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本局实际,健全机关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在局内设立举报电话,在网站上设立举报的信箱。积极开展规划效能建设,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二、具体措施
1、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综合素质。
2、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严加以落实。
3、建立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并渗透到规划管理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对各股、院、所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反腐倡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整体惩防体系,特成立我局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第二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局及中心校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校安全形势平稳,根据中心校有关通知,特制订《耿镇周家小学“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校舍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校舍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穆天良 学校校长
组 员:齐东、陈宇、张妙秋、徐少峰、蒋锋勇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教育教学设施、花坛围墙、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五、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安全课、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同时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学生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水防电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
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防火。重点排查校内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并安装到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校内各库房所属物品是否规范存放等。
5、校舍。重点做好教室、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房现象要及时修复,从而确保师生安全.
6、校园周边治安与交通存在的事故隐患情况。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校园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学校门卫盘查制度,周边行业场所治理。落实和完善各类禁停、禁鸣及减速等交通标志。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对学生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加强传染病监测,确定传染病疫情专(兼)职报告人,明确责任。
8、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治安岗亭实行教师值班守门制度,上课时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格学生请假制度,禁止学生擅自外出。
六、工作步骤
从20xx年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局、中心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深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
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局、中心校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配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三)全面检查、整改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校车、校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防止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和虚假冒领等问题,县政府决定在我乡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三卡(证)合一”即将农户的户籍卡、户主身份证、农户土地经营权证三卡(证)的信息统一录入核对,确定出唯一的持卡人,通过存折“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卡多补”等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和抵扣农民补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防止国家资金流失。
二、工作机构。
成立乡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
20xx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上旬至9月)。
1、认真核准新录信息。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辖区所属农户的户籍信息、身份证信息和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进行录入,建立好电子台账,根据三种信息,核对确定补贴发放的唯一信息。信息录入、核对、确定采用村民自行申报、乡村两级审核、县公安局和县经管局复核的三级负责制度。信息经过对比、核实后确定唯一补贴发放的信息和依据,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后,由乡政府把农户的信息报送到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导入到新的.惠农补贴卡信息中,确保户主的三种信息唯一对应、真实准确。对不完全具备户籍信息、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身份信息的对象,比如:五保户、农村孤儿等暂不纳入此次采用“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的范围,继续按照原来的资金发放模式执行。
2、统一清理原有老卡。对户主原有不符合惠农政策的惠农补贴卡统一进行清理,依法依规酌情处理;对户主原有的符合惠农政策的惠农补贴卡通知县财政局停止资金发放。通过清理,确保一个户主只有一个有效的惠农补贴卡。
3、严格审核发放新卡。新卡上的信息由财政局将数据包发送到县承担发放惠农补贴的金融机构专用数据库中,金融机构制作新卡,严格实行密码保存。户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金融机构或网点直接领取或由金融网点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对照身份证发放新惠农补贴卡,其他人不得带领或冒领。
4、规范新上卡惠农资金种类。要对新上卡惠农资金种类进一步规范,能上卡统一发放的尽量上卡发放,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资金被抵扣、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完全具备户籍信息、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身份证信息的对象,必须将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玉米补贴、棉花补贴、油菜补贴、退耕还林生活补贴、库区移民后扶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资金统一打入新卡中。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总结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深入解剖,及时解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卡(证)合一”发放惠农补贴管理办法,使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资金真正惠农强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用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是惠农补贴发放方式的完善和创新,关系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在我乡的落实,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钟形式广泛宣传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报道,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强化协调配合。此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千家万户,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乡纪委负责三卡(证)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站负责牵头实施,财政所负责信息对比、核实、公示、录入。派出所负责提供村民户籍信息和身份证信息,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负责提供村民土地经管权证信息。
第四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活动从20xx年3月下旬开始,到年底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活动总体按照集中学习、强力启动;对标定位、明确方向;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三个步骤进行。
(一)集中学习、强力启动
1、搞好筹备发动。
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保证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及时召开水利系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2、开展集中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少于1周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精神,全县项目工作、农业农村工作等会议精神,学习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新政策、新理念、新知识。集中学习要有计划、有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有体会文章。
(二)对标定位、明确方向
1、开展“三对照”。
