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普遍性法律形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区别予民商事合同,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要遵守法律强制性规定,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无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劳动关系消灭。如果双方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可以经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及签订条件并无限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是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起止时间,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约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确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在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法定终止情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的条件或法定终止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变更、终止。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黄金年龄”,保护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权,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性辞退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非过错性辞退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为了使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符合上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等内容的,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除具备法定情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为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履行该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工资,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当该项工作完成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效时间的长短,而是把某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实际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化。主要是便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灵活确定劳动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劳动合同法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上没有特殊或强制性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1、格式 合同
甲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顺序可以用条文式,也可以用一、二、三……)甲方的权利(写明对合同标的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合并成两条)
第五条 数量和质量条款(写明数量多少,必须用通用的计算方式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 交付方式、地点、验收方式条款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达成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和酬金;(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有:(1)要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了解是否有履约能力;(2)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不搞君子协定;(3)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要合法;(4)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
顺利履行。经济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个协议的形成需要双方进行不断地、反复地协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这个过程就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有一方全盘接受对方的意见(承诺)以后,合同正式成立。承诺是订立合同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一方完全接受对方的要约条件。承诺一旦作出,如无特别约定,则合同就算成立。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双方协商订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便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的,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因主体资格不具备而无效,例如没有经过登记的企业组织签订的合同;二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以某种利益胁迫对方订立不平等的合同;三是因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人违法而无效;四是因违反程序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关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确认。
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则要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是全部无效,则经济合同从一开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返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履行完毕,而又没有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可以不追究双方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有意规避法律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应追缴双方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如果合同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则无效部分不再履行,有效部分对双方仍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改进后的会计科目体系同现行会计科目相比,具有如下不同点:(1)把现行成本类工程施工科目第三级明细科目调为第二级明细科目;(2)取消现行成本类工程施工科目第二级明细科目;(3)增加成本类工程施工科目合同成本和实际成本作为第三级明细科目;(4)增加成本类工程施工科目项目和往来核算功能;(5)取消现行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的第二、三级明细科目;(6)增加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的合同应付款科目和实际成本科目;(7)增加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的项目、往来核算功能;(8)启用项目多栏账来登记账本;(9)改进后科目体系更简洁,特别是更适合在会计电算化下使用。
(2)改进后的账务核算流程
改进后的科目设置中单独分项目、分往来单位设置了合同应付款、已付款明细科目,且在工程施工科目下按成本项目按合同价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又以实际成本进行成本核算,很显然,各科目之间存在以下平衡关系。
YFij=ZCij+ZRij ……平衡公式(1)
∑YFij=∑(ZC+ZR)ij ……平衡公式(2)
WFij=YFij-SHij ……平衡公式(3)
式中:i为某工程项目.如本例中的总部大楼、厂房大楼、科研大楼;J为某往来单位,如本例中的A、B、C、D、E、F、G、H、I;ZC为工程施工账户的直接材料;ZR为工程施工账户的直接人工;YF为应付账款账户的合同应付款;SF为应付账款账户的合同实际已付款;WF为对某项目某单位的实际应付未付款。
依据上述平衡公式,可以得到下面的会计账务流程,见图2(仅列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部分图,其余可参照画图)。
图中“应付账款”科目下实际已付款科目应严格执行科目结构,其借方登记实际已付给某施工队的材料款(人工)工程款,贷方登记材料入库(人工结算)时计算的是应付给供应商(施工队)的非合同应付款价格,其贷方余额表示实际应付给供应商(施工队)的材料价格,借方余额表示超付的实际价款,贷方合计数与“应付账款——合同应付款”的贷方合计数差额表示合同履行的供料(人工)差额。图中“工程施工”下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实际成本”借方表示实际发生的工程材料(人工)成本,其合计数与“合同成本”的差额表示合同尚未完成的工程量。
3.改进后的核算科目与核算流程所能提供的数据功能
改进后的核算科目与核算流程能准确回答前面管理层和财务层所要求回答的问题,具体见表3。
结论:按本文提出的科目体系和会计流程,配合会计电算化的核算,可以对复杂的施工企业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财务上解决施工项目财务数据与合同管理财务数据的同步核算问题。
参考文献:
[1]孟宁刚,等.《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在项目法施工中的运用[J].交通财会,20xx,(7).
[2]刘文利.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山西建筑,20xx,(9).
[3]黄水平.会计电算化实务[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xx.
第四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若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到期后,叁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其他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其他两方。
第五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第一条 为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第五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篇:关于经济合同模板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 清缴所欠税款
4、 清理债权,债务
5、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