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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2025-05-25 13:57:02读后感打开翻译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1

一只圆滚滚、黑白相间的大熊猫系着黄色的餐巾,吐着红红的舌头,盯着手中拎着的一只小老鼠,口水都快要掉下来了,看到这样的封面我笑死了,大熊猫喜欢吃老鼠吗?它不是吃竹子吗?为了想知道这个有趣问题的答案,我迫不急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介绍了各种动物的有趣事情。首先讲了动物繁殖的有趣事情,然后是动物长大,接着介绍成长过程中吃的东西,最后讲到动物死亡中的奇闻异事。里面有很多我根本没有听说过的事情,还有很多我连想都不敢想的有趣故事,这让我增长了很多见识也纠正了很多以前错误的想法。

“龙是怎么出生的?”我一直认为龙应该是从蛋出来的,跟蛇有点相似,龙看上去像爬行动物,爬行动物应该是卵生的,这只是我想的,但是我却没听说过哪条龙生蛋了,因为实际上他们是“卵胎生”的。什么是卵胎生呢?龙就是这么繁殖后代的。首先龙产下一颗卵,但是不排出体外,在肚子里把小龙孵化成功,再把龙宝宝生出去。明白了吧,这就是“卵胎生”。

“熊猫吃老鼠么?”这是我一直疑惑的问题,答案就是以前的熊猫是吃老鼠的,它们是食肉动物,可是后来由于食物的欠缺,它们只能改吃素了。

小时候我看到画里的鸳鸯就问妈妈,鸳鸯都是一公一母吗?妈妈说是的,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其实雌鸳鸯不如雄鸳鸯好看,人们认为不美丽的雌鸳鸯画在画中不美观,于是就用两只雄鸳鸯来代替,而且一对鸳鸯有可能是兄弟哦。我把这个事实告诉了妈妈,也让她对鸳鸯有了新的认识。

这是一本关于科学的好书,开头的封皮是馋嘴熊猫想吃小老鼠,到书尾的小老鼠从熊猫手里逃跑掉。中间的内容带给我很多乐趣,有疑惑,有惊讶,我非常喜欢。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2

《失落的一角》这本书画面很简单,在这极少的字中含有一个个终生受用不尽的道理。其中让我印象至深的一段是:它装上角后就成了圆,跑得飞快,快得不能和虫儿说话或者闻闻花香,或让蝴蝶停在自己身上歇息。图中的虫儿探出脑袋望着向自己奔来的它,虽然虫眼睛只是单纯的一点,却有一种渴望和它说话的愿望;画中的花儿把枝茎向它伸来,而它却没有空闲闻;画中的蝴蝶多想停在它的身上,它却没机会停下,蝴蝶十分不情愿地翩翩飞走了。圆最后是放弃了角,找回了以前的快乐。从这里,我想圆最后知道了:凡事是不可能十全十美,外表完美,内心却不快乐会让人很难过,放弃外表的美一时难过却会换来一生的快乐。快乐真的对自己很重要。

勇气产生快乐

那个圆,虽然外表看上去好像很完美,但心里却一点儿也不快乐。那个不完整的圆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完整,但心里却快乐十足,因为至少它能与蝴蝶一起享受最美妙的时光。

有是我在想,那圆到底有什么样的勇气把那一角放下的?那毕竟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找来的呀!如果是我,哪怕带在身上也好啊,干嘛放下呢?也许是为了追求没有负担的快乐吧,也许它不想闻花时带着一个负担吧。圆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明白了:只求快乐,不求完美的道理,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后来,我觉得圆还很有勇气呢!不然你想,没有勇气,它如何踏上如此艰辛的路程?没有勇气,它如何过海又翻山!没有勇气,它如何放下那一角的!

也许那一角会很伤心:我也在找你,你不能抛弃我啊,但你要知道。快乐很重要!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3

读完《斑羚飞渡》,关上书本,斑羚们那凌空跃起时,划出的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个唯美又悲惨的故事: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上和另一山峰相距六米的伤心崖,而斑羚只能跳四、五米远。在这进退维谷的境界里,头羊一声低吼,斑羚们分成老、少两拨。接着,两支队伍里分别走出一老一少两只斑羚,一前一后,几乎同时往悬崖上蹿跃出去。在离悬崖四米左右的地方,年轻斑羚急速下降的时候,恰巧在老年斑羚身上蹬了一下,飞跃到对面的山峰。与此同时,老年斑羚却坠入深谷。随后,其它年轻的斑羚也以同样的方式飞跃悬崖。最后只剩头羊了,他坚定地走向悬崖。

为了种族的延续,老年斑羚毅然决定牺牲自己,没有要求,也没有强迫,好像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老年斑羚用死亡做成了桥墩,为年轻的一代架起了生命的桥梁,它们心里很踏实,很坦然:“为了下一代,我们有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地斑羚飞渡。”它们毫不退缩,从容地走向死亡,这一点,已不知震撼了多少人的心!