在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要开展“对照群众意见查不足、对照最高标准看差距、对照群众建议找问题”的“三对照”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恳谈会等形式,真正抓住症结所在,看清差距大小,为对标定位打好基础。
2、认真对标定位。
对照先进标准,推陈出新,上档进位。力争好中求好、精益求精。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形成《对标定位报告》。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报告》要体现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赶超先进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推进方法和保障措施,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对标定位报告》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交流、修改完善。
3、明确重点工作。
本着切合实际、体现前瞻性的原则,提出一项年内突破性重点工作,要做到围绕大局抓重点,抓住关键求突破。所提突破性重点工作经主管县领导审定后,与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报告》一并于4月12日前报县“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第五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xx〕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划定重点区域。各地要将以下区域划为禁烧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周围10公里,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地区,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各市政府要将辖区内划定的禁烧重点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10日前报省环保厅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农作物收割期间,各地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地要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要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整合资金对秸秆还田作业实施补贴,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三、落实奖补政策
(一)明确奖补对象和标准。全省各级财政实施以奖代补,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省级奖补对象为市政府和省级国有农场,由市奖补到县(含市、区,下同)。其中,省财政对皖北3市7县(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濉溪县、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阳县、寿县、霍邱县)及大别山片区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试验区,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足额配套,配套比例由各市确定。省级国有农场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主产区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沼气技术推广及秸秆气化工程技术研发和试点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炉具推广,秸秆生物质及能源化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省奖补资金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及时细化落实到所属县,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和国库支付管理规定执行。各市、县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由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三)严格奖补资金清算。省奖补资金实行当年预拨、次年清算。省财政年初按照各地上年度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和补助比例,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预拨奖补资金,年底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进行清算。省奖补资金清算以县为单位,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5%省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内每发现1个焚烧火点扣2%省奖补资金。各地农作物种植面积以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为依据,火点数以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为依据。清算金额与预拨金额的差额部分由省财政通过下年度省与市财政结算扣回或补足,省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环保、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农委对奖补资金使用及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各市财政部门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每年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并将结果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委备案。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地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切实发挥乡镇、村在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环保部门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农业部门
负责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气象部门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民航机场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要分片督查指导,对各地进行随机抽查,并于7月底、11月底前将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报省政府。省政府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焚烧火点强度和重点区域禁烧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辖区内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10个、奖补资金配套不落实的市、县,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辖区内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10个且列全省前3位的市及全省前5位的县,省政府将约谈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30个的县,省环保厅将暂停该县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环评审批。对发现原料生产基地有秸秆焚烧现象的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一律取消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全省上下对禁烧秸杆高度重视,广大农民必须改变延续几千年的刀耕火种的习惯了,秸杆还田是重要的利用方式,据笔者总结。秸杆还田有以下技巧。
1.收割小麦时,收割机必须带有粉碎装置,没有粉碎装置收割的田块秸杆还田非常不易,麦秸留茬在15公分以内
2.整田可以干整和水整,干整田块,带水找平时,最好不要带旋耕耙,只需带长木棍光平即可,水整时田间水深不宜超过5公分,否则大量秸杆浮起,不利整田。
3.秸杆还田会消耗大量氮素,因此底肥要适当增加氮肥使用,尿素亩使用不少于15斤或碳铵不少于45斤。
4.插秧后要田间水不宜太深,并让其自然落干,晒田4至5天后,再上水。
5.利用腐熟剂的田块可以适当减少氮肥使用,一般可减量一半,一星期后秸杆基本腐熟秸杆禁烧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改变的是农民多年焚烧秸杆的习惯,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于对“秸秆禁烧”工作中有关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的指导意见
1、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的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在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危害加油站、液化气站安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2、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集体或国家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5、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以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7、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第六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目标:到20xx年,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到20xx年,全乡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具体措施:
对农村低保、五保、特困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进一步健全乡村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精细管理
