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当我伤心时,它总陪我一起哭泣;当我烦躁时,它总是帮我稳定情绪;当我饱尝压力之苦,它总会设法让我放松心情;当我无聊难耐时,它总会让我快乐无穷!它因此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学二年级时,某一天早晨,一群长得比我们高大、手上又拿着奇怪东西的学长姐,来到了我们的教室。学长姐用那些奇怪的东西开始表演时,那些乐器所演奏出来的乐音忽而高亢、忽而低沉,那动人心弦的声音,让我有股感人之深,动心之切的感受。就在那一剎那,我偶然遇见了“它”,也爱上了“它”。
慢慢的,我开始去接触它、努力去感受它。因此我就从基本功努力练习。刚开始十分简单,但并非一切都十分顺利,随着我的进步,所要练习得曲调愈来愈困难、技巧愈来愈复杂。我每天努力持续的练习,甚至再找时间努力的加练,但还是无法练好,让我的信心跌落了谷底,被挫败给吞噬了。在这时,有了朋友的鼓励和陪伴、家人的认同和支持以及师长的`勉励和教诲,使我又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动力,因此我更加努力的拼命练习,终于,我尝到了成功甜美的果实,那种快乐就像是血液,流经了整个身体,而让我燃起了对它的热情!
生动而活泼的音乐,让我充满了乐趣;优美而自然的音乐,使我放松心情;细腻而婉转的音乐,帮我稳定情绪;缓慢而哀伤的音乐,陪我一起哭泣。音乐,是我在人生中,偶然遇见的友伴,也是我人生里的一把钥匙,不仅开启了我对音乐的认识,更启发了我的智慧与潜能,甚至为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第2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我敬佩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个朋友,她叫李丽。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这是她看起来显得特别可爱。
李丽几乎具备一名优秀学生的所有优点。我最敬佩的是她的学习,她学习好,不管是奥数、电脑、作文还是其它方面,她每一科都很优秀,并且还很会说话。她很爱学习,她也在四年级,她是数学课代表的学生,所以她对数学特别有兴趣。每天都会留很多作业,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一些奥数题,经常是晚上十一二点才睡觉,早上还得早起,特别累。以前,我还以为是她父母硬要求她做的,后来得知是自己要求做的。我就明白了,李丽以前就说过觉得做题是一种乐趣,能够多做题也是对自己本身知识的提升,虽然累点,但收获多呀。李丽的心胸特别开阔,对朋友特别宽容。有一次,她向我借了一本书,很久都没还,我着急了却老是找不着她人,以为她想赖帐,于是就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后来,朋友告诉我,这事传到了李丽的耳朵里,这下完了,她今后肯定不会理我了。果然,过了好几天了,她都没给我打电话,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闷,想出去玩害怕出去不小心遇到她,她当街说起我来,那多没面子。所以我还是在家里待着,这时,我突然收到了李丽的电话,要我出来和她见一面。见面前,我还以为她一定会说我呢,没想到一见面,她倒先说了一句“对不起”,还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了我,我当时就愣在那了。我问:“那我在背后说你坏话的事呢?”她看我这样说,赶忙拉起我的手说:“过都过去了,走玩去吧”说着拉着我的手就向球场跑去。此后,我再也不说她坏话了,我对朋友也变得宽宏大量了起来。
她值得敬佩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守信用、大方、助人为乐……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
第3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我家里有一个小黄人闹钟,它摆在我房间的床头柜上,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小黄人小闹钟样子就像一个小黄人,它的外壳其实是小黄人的衣服,主要由黄色、蓝色和棕色组成。你看,这小黄人身着蓝色背带裤,戴着一个棕色的眼镜,脚下上还穿着华丽的棕色小皮鞋,一幅帅气又滑稽的模样。它天天笑口常开,看上去有笑不完的开心事。
小闹钟的钟盘长在肚子上,里面的12个数字均匀地分布着。在钟盘上最有趣的要数三根指针了。
你看,秒针弟弟十分的淘气,天天不分昼夜地奔跑,不知疲倦。它那劲头,简直就是一个长跑运动员。
分针哥哥显得十分悠然自得,它走着方步,吹着口哨,大摇大摆的,显得气定神闲。你看它,等秒针弟弟跑了一圈,它才悠哉游哉地迈开第一步。
时针爷爷就显得老态龙钟了,他拄着拐杖慢悠悠地,不急不缓走着。它那沉稳的步子,始终保持着一个调子,从不出错。
小闹钟的背上有两个旋钮,它们是用来调整时间的,左边的用来调分针,右边的用来调时针,保证着时间的准确性。
我的小黄人闹钟每天早上都会在6:30准时“铃铃铃……”的响,声音由轻到重,只有等你起床,按下它头上的小按钮,它才会停下来,同时它还会说:“哔哔卜卜。小懒虫,终于起床了!”