其中,那镰头头羊最使我钦佩,它在老年斑羚少了十几只时,自己带头走进了那队注定要死亡的老年羚羊的队伍中去,没有犹豫,没有胆怯,最后当伤心崖上只剩下它一只斑羚时,且中了枪,却依然昂着头,坚定地走向一头连着伤心崖,一头连着对面山峰的彩虹。镰头头羊的举动,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崇高品质!这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之路的伟大精神。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可是,其他科目就不容易了。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但是黄金鑫并不灰心,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拼搏,赶上其他的好同学,于是,他用了这一招:笨鸟先飞。终于赶上了其他的同学,不再成为笨小孩了。

俗话说得好: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成功的。就我个人认为,世上本没有天才,所有成功的人都是靠自己的汗水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取得成功的。像黄金鑫这样的同学,虽然有点笨,但是仍在默默的努力,从来不放弃。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更加努力,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不仅要更加努力,还需要有耐心,这是成为天才的开始。不会就要学,不会就要补!人与人之间虽然智力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大多数人的智力是差不多的。只要自强不息,加倍努力,那些被认为所谓“有点笨”的来说,采取“笨鸟先飞”的精神,一分努力一分收获,终究会取得成功。其实,“笨小孩”不比聪明的笨多少,那些聪明的也不比“笨小孩”聪明多少,决不是“不可救药的笨蛋”,也决不应该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聪明的稍不努力会变为“笨小孩”,“笨小孩”稍加努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会成为聪明的人。只要你认真学,努力学,就没有什么聪明孩子或笨孩子之分!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只有读书,学习才会进步。去年暑假,我在家里就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虽然,我在电视里看过,但我还是读了读望原版《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明代人吴承恩写的。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和尚带着几个徒弟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唐僧的大徒弟悟空。他是一个具有乐观,聪明,勇敢,冲满斗争主义精神的人。他以前是花果山的大王,因为对玉帝不满,所以大闹了天宫,我特别喜欢他说的一句话:“皇帝路流做,明年到我家。”这句话让我十分喜欢悟空的原因。他还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在三打白骨精时,他明明知道打死她会让师父骂,还会让师父念紧箍咒,但他还是依然把白骨精给打死了。

除了悟空,我还喜欢他的师弟——八戒。虽然他平时好吃懒做,爱占便宜,在高老庄还想娶媳妇。在真假猴王中那一集,他还搬弄是非,但他还是一个好人,取经之路少了八戒就没意思了。

我不喜欢唐僧的糊涂,不便是非,但他那种勇往直前,从不动摇取经决心让我十分欣赏。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情节精彩,好玩的是一个接一个,还让我学习到唐僧师徒的精神,宁人爱不释手。读完这本书后,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比如说,有一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遇到一个难题,我想起悟空的顽强精神使我打起精神解出这道题。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如果我们想要实现某一目的,那么一定要艰苦奋斗,长期坚持,敢于战胜一切敌人,遇到无法战胜的难题要有唐僧、悟空、八戒的坚持不懈,那你就成功了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6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一部纯美小说,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主人公是两个可爱的孩子,男孩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像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寂寞,一个人独自拥有世界的冷清。葵花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妈妈,跟着爸爸在城市里生后。一次,葵花的爸爸要去干校,因为家里没人照顾,所以把她带在了身边。可是好景不长,葵花的爸爸因为去看了一块葵花田,出了一点事故导致自己溺水身亡了。干校的阿姨们很同情葵花便希望有人领养她,最后,是被善良的青铜一家领养了。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虽然葵花以前是在城市里生活的,可是一夜之间就融入了青铜一家。因为青铜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靠卖些自己编的芦花鞋为生。这一次,他们家编了100双芦花鞋,卖的很好。为了让葵花能看到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最后昏倒;为了让葵花展现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冰石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青桐为葵花做的一切,我们每个人都历历在目!而葵花,也是在用她的行动,来为她的哥哥做她现在能做的一切。这一对兄妹,虽然没有血源关系,但在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让人不可琢磨透的缘分,就连相互为对方做的事情都很相似。

看完这本书,我对青铜和葵花从心底里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这本书的作者曹文轩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用在这里正合适: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7

我们常常会因为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言语而感到烦恼,其实,根本就没必要,我们要学会容纳别人言语,做自己的英雄。

海仔,是个好学、勇敢的男孩,从一年级开始就深得同学们的敬佩和喜欢,一直都是选他当班长。可自从六年级班长竞选落选后,他变得特别敏感。特别在意别人说了他什么,没事就喜欢在新任班长珊珊面前找碴,对同学们也很不礼貌,因此,同学们也慢慢疏远了他。

