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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高三作文800字

2023-07-11 17:39:01高三作文打开翻译

动物高三作文 (一)

有一天,我好奇地问自己:“既然自古以来动物就是人类的朋友,那么动物和人类之间必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果我是动物,可能会是什么动物呢?”为了解开心底的疑惑,我迫不及待地去追寻答案。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厨房,来到了妈妈面前,气喘吁吁地说:“妈妈,如果把我比作一种动物,你会把我比作什么动物?为什么?”“我要把你比作一只小蜜蜂。”妈妈和蔼可亲地看着我,双手摸着我的脸,笑嘻嘻地说:“因为只要是你喜欢做的事,你就像蜜蜂采蜜一样专心致志地去完成。”“谢谢妈妈。”我喜上眉梢,用力拥抱了一下妈妈,手舞足蹈地跑开了。边跑边想:我以后会坚持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知识的百花园中翱翔。两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

我摊开双手,上下挥舞,像拍打着翅膀一样悄然飞进了书房来到书桌旁,轻轻咳了一声。爸爸抬起头来,扶了扶鼻子上的眼睛,关心地看着我。我连忙解释道:“爸爸,我没有生病,只是想问一个问题。”爸爸如释重负地说:“尽管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把我比作一种动物,你会把我比作什么动物?为什么?”爸爸放下手中的书,缓缓站起身来,走到我身旁,轻的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想了想哈哈笑着说:“你呀,是只小猴子。脑子瓜很聪明,学啥都学的快。但是又很调皮,有时候让你往东,你偏偏变着法子往西,专门唱反调。”我听了爸爸这番话,脸上感觉一会白一会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暗下决心:“我要把不听家长话的坏习惯改掉,做一只机灵可爱的小猴子。”

恰巧,表姐来家中做客。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她。“姐姐,如果把我比作一种动物,你会把我比作什么动物?为什么?”

“你是一只小狗,你的鼻子太灵敏了。”姐姐不假思索地说,“哪次到我家,你不是鼻子稍微一闻就能找到好吃的。我的零食不知道让你偷吃了多少?不过,我最喜欢小狗了,所以你就我的小宠物狗!”“那你以后可要藏好你的零食啦!”我学着小狗“汪、汪”叫了两声。

同样的问题,我又电话咨询了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和外婆,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商量好的,他们给出的是同一个答案,说我是只大熊猫。还说熊猫是国宝,而我就是他们眼中的国宝。

我用心地体会着这些回答,渐渐地解开了内心的疑惑。我想把我比作蜜蜂、猴子也好,比作小狗、熊猫也好,重要的是我感受到了家人给我沉甸甸的关爱。

动物高三作文800字5篇

动物高三作文 (二)

姥爷给我买了一只鹦鹉,特别惹人喜爱,尤其是它那一身漂亮的羽毛,红绿相间。绿的羽毛像路边的青草,让人感觉到非常清新自然。红的羽毛像一团火焰,让人充满火热的激情。

它的身子和头好像是连起来的,跟没脖子似的。但仔细一看,它是有脖子的。它脖子上的羽毛特别多,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小胖子一样。

它全身穿着绿色的“外衣”,在绿“外衣”上还有一些小墨块。鹦鹉的嘴黑灰黑灰的,伸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往下弯曲,像老鹰的嘴巴一样。鹦鹉的眼睛特别圆,像一个黑白间的玻璃球。翅膀的颜色多姿多彩,五光十色,特像舞台上演员美丽的衣裳。

喂养鹦鹉的时间长了,我和它便有了感情。它像能听懂人话似的。有一次,我对鹦鹉说:“飞过来”,顺便指指我。我心里本来想它不会飞到这儿来。但我却惊奇的发现:它竟然慢慢的飞到我的肩膀上,并且啄我的衣服。妈妈和姥姥都被鹦鹉这一举动惊呆了。我高兴的拍手大叫到:“太棒啦!我的鹦鹉听懂人话喽!”为了证明这不是巧合,我又指指妈的妈,说:“飞到那儿去!”果然,它又像个听话的小精灵那样飞到妈妈的头上。我不禁心中暗喜到,果真是听懂我的话了。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鹦鹉能听懂人话。