精细管理是指对精准识别、精选路子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长期的工作机制、进退机制和帮扶监测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乡政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干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村委要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调查和掌握本村贫困户情况,查找脱贫和返贫原因,为脱贫和返贫人口建册上报。乡扶贫专干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好村委会对年度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上报,将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登记统计,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乡级上一年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数据更新、上传。
(二)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遵循规模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由乡政府以识别贫困户的标准为依据,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定点帮扶单位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进行到户调查,初步拟定脱贫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确定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在行政村公告。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等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按贫困户识别流程要求可重新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三)建立帮扶监测机制。乡级要经常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按照《扶贫手册》上明确的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成效等进行监测,做到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扶贫专干、民政所长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确实推进我乡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把精准扶贫中的“精确识别、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工作目的和意义、贫困人口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责任分工。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服务和组织村两委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并对村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对全乡农村贫困人口精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要求,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督查。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全面抽查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村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七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掌握全市矿业权的设置情况,建立全市矿业权分布空间数据库,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工作。通过开展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工作,优化矿业权的合理布局,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平提高,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供技术支撑;对加强矿业权的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管理工作,使全市实地核查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实地核查工作遵循“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的原则。
技术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和《景德镇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为了有序开展我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技术综合管理室和两个野外作业组。县(市)国土资源局、昌江分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及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领导全市矿业权的实地核查领导工作,使全市实地核查工作能够科学管理、规范开展,核查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确保核查任务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名单见附件一)。
2、技术综合管理室主要任务是:技术管理、承担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成果质量检查。应组织专家按照一定比例对野外核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矿山、重点检查区进行外业抽查核实(名单见附件二)。
3、野外作业组主要任务是:承担单位分别承担指定地区内的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测量工作。具体分片情况(附件三)。二、工作目标对xx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进行核查。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成果编制与验收、成果汇总及数据库建设等内容。对全市范围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的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摸清探矿权、采矿权分布现状及规律,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使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及人员培训、探矿权和采矿权各项工作个试点阶段(xx年5月—5月15日);
2、野外实地核查阶段(xx年5月15日—10月30日);
3、检查验收及成果汇总阶段(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4、野外实地核查成果上报国土资源局阶段(xx年12月1日—12月15日);
5、野外实地核查成果上报国土资源厅阶段(xx年12月中旬);
6、全市矿业权核查数据库建设阶段(xx年1月—xx年3月)。
四、管理组织
(一)人员组织和部署
为更好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根据全市矿业权实际分布情况和承担单位现状,将全市划分为三个区域,区域内按县级为单位组织施实,完成一个县提交一个县成果。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负责数据汇总、建库、提交成果到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进行验收。加强沟通协调。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赣西北地质队)和景德镇市国土资源测绘勘察设计院承担浮梁、乐平、昌江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核查承担单位、质量管理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开会,研究项目实施的进度、技术、质量等问题,根据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保障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顺利完成。 加强管理。核查承担单位统筹安排、调配人力资源,确保核查任务落实。县国土资源局和承担业务主管部门要协助承担单位开展核查工作,矿业权人应派人参加核查工作。委托部门要与核查承担单位签订矿业权核查委托协议书或任务书,以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 资质资格要求。核查承担单位应将核查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市测绘科审查备案,审查合格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培训上岗。核查承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市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其他实地核查人员必须在市局统一组织下根据和培训计划,对技术要求、技术方法进行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二)野外核查工作质量管理
核查单位要高度重视野外工作质量,作好野外质量记录,实行原始成果三检(自检、互检、上级检查)两审(审核、审定)制,作业员、核查组长、单位负责人层层验收,层层负责,控制野外工作质量,以保证野外核查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
第八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乡上下全面、深入、扎实的开展县级卫生集镇创建活动,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20xx年底通过县级卫生集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对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项大标准,强力开展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
三、实施步骤
创建县级卫生集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邀请专家和派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规划指导,细化落实各项创卫措施。
调整充实乡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召开创卫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
各村(社区)及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创卫达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县级卫生集镇规划指标。
