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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2023-11-29 01:09:01高考作文打开翻译

篇一: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理智和情感是人类生活中的两个脚印,人类在认识事物的道路上的每一次成长都与他们的理智和私人感情有关。

认知的东西,当然要有严格的理由,不能放纵自己的感情和好恶。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我们只根据情感的接近程度来得出结论,我们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就像《出师表》年的宋国富翁,儿子和老人说了同样的话,但他却视感情亲密程度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当然不合理。再比如《韩非子》,里面邹忌的老婆向他倾诉,邹忌白怕他,而客户要他,说他比城北徐公漂亮。邹忌最终排除了情感因素的干扰,实现了治国平天下的原则。

“邪恶往往是在最细微的地方积累起来的,智慧和勇气往往被困在枷锁里。”因为溺水,好恶,感情上的亲近,人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很容易失去眼神。这个时候,只有理性的火光才能照亮黑暗浑浊的世界。人类要越走越高,健全的理性才是可靠的阶梯。布鲁诺在花广场被烧死时,欢呼的人群为什么不认为自己是真理的主人?但布鲁诺相信理性是“内在的老师”,他想让“不可战胜的论点如箭般迸发”,穿透习惯和情感依赖的迷雾,带领人类在对事物的认知道路上走上正确的轨道。

理性是理解事物不可或缺的,但能否完全排除情感因素?感情在认知过程中是否总是起到负面作用?

康德仰望星空时,心中充满了崇高的感情。正是通过这种接近永恒和真理的感觉,他才能在认识彼岸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没有情感,人类的生活就会僵化、抽象。我们认识事物,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知道美丑。艺术没有情感怎么存在?只剩下冰冷的法律条文,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所有熟悉的温暖都离我们远去。我们能说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活着有什么乐趣?就连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很看重情感在认知中的作用。当有人向他提出一个想法时,他没有判断对错,只说了:‘啊,好丑啊!’他不想把时间花在丑陋的事情上。在他眼里,连物理上的丑都受不了。

所以,当我们认识事物的时候,我们需要冷眼旁观,充满热情。虽然不能以感情的亲密度来判断,但也不能只是一个可怜的‘数字存在’。在理智与情感、平衡与七弦琴的指引下,才能“诗意地生活”。

篇二: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拨开云雾,你会看见满天的阳光。

——雪莱翅膀若是足够坚硬,雄鹰便开始展翅;水滴若是足够丰富,小溪便开始流淌;心志若是足够坚强灵敏,人便开始前行。于是,伸出双手,拨开漫天的乌云,在黑暗中寻求光明,是下一个道尔顿、下一个安藤百福,亦或是下一个乔利。曾经,乌云笼罩楚汉之地。项羽,那个曾经仰天长啸的西楚霸王,拥有将阿房宫付之灰炬的不可一世,拥有横扫江北的赫赫战功,可最终,垓下的四面楚歌、草木皆兵,虞姬的鲜血染红利剑,过不了这片心的乌云,过不了江东。刘邦之智也许尽在于“愚”。“愚”忍鸿门之宴,“愚”纳敌之降将。他真正懂得眼前只不过是一时阴霾,能够用聪颖去寻求光阴,就能最终夺得天下。就像是衣袖上的污点,项羽沉浸于它的肮脏,任凭它扩散;刘邦设法将它洗净,化为生命的亮点。

人生终究不能够完美。乌云遮天之时,是留在大观园中浅吟低唱,用一曲《葬花》来葬魂?还是越束缚,用飞翔来成就人生?约翰克里斯朵夫给了我答案。命运对克里斯朵夫是残忍的,夺走他的财富,掠走他的爱情,抢走他的健康。挣扎,让他痛苦,却不能够磨灭他的灵魂。在痛苦中,用他的生命,克里斯朵夫谱写着动人乐章,也写出他的顽强。博迪同他,用仅能够眨动的左眼,他与助手配合,最终完成巨著。人生的不完美终究会不会是绊脚石?无需再问。抬头看天,乌云之后躲着阳光。关键在于心空是不是足够开阔,心志是不是足够机敏,你是不是做好了接纳阳光的准备?感叹于先贤的智慧,如果不是明白度过乌云的必要,司马迁不会在接受身心摧残之后.重新站立:韩非不会在受嘲后重新备起;贝多芬不会耳聋后重新高歌;季羡林不会在“牛棚”生活后重新欢笑;道尔顿、安藤百福亦不会成功……莫畏浮云适望眼,精彩在黑暗之后重现。纪伯伦之言时刻在耳:“上帝不会让你的天空永远阴霾.伸出你的手,用智慧之心打开那一片乌云。”

不畏浮云遮望眼,拔开云雾,你我的世界阳光灿烂……

篇三: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有人放鸟,有人捉鸟。如此之恶性循环,何时了……

——题记

天穹苍茫,映你孤弱身影如汪洋里的一叶孤舟,举你欲起的双翅如断崖间飘荡的一片秋叶。你背负长天飘然万里,整个天空都是你的。你一路东风来去自由,所以一路东风也是你的。想云路遥遥,关山冷落,一茎苇叶下的渡宿,异乡的梦里,可有亲朋的呼唤?远天的云影,误作北上的`列车,可怜的孤雁,哪里才是你的栖身之地?