我的小黄人闹钟已经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他天天早早地叫我起床,不会让我上学迟到,不会让我白白浪费时间。我也很喜欢它,很爱护它,不让它受到一点伤害和损伤。这样,它就能一直准时地叫我起床。
第4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优雅的女孩;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我的好朋友是一个是一个忧郁的女孩;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这就是她的性格,她是我这辈子最值得深交的人,是我最信任的人,是我最喜欢的人。
她小小的眼睛里透发出的是万仗光芒,而她那张“血盆大口”里吐出的却全是些闲辈之言,让人不得不对她有所“恭维”。她舌头、嘴与鼻子联合发出的疯言疯语,让人不敢走近她半寸。
但是,现实中的大部分的人都拥有一个怪称——“多面人”(指多种性格的人)。而她,也是“多面人”中的一个。
当她正经起来时,却是让人自觉的退出她周围的三寸远……因为,在她认真时去打扰她的人,就只有这几个后果:一、被骂走;二、被无视;最后一个,也是最不可能的一个:她的事情刚做完,然后兴高采烈地拉我们一起去……发疯……
当她优雅时,她却又像一个磁铁般把我们这些铁(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嘛)给“吸”过去,巴不得与她畅谈所有。
当她调皮可爱时,却又不得不让人吐槽。婴儿般的声音吐出的汉字是那么的细腻,那么的……神经质。
当她忧郁时,却又能勾起所有人的怜悯之心,让人不得不去安慰,不得不去心疼。只因为,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眸中透出的伤感。
她,就是我的好友,从一年级就一直陪伴着我的好友——许文雯。她是我的信仰,也是我心灵上的依靠。就算我们会在不久后分开,但我也相信——心不在,人在。念一生、姐妹情深!只要心中有对方,那么我们的友谊就依旧存在!
第5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说到我最亲密的朋友,非军毫莫属了。他是我相伴8年以来的“死党”,我和他,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
军豪,人高马大,结实强壮,白胖胖的脸蛋,经常两腮通红,像个大苹果似的,很招人喜欢。他仅大我一岁,他讲情,我讲义;他助人为乐,我也乐于助人;我们有许多共同语言,两人可谓“黄金搭挡”了。
很难想象,他只是我爸爸公司里一位员工的儿子,而我却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我和他初识时那年我5岁,我在爸爸公司里玩搭积木,他跑到公司里看他妈妈,我在一旁积木搭了就倒,倒了又急,这时,他跑过来教我搭帮我搭,那么耐心,那么老练。记忆中那时的他像个小哥哥。后来,他几乎天天来陪我玩,我也每天惦记他来了否,就这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无话不谈,最亲密的朋友。
我们之间还有许许多多的趣事,说也说不完。新年时放鞭炮,我的手不小心被炸了,整个大拇指被烫得全变黑了,还慢慢地起水泡。我那时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痛得全身紧张,直冒冷汗,却不敢告诉妈妈。军豪见状,飞速跑到小卖部,买了个止血贴给我。他小心翼翼地帮我清洗伤口,再贴上创口贴,还一边安慰我,我感动得都鼻子发酸。小时候我们还是电脑迷,很小就开始会按鼠标了,我们最爱玩的是枪战游戏,还曾经在爸爸公司里“结义”——说得上是“厂中结义”,我还给他买了把“迷你枪”,算作送他的信物。
最令我难忘的是有一次,军豪的爸爸妈妈有事,叫我们家里照顾一下。可是,到夜晚他们还没回来,军豪只好住我们家,我可是“幸灾乐祸”,恨不得他父母不回来一直住这儿。那天晚上,妈妈为我们铺好了两条被子,我兴奋得彻夜难眠,俩人一直聊着聊不完的话题。
如今,我们俩都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要面对毕业考,也联系得少了,但是一到星期天,我们就相约到我爸爸公司里见面,一见面就拥抱,侃谈自己的近况,丝毫没有任何秘密,还是那么亲密,那么友好。我们还约好一定要一同考上实验中学,成为同学后天天可以见面。
第6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对面走来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她是我兴趣班认识的朋友——贞贞,她长着一张俏皮瓜子脸,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鼻梁,使她看上去像个美国女孩。她一笑,双脸颊就会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贞贞的笑容任何人都无法抵挡,加上她身后来回摆动的小辫,真是美得没话说。男生们在她美丽的笑容下,常常会举起手,乖乖投降,任她摆布。哎,这么完美的贞贞有一个无法改正的缺点——爱讲废话!