2、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向乡创卫领导小组上报完整的申报材料,接受乡创卫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并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3、迎接检查阶段(8月31日—10月31日)乡创卫办做好基础资料汇总工作,乡爱国会按照县级卫生集镇申报程序向县爱卫会提出创卫验收评审报告,确保创建成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制定研究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本村、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乡上成立创卫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乡长负责,成员由各村(社区)主任、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2、加大经费投入。
乡财政要为创卫工作和爱国卫生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创建工作完成。3、加强督查督办。各创建责任单位每月30日前要向乡创卫办上报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创卫办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开展模拟检查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以查促创,加快进度,提高质量。
第九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一、指导思想: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是一项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重点工程。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推广,最大限度地发挥远程教育设备的作用,让我校学生能充分享受到更好、更优的教育,使我校的教学成绩有更大的提高。特制定本计划。
二、具体措施:
1.做好计算机室、多媒体室和卫星资源接收室的常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格管理,充分利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保修期间出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联系人来修理。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保持机房和多媒体教育清洁,按照要求操作和学习。
2.制定好各种计划和制度并按计划认真开展工程填写好各相关记录和表册。
3.重视管理员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学习网站制作和管理知识。
4.重视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设备安全和用电安全。保证微机室,不发生任何事故。
5.积极向全校教师宣传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优点、重要意义和教学思路,宣传信息时代新的教育思想、内容、观念和方法,增强教师们危机意识,生存意识。促使他们及时转变教学观念和方法,全面推进我校的现代化技术教育。
6.搞好现代远程教学资源二次开发的研究和推广工作。为本校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课程提供相应的教学便利、帮助、示范和指导。帮助他们做好课件的搜集、开发和利用。
7.广泛应用教学活动中,逐步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
三、领导小组:
总负责:
专职管理员:
*小学
*年**月**日
第十篇:实用的实施方案[共]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交通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交通行政处罚权,促进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省交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交通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符合立法原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设定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档次的划分,不得超出法定幅度。
(二)合理性原则。建立健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平公正原则。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要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防止和避免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交通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行政处罚项目。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逐项登记,做到不遗漏一个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每个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都要有合法依据。
(二)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在梳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项目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按照下列要求,制定科学、具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作为本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1、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
2、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要根据涉案标的、过错、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划分明确、具体的不同等级(一般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级)。
3、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公民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4、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5、对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从重处罚:(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2)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4)在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5)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6)妨碍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7)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8)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9)对检举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10)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理由,在处罚决定中予以说明。
2、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交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3、建立健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将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促进交通各执法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10月20日)。布置全省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
(二)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细化处罚标准(11月15日前)。交通执法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件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结合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制订本部门的细化标准,报厅法规处。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由厅法规处负责拟订。
(三)集中修改,提出初稿(11月25日前)。由厅抽调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厅起草小组,集中办公,对各单位上报的细化标准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对《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初稿)》和《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初稿)》。
(四)征求意见,汇编成册(12月20日前)。厅起草小组将两件初稿分送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编印成册,交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厅务会讨论。
(五)公布处罚标准(12月30日前)。将厅务会讨论通过的《江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江西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通过站、办事窗口、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孙茂刚 省交通厅副厅长
成 员:王圣义 省公路局副局长
刘伯康 省稽征局副局长
彭发根 省高管局副局长
严春生 省航务局副局长
王赣军 省运管局副局长
胡大根 省航运局副局长
栾建平 厅质监站站长
谢元银 厅办公室主任
汪明彦 厅监察室主任
梁雅端 厅法规处处长
袁望京 厅基建处处长
钟彦祯 厅财审处处长
秦小辉 厅运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由梁雅端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和我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本部门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扬民主,保证质量。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市、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厅法规处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厅法规处要加强对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切实把全省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省交通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