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按时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1)白天值班的老师除了例行安全巡视外,尤其重点对教学楼等各办公楼的外来人员加强管理,对来往办事人员经询问后,必须持有各门卫的会客单据,然后再进行登记。

(2)夜间值宿老师除了例行安全巡视外,要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留宿人员加强管理,加强对在我校施工单位的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

(3)值班值宿教师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对漏报、迟报和瞒报的部门及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未经学校领导请假的老师造成值班值宿漏岗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給予记过处分,并取消评优晋级资格。

(4)中层干部要对两校区值班、值宿老师进行检查是否按时到岗,并在每天晚17:30向本周总带班校长汇报两个校区值班、值宿教师到岗情况,同时要认真检查更夫、保安、收发员的上岗情况,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值宿人员要在学校指定的地点,不准随意回办公室。如暑假期间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值班、值宿的教师请提前向当周总带班校长请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部署会精神,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校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范围和重点

1、防疫防控防传染病工作是否常态化进行。每周检查防疫消毒工作是否常态化进行;检查各班各队每周是否对教室、寝室、运动场进行卫生大扫除;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学生上下学和训练比赛及放归宿家交通安全。各班队是否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学生在上下学或者往返训练途中是否有违规骑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的现象;归宿假回家家长是否亲自到校接送子女或者学生是否乘坐正规车辆;是否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档案;外出比赛所租客运车是否合法合规。

3、饮食卫生安全。对饮用水源和师生食堂规范化管理及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留存取样、购买粮油索证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学期接受市卫健委检查过关。

4、射击队枪弹库安全。每周、每月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检查安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训练枪弹出入使用是否每天进行了登记;枪弹库门锁是否实行了双人双锁管理;放假期间是否对枪弹库实施封存;枪弹库管理员是否24小时在班在岗。

5、校园周边安全及防暴防恐。保安是否加大校园安全防范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政教处是否不定期排查学生寝室,排查清缴管制刀具;门卫室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是否配齐配足安全防范器械。

6、消防安全。检查教学办公楼、学生寝室、训练房、食堂、理化实验室、图书馆、微机室、校内电力线路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配置及定期检查情况;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保管点设置情况。

7、防溺水安全。政教处是否通过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否通过发《告家长安全书》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8、师生心理健康及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对一些思想有情绪、心理有障碍的师生开展排查和心理辅导工作。行政干部是否不定期约谈有思想情绪教职工并做好了登记;班主任、主教练是否掌握班上队上有心理障碍的情况,是否及时向政教处和学校汇报。

9、校外训练项目安全。检查自行车队外出公路训练、射箭项目外出俱乐部训练、激流皮划艇项目外出下河训练安全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4月27日至4月30日。学校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2、自查自改阶段5月6日至5月14日。各部门各班各队按照学校大排查大整改的方案,进行自查自改。

3、督查整改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学校将对防疫防控、传染病预防、交通安全、枪弹库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爆防恐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及心理健康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经各部门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做。

2、突出重点,加强整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改,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真正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精、做细,落到实处。

3、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为确保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扎实开展,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涉嫌违法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六)

为推进全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学生上下学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严查严处“黑校车”,及时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冬季全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乔舰飞、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王木华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仕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校车安全的源头监管校车、公交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落实对车辆日常维护和检查;学校要加强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定期对教师、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每个镇(街)至少组织一次)

(二)强化对严查严重违法车辆的监管学校应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涉接送学生车辆违法举报电话。发现涉嫌超员、无牌无证、使用报废车接送学生的线索时,学校应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交警中队,同时对学生进行劝阻、教育,并拍照取证。交警中队应根据线索,立即组织查处,并对违法车辆依法顶格处罚,消除安全隐患。交警中队应积极巡查,定期与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检查、发现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的,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同时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对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治理发挥企业、学校日常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监督防范的能力,齐抓共管,保证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设立交通安全引导员,由学校安排教师轮流担任,负责上下学期间学生的安全和疏导。针对上学放学、上下班时间车流量大,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从严落实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及家长驾乘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通知》要求,发放《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事故案例及安全隐患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学校要主动与交警部门对接,联合开展“守护平安。幸福童年”等宣传主题活动,通过给学生、校车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录像片等方式,教育学生不坐农用车,不坐非法校车,不坐电动三四轮车,引导学生家长不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学校及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作,确保实效。