渐渐地,我形成了一种习惯:一有空就和我的鹦鹉玩——给它讲故事、给它洗澡、帮它梳理羽毛。有时我调皮的时候,还用手指轻轻地夹住它的嘴,拽住它的脚,让他无法飞走……

但这时候它会对我表现出强烈的反抗——在我的手上拉恶心的便便。但是我依然觉得非常快乐。

可是,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一个晚上,不知怎么鹦鹉笼子的门开开了,它顺着窗户飞走了。那段日子我非常不开心,感觉像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整天无精打采的。后来妈妈告诉我,鸟儿的家在天空,它的快乐是在天空自由的飞翔。既然鹦鹉是我的好朋友,就应该让它回归自然,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而不能因为自己的快乐就把鹦鹉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

听了妈妈的话,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从小,我们就应该树立爱护动物的思想,让它们得到真正的快乐!

动物高三作文 (三)

可爱的动物总是能引起主人的好心情。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那只长相奇特的小兔子。想知道它的趣事吗?那就快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说这只小兔子长相奇特呢?原来啊,寻常的小兔子都是毛色雪白雪白的,可我家这只兔子却不一样。这只小兔子的背上的毛有两种颜色,一种是白,另一种正好是白的反义词――黑。那白色的毛柔软平滑,白得没有一丝杂质,似乎能和冬天的雪花相媲美,让人忍不住想起天上的云朵,漂亮极了;那些黑色的毛似乎是用墨水染上去的,使这只小兔子的背上看上去仿佛泛着黑夜的光泽。这只兔子一身的毛好像古时候的锦缎似的,颜色艳丽且及其华丽。我不止一次的想过,假如我家来了织女,那么她若是看到这只小兔子身上的毛,也一定会自愧不如吧?忘了和各位读者说,这只小兔子因为毛色奇特而有光泽,所以取名为“亮晶晶”。

亮晶晶非常活泼。也许是因为正当壮年,它顽皮好动,有一次我给它喂食,忘记关紧兔笼的门,结果呀,亮晶晶是满屋子的跑,怎的么抓也抓不住。后来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使出了浑身解数,用了“美食计,”才把它抓回去。

告诉你们个秘密,亮晶晶有个爱好,那就是吃,它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吃货。我给亮晶晶喂的东西五花八门:有美味的兔子饲料,有新鲜的白菜叶子。嘿!还有爽口的莴苣叶呢!亮晶晶很会挑,也许知道我喂它的食物中,莴苣菜叶质量最好,味道也不错,短短几日,它就对莴苣菜叶情有独钟了,要是喂它别的啊,它会用绝食来抗议哦!这里有必要提一下亮晶晶吃叶子的形态。

每到吃莴苣菜叶时,它像饿死鬼投的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用前爪捧起菜叶,闷着头,用三瓣嘴里锋利的大门牙,“咔嚓咔嚓”,像机器在运作一般,一大片菜叶马上就被它“消灭”,在它的肚子里“安家落户了”。吃完一片再吃一片,我家菜园里的莴苣菜叶“供量”都不足了!唉!亮晶晶啊亮晶晶,我家都快被你吃穷了,你就不能控制一下饭量吗?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更了解我家亮晶晶了吧?欢迎你随时来我家参观哦!

动物高三作文 (四)

我特别喜欢小动物,一天爸爸说要带着我去宠物店买一只小狗,我一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连忙说:“好!好!好!”紧接着,我们就向宠物店出发了。

我们走在街道上,小鸟在唱歌,柳树摆动着它那长长的“头发”,路边的小花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芳香,太阳公公向我们微笑。今天是多么的美好!

