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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2023-08-31 10:33:01六年级作文打开翻译

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一)

当我在黑暗摸索时,书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当我在沙漠探索时,书像一杯清泉,给我前进的力量。每次我读起喜欢的书,就废寝忘食,屏蔽掉周围的一切,一头钻进书的海洋,领悟书中的快乐。

一天,我和爸爸来到书店,看见了那“书山书海”的柜子,就随便挑了几本漫画书,便去收银台。刚要付钱时,爸爸说:“读书要有选择,你已经大了,不能看漫画书了,要看对学习有帮助的书,如工具书、名著书、科普、文学书等等。”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然后换成了《悲惨世界》、《我的叔叔于勒》。

回到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如饥似渴地、一页一页地看着,渐渐地,我被书中的情节感动了,不禁潸然泪下,外面小朋友的喊叫声,客厅里的电视声,门外妈妈的说话声音丝毫没有影响我。我读着读着,开始同情两次进监狱的冉阿让,我读书已入迷,连晚饭也忘了吃。

《悲惨世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生活的道理,也让我受益匪浅。啊!读书的滋味真快乐。

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俗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活到老,学到老。“人无时无刻都在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增长自己的知识。一盏暖灯,一杯杯清茶,一本本书,伴我走过多少个日子。在纯洁无暇的幼儿时期,书,总是陪伴我左右,上课时它在,下课了,它依然在,小小的一本书,仿佛具有魔力一般,令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使我遇上了一生的挚友。在懵懂无知的少儿时期,一路走来,在书的陪伴下,我的辛勤付出,有了收获,也会得到更多的感悟,会有新的'快乐,每当我的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时,心中就会有中说不出的喜悦,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情。而现在,在逐渐成熟的中学时期,有了书,就有了绚烂的梦想,有了无限的快乐,是书陪伴着我,让我在面对一次次失败时,也慢慢地爱上了读书。

让我在困难中学会坚强,学会考虑问题。是的,书,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爱上读书,就像鸟儿爱上蓝天,鱼儿向往大海,这是我们会书的挚爱,对知识的渴望。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一定能找到书中的乐趣,感受书带给我们的欢乐。

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三)

书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书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书使我们不必行万里路,便可知万千事。我爱读书带给我的那一种滋味——快乐享受。

从幼儿园时的第一本绘本,二年级时的第一本纯文字书,这些书使我爱上了读书,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读书的滋味。读到鲁滨逊独自一人在一座孤岛上生活20多年时,我感受到他那种坚强的意志力;读到海伦·凯勒,作为一个看不见、听不见、说不了话的人,却被评为了“世界最杰出的女性”,她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更是值得我敬佩她、学习她。

再读《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更多的科学知识,这些是在课本里学不到的,它们促使我继续探索、学习更多的科学知识。

我最爱的书的名字叫《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情节,像一块块砖石捶打着我的内心,它吸引着我去阅读,阅读那一个个打动人心的故事。书中的简·爱更是让我敬佩不已,为了追求自由,不惜付出一切。

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我喜欢读书带给我的滋味,使我沉醉在书中无法自拔。

“你爱读书吗?”“当然爱,读书带给我快乐,读书像是沙漠里的最后一滴水,带给我无穷的知识。”

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四)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平日里,如果碰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就会什么事儿也不顾,一口气看上好几个小时,直到双眼发麻为止。读书的滋味可好了,当你手捧一本心爱的好书时,你就会闻到一股淡淡的书香,溢满你的心田。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比如《草房子》、《窗边的小豆豆》、《儿童文学》、《上下五千年》等等。暑假里,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渔船上的红狐》,这本书写的是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记得妈妈买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了。没想到,刚看了开头,我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我真恨不得一口气就把它看完才好。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催着我赶快睡觉,可我像没听见似的,我仿佛已经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后来,妈妈发脾气了,而我的眼睛也实在有些睁不开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睡觉去了。

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还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开阔了我的眼界,也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语文老师常常在表扬我的作文写得好,我的作文还经常被老师在班上朗读。其实,我知道这些都是我读书换来的成果,只有多看书多积累,我才能写得更好。

我爱看书,我喜欢这读书的滋味,我觉得它是甜的,一直甜到了心里!

读书的滋味六年级作文 (五)

当在黑暗中摸索时,书像一盏灯;当在水中溺水时,书像一个游泳圈;当在野外探索饥饿时,书像一顿丰盛的饭菜。读书就是一件就是快乐而有吸引力的事。

在我五年级的时候,父母把它当做礼物赠送给我,我刚拿到就爱不释手、孜孜不倦地认真读了起来,它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鲁滨逊,他从小酷爱水手这个职业,也想自己当一个水手,自由地去旅行。在一次风暴中,他不幸被刮到一个荒岛上,他每天都努力地活下去,还有一个野人仆人星期五,最后,在荒岛上生存了大约28年的他,终于回到了祖国。读到这里,我为鲁滨逊感到高兴,因为他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祖国。

从鲁滨逊身上,我懂得了勇敢的力量,无论身处什么环境,鼓足勇气面对,总是可以找到出路。

我忽然想到了我去年的事,父母外出办事给我留下饭菜,可是只够早上吃的,中午和晚上的饭只能靠我自己,我尝试着自己煮粥,可是米都快被我煮光了,也没煮好,我实在饿到不行,只好打电话叫父母回来。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做法着实惭愧。

是书让我懂得做事要坚持不懈,只要信念不灭,千难万险都阻挡不了你前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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