海仔因为同学们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改变,而感到不愉快。其实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很多时候,我们的烦恼都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客观地看待每件事,学会体谅,学会宽容,那样会少掉很多根本就不会出现的烦恼。

毛泽东说:意志坚如铁,肚量大如海。人与人之间,就要宽容相处。如果处处与别人计较,心中只有猜疑,那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就会失去最基本的信任。宽容是对他人的慰籍,可以促进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宽容是一个人待人和事的态度;宽容决定了一个人的素质和教养。

与其计较别人对自己的言语,不如反过来检讨自己。即使别人暗地里议论你、嘲笑你、辱骂你,那又何妨呢?你会从利益上受到损失吗?别人愚蠢,但如果你也同一个愚蠢的人去较劲,那你也就和愚蠢的人毫无区别了。人生路上,面对一些流言蜚语是少不了的。我们任他说,随他骂,做自己的英雄就足够了。这才是一个成熟的心态。

我们都知道,韩信是一个很有谋略的人,即使在他为刘邦夺下了江山之后,受到刘邦的猜疑和其他大臣排挤时,他也并没有与他人争个面红耳赤、你死我活的。我想,这也是他能够被世人所铭记尊敬的原因之一吧!

永远不要被别人的言语所影响,做自己的英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8

今天是周末,我抽出空来阅读了一篇文章《梦想永远在路上》。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黑人音乐家的故事。他从小生活贫困,时常对着天空中往返的飞机发呆,父亲告诉他:“只要有梦想,你也能飞。”后来一架钢琴改变了他的命运,他于是喜欢上了音乐。10岁时,他的梦想是成为歌手;20岁时,他的梦想是唱响整个欧美;30岁时,他的梦想是成为全能的音乐家;40岁时,他的梦想是成为全球最炙手可热的音乐大师。他一直在朝着自己的梦想奋斗,并且一步一步实现了梦想。命运对他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因病手术后再也不能登台演奏时,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50岁时,他的梦想是帮助别人实现梦想。他推出了天王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大胆起用了奥普拉·温弗瑞。60岁时,他的梦想是慈善;70岁时,他还被聘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艺术顾问。他的名字叫昆西·琼斯。当有人问他,你早已功成名就,为何从不停下脚步?他说,因为我的梦想永远在路上。

昆西·琼斯成功的关键不仅在于他一直有梦想,还在于他一直都在不懈地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奋进。而当他实现了自己的每一个梦想时,他又会给自己设定更高的梦想,因此就会永不停歇,最终取得别人难以取得的成就。梦想人人都有,如何才能实现?它需要付诸行动,坚持不懈,永不停歇。如何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这就需要你超越梦想,或者说给自己设定更高的梦想,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下去。昆西·琼斯的成功正是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他一样,永远拥有梦想,充满激情地去做好每一件事,走好人生的路。让梦想永远伴随着我们,梦想永不停歇,梦想永远在路上。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9

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她那单薄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来,她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更是激励着我,多好的榜样呀。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在一岁半时生了一场重病,从此失聪失明。幸运的是,她遇到了恩师——沙利文老师和萨勒老师,海伦凭着坚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术,尤其是会“说话”了。

一个残疾人竟然掌握了五种文字,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海伦一生写了14部著作,被美国《时代周刊》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一般的正常人都很难做到呀!更何况海伦是一个残疾人,她是怎么熬下来的呢?瞧,她不分昼夜,摸读、书写盲文,甚至手都摸出了血;她夜以继日坚持朗读,终于学会了说话……哦,她挣脱了重重束缚,经历了阵阵磨难,面对困难,她凭着坚忍不拔的勇气,勇往直前!

想到这儿,我的心一阵颤动:呀,海伦面对崎岖和坎坷,不抛弃,不放弃,不气馁,冲破一切艰难困苦,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我钦佩海伦,想到自己是何等的渺小啊!

那天,我正在上奥数课,题目眼花缭乱,令人烦躁,那难题就像一只只张牙舞爪的蜈蚣扭来扭去。我画草图,列算式,可硬是解不开,真没劲。我急红了眼,重来,可丝毫没有一点头绪,:哎,知难而退吧!“

与海伦相比,我太失败了!怎能半途而废呢?遇到“拦路虎”,更不能当“逃兵”!我只有定下心来,仔细分析,耐心思考,终能看到希望之光,就像海伦一样,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我想,即使是只“井底之蛙”,也能跳过一块块岩石,登上井的边缘,看到一望无际的蓝天!

真的感谢海伦,我现在更能体会到:“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这句话了。来,付之行动吧!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篇10

今天看了一则故事名叫《雪狼之王》,这则故事让我深深的感动。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

不要着眼于个人的利益,要学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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