到了宠物店,我进去一看,哇!有这么多可爱的小狗,我看得眼花缭乱,不知道该选哪一只。正当我纠结的时候,一只金黄色的金毛小狗映入了我的眼帘,它长得十分可爱,胖乎乎的,眼睛里充满了童真,我很喜欢它,就让爸爸把它买了下来。

买完了小狗,我就欢快地回到了家里。我一天到晚都在跟小狗玩耍,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王大犇,小狗可喜欢这个名字啦!因为我一叫它它就朝我跑过来。

有一次我坐在大犇身上,让它背着我走,走着走着,我还没缓过神儿来的当儿,它摔了我一个底朝天,这可丢死人了。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里,这的让我感觉很不好意思。

一转眼,几年过去了,我们搬了新家,我心爱的大犇也长大了,变成了大狗,可是就是因为物业放老鼠药,把我的大狗给害死了。

记得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带着大犇出去遛弯儿,大犇东闻闻西瞧瞧,它对这里感到很好奇,我们转了一圈就准备回家了。回家的路上,大犇不对劲了,它特别没精神,一点儿也不开心,过了不一会儿大犇竟然一动不动地躺在路上。我看见大犇的舌头变紫了,就急忙告诉爸爸。爸爸一看说大犇中毒了,让我先回去,他开车带大犇朝医院急奔。可是已经晚了,大奔在路上死了。

听到爸爸说大犇死了的消息,顿时,我泪流满面。伤心的爸爸看到我的样子,也劝我说不要哭了,可是爸爸又何尝不伤心呢!

失去了大犇,我就没有了玩伴;失去了大犇,我就像失去了一个家人。我这才深深地理解生命的含义:生命对于人类或者动物来说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大犇,我想你,我会永远记住你的,直到永远。

动物高三作文 (五)

以前我喜欢狗,但又怕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不能与狗友好相处。

原来,我家养着一只狗,是姐姐从网上买来的。它一只金毛寻回猎犬,我们给它了一个名字——妮妮。

起初,这只狗很小,我很喜欢它,但是却又怕它。它一直追在我后面跑。它的毛是白色的,想雪一样的白,别的人都说金毛是黄色的毛,或许是太小了。

我想,它现在还小,如果现在让它不咬我,并且不抓我,我能和他玩我也就达到了目的。我先停下来,它在后面也“刹车”了。他坐下来,用那蓝宝石般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先去试探一下,看妮妮是否会咬我。我蹲下来,用手抚摸了一下妮妮的头,他并没有去要我,二是“点了点头”舔了一下我的手。他终于老实下来了,好可爱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摸她的。感觉太爽!

在我家里,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让后爬到我床上,朝着我叫两声,先把我叫醒。接着,再去叫醒别人。所有人都很困,他到摆着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写作业时,他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写作业。我也拿她无奈。它在屋里到处乱窜,吵得我无法学习。他一会儿跳到我桌子上,自豪的模仿一的声狼叫,感觉自己十分神气的样子。接着又跳到床上。哦!我才叠好的被子!这下又要被这个调皮捣蛋的妮妮给弄乱了。我实在受不了他了。他再次跳到我桌子上,坐下来朝我我看,我叹了一声气。这下可激起了妮妮的兴趣,一阵狂叫后,就跑出了屋子。我也更加喜欢妮妮了。

过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现在。妮妮已经长大了,用一个字来形容他就是——肥,小时候的它,我还可以包起来,一点都不像只金毛,现在,才像只真正的金毛。的确,他真是肥啊,有40来公斤,和我差不多重!

妮妮走在路上,就像是一个打了胜仗后凯旋归来的勇士,真是霸气!可威风了,别的小狗见了它就好象见了一个狗中的巨人使得,有的大胆些,敢上去叫两声,妮妮一去咬,它们就闻风丧胆的吓跑了。有时就连路上的行人都害怕它。体型庞大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还是要看胆量大还是小。有的时候,都会被另一栋楼上养的吉娃娃给吓跑,回来时,你你也就不敢再威风了,特像打了败仗的勇士回归了。

我喜欢狗,因为有了狗,才使我的生活不再无聊,而是每天都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我也想说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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