坐在贞贞旁边,她的嘴巴永远像一个坏了的水龙头,一打话匣子,就怎么也关不上。这不,她又在我耳边滔滔不绝地讲废话了。“嘿,可楠,我告诉你哦,昨天,我爸爸又带我去肯德基了,肯德基的餐品可丰富了,你知道的吧,新奥尔良烤翅啊,劲脆鸡腿堡啊,鸡米花,甜筒……”贞贞全然不顾我愤怒的眼神,还继续自顾自说下去,“听说吃多了要发胖要早熟,下次我再也不去了……”我简直要发狂了,恨不得撕块透明胶条把她的嘴给封上。而且贞贞说话的范围特广特跳跃,比如在吃午饭时,她从控诉食堂饭菜太难吃讲到香喷喷的东北大米,从东北大米讲到乘坐飞机去旅游,从坐飞机再讲到希望小学的贫苦孩子,然后开始描述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她的幸福故事还没开始之前,我已经把语文课作完成了,而她的饭还没吃完。
当然,你们可不能认为贞贞除此以外就没有优点了。她虽然嘴巴不争气,可她的手很争气,她能写出一手漂亮清秀的钢笔字。
贞贞那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跟她的勤学苦练是分不开的。刚上暑假班那会,贞贞的字远远不如我。但是,每到下课。她就拿出自己的练字册,认认真真一页一页地写整个暑假,她从来不曾间断,再忙再累,每天坚持练一页。一个月后,她的字大有进步,居然还练就了一项神功——在吵闹的环境下,认真做自己的事,这是我自愧不如的。
贞贞,一个有个性的女孩,一个爱讲废话的女孩,更是一个勤学苦练的女孩。我喜欢这个多变的朋友——贞贞。
第7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她那粉嘟嘟的俏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弯弯的修眉,小小的鼻子,樱桃小嘴,显得那么美丽大方。她的名字叫兰兰。
兰兰是一个非常诚实善良的好孩子。有一次,到她做值日组长,管理卫生整洁。那一周正到我扫地。我想:我和兰兰是好朋友,扫与不扫都没关系,反正她不会向老师报告。于是我就来的老迟老迟的,可是来到教室一看,黑板上头一个就是我的名字,老师怒气冲冲地把我请到办公室教育了一顿,还叫我写检讨书。我心有不服,跑过去向兰兰大喊起来:“我们算是什么好朋友,好朋友应该互相包庇,如果是你,打死我也不会把你给捅出去,以后我再也不理你了。”她一句话也没插不上嘴,我就飞快地跑开了。
第二天,我来得早早的,把清洁区一个人打扫得一干二净,不但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还另平时瞧不起我的同学刮目相看。从此以后,黑板上迟到同学的名字再也没有我的份了,那是我和兰兰在赌气。经过了许久,我才明白她是为了我好。如果她没有这样做,我怎么会来得那么早呢?我急忙找她道歉,“希望品学兼优的你能够不计前嫌原谅我。”
我惭愧地低下头,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她当然原谅了我,我们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通过这件事,她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发现好朋友做错事时,应该告诉她加以改正,不能相互包庇。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你喜欢她吗?
【点评】小作者从与好朋友兰兰交往中的一件小事,写出兰兰真正帮助朋友的美好品德,从而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第8篇:我的朋友五年级作文
书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它像养料培育着我们;它像细雨滋润着我们;它像阳光温暖着我们。
没有书做伴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没有书籍相陪的生活是乏味的生活。从小到大我们都与书同行,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历史名着,我们和书走过了多少风雨,而今后书还要与我们相随,相伴在人生的旅途中。
知识的源泉
书的字型本身就像一股向外喷射的泉水,那点点滴滴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也就是这样在人生旅途中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丰富我们的灵魂。书让我们知道了科学知识;书让我们知道古今历史;书让我们知道为人处世。书就是知识的源泉,它的每一滴知识的水滴都使我们充实,丰富。
进步的阶梯
书也像一个阶梯,帮助我们踏上成功的大道,帮助我们走向知识的颠峰。如果人类没有书,古代的饿文化、科学、艺术如何完整地流传至今,如何是人类进步。而正是书,我们有了今天的辉煌的成就。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就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没有它人类能够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创造奇迹吗? 汗水和智慧的结晶书 书不仅是进步的阶梯,知识的源泉还是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历史名着《资治通鉴》有司马光经历十几载的时间精心打造而成的;《西游记》由吴承恩历尽千辛万苦撰写而成的;《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更是不顾性命写书。
书有如此多的精妙之处,难道我们不应该多看书,去获取更多的知识,去接受知识的洗礼吗?在智慧的结晶构成的阶梯上走向知识的颠峰。让我们也来感受书,享受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