教体局、交警部门,要通力协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及时做好统计汇总、调度工作。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七)

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20XX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结合近期我省安全稳定工作重点任务,经研究,于即日起至5月底,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领导分工、工作机构设置、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措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投入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校园及周边安全。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和报警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校园是否实现封闭化管理,是否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等制度。是否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间、地段开展巡逻防控;是否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易肇事肇祸群体、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

2、防欺凌和防暴恐工作。《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组织机构;是否制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是否设置相关机构或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20XX年是否已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是否详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无D级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对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周转房的安全状况;校内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内外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5、交通安全。围绕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是否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校园周边执勤点和护学岗设置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食品饮水及用气、用电安全。着重督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水质监测报告;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7、实验室安全。督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8、网络和舆情安全。是否建立网上24小时动态巡控措施,是否建立舆情危机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9、防汛和防溺水安全。主要督查防汛的迎汛准备工作,包括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预防溺水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督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溺水安全预案、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等情况,特别是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10、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督查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上下学时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组织

(一)本次集中行动采取各地各校自查和督查组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督查整改工作。

(三)省级派出9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厅领导带队,成员由教育厅、公安厅、高校和市教育局选派。教育厅相关处室参加人员由厅分管领导自行确定(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巡查。督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技术防范、食堂食品及电气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四)情况反馈。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5月15日至25日,各督查组对各市及相关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各督查组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到相关市实地督查时间。

(二)督查组在每个市应督查2—3个县(市、区),不少于10所学校(济南、青岛不少于15所)。实地督查应涵盖高等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3所。

(三)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及各类材料报送工作。各市确定1名联系人于5月11日前报各督查组联络员。

(四)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被督查学校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各督查组于5月30日前形成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见附件2、3)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各市及有关高校要根据省督查组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八)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教育局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权益保护信息严格保密原则,坚持首问责任制,坚持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二、时间安排

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9月6日至10月28日

有效实施阶段:自方案发布日起长期有效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教务主任

督导主任

大队辅导员

总务主任

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促进全校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严守道德底线,关心关爱学生。

公布荷塘区教育局保护学生权益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做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家长、学生知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落实校园安全“四防”措施

1、确保学校校园施行全封闭管理;

2、学校配齐正规专职保安;

3、学校安装好一键式可视化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4、配合公安等部门落实护学岗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副校长室、总务处

(三)预防校园内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聘请专职法制教育副校长(明照派出所彭鸿应警官),切实加强师生法制教育,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杜绝学校教职员工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和高年级学生侵害低年级学生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大队部、各班

(四)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电游室、音像室、桌球室、按摩室、棋牌室、歌厅、舞厅、网吧、彩票销售点,人流诊所和成人用品店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

(五)关爱留守未成年人

建立健全留守未成年人台账,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信息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严格落实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六)持续抓好校园安全整治

1、加强定制公交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黑校车”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督导室、各班

2、落实“六级”防溺水工作机制,长效开展好防溺水隐患排查、安全管控、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演练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4、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书记室、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为民解忧、为民排难的好事、实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高效的措施抓好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2、讲究方式方法。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既要突出重点(如学生欺凌防控等),又要突破难点(如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更要消除盲点(如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等)。

3、压实部门责任。全校各部门、每一位教师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校长室、书记室、督导室将对各部门、各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责。

4、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中,认识不高、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顶风违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问责。

5、及时报送情况。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点体现问题及建议)按要求报告校长室,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专人(学校指定黄军)向区教育局(联络员:谭文军,联系电话:13707332561)报送学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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