麻雀的旧调,布谷的民歌,斑鸠的土谣。如今这仙乐,又有几人闻?面对儿童一双双质问的眼睛——哪儿能听到夜莺的歌唱?满怀虔诚地跪向苍茫的落日,殷殷渴盼人类的朋友——鸟。人类在不断地扼杀自己的朋友,自然的大手,总有一天伸向我们,如同我们扼杀自己的朋友一样。

曾几何时,枝头的歌唱已停止。曾几何时,人类的魔爪伸向了你。一个可怜孤弱的生命,就在那一刻停止。小鸟自由歌唱、自由飞翔的权利被剥夺了。不知何时,小鸟搬家了,从枝头搬到了笼子里。笼扼杀了天籁之音,扼杀了自由飞翔的梦。鸟是朋友,我们应该保护朋友。

儿时,那一群屋檐下的啾啾,那枝头的高歌,还有那漂亮的外衣……人与鸟应该建立一种彼此依赖、彼此共存的关系。当我们看到受伤的小鸟时应该主动为它们包扎,还原它们的亮丽;当我们看到孩子用弹弓打鸟时,我们应该及时制止,告诉他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当看到城市街边一个个人工搭建的鸟巢时,我们感到欣慰,因为我们已经行动了。让我们加入到爱鸟的行列中来。

让我们用双手托起爱的鸟巢,让我们用心去为受伤的小鸟包扎,让我们用行动来证明一切。奥运即将来临,我想那“鸟巢”是你我爱的见证。那“鸟巢”不仅是奥运场馆,更是对人类朋友的一种呵护,让我们用心为小鸟搭建一所鸟巢吧。

篇四: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秋姐姐,现在,早已拖着长裙离去了,但是树的枝丫间仿佛还遗留着她的发香……

怀想初秋时……

一片树叶,向我展示了她,那纵横交错的叶筋,告诉着我,她的来临,将会给无数个生命带来惊喜。或许就是树吧,秋天,淡黄的、棕黄的、紫黄的一只只“蝴蝶”挥舞着翅膀,向一群小小的树精灵们,守卫着大树妈妈,层层叠叠的,给人以秋的独特气息。

有人说,春天是充满生机的,而秋天则是万物枯落的季节,使人觉得一片荒芜,枯燥乏味,所以,许多人并不喜欢秋。但是我却觉得不然,我就是那个特别的,独爱秋的人。

先说秋风吧,秋风虽然不如春风般柔情万丈、和煦细腻。但是,你是否发现,那秋风也仿佛是个善良可爱的'少女,守护着大地呢!是她,捎来了冬天即将来临的口信儿,告诉动物朋友们——天气冷啦!要准备过冬啦!沿路,她还做了件好事——她吹熟了果树上的果实,苹果们露出红扑扑的脸蛋,石榴们笑得咧开了嘴,柿子们兴奋地从树上蹦了下来……仿佛都在向秋风妹妹致谢呢!有时,她高兴地来回飞舞着,但有时,也不知是害羞还是怎么,她悄悄地走了,只留下了农民们一个个如蜜汁般甜蜜的笑脸……

要说秋天,最离不开的,就是那落叶归根的景象。可不,枫叶就是其中最有特色的。红色的娇艳如火,棕色的厚重充实,黄色的淡雅清宁……每一片,都不同,都给予人不一样的美。唐代诗人杜牧曾有两句千古名句,正是他在观赏枫叶时所作“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在作者的笔下,那枫叶是多么美呀!你曾想过吗——你身处一片枫林,闭上眼睛,秋风拂过树梢,“哗哗”枫叶应声而下,那枫叶滑到你的手上,钻进泥土里,漂在小溪上,驶向远方……它陪伴的,不仅仅是你,是我,还有那海外的游子,以及那些颠沛流离的人。它带来的是乡愁,但又不全是,它带来的,是如母亲的手掌般轻柔的感觉,使你心头涌上一股说不上的感动……

秋,我深深爱恋的——秋啊!

篇五: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手捧一卷书,任心绪遨游在其中。上千年的兼葭释放着晚香,细细品味朴实的民风民俗;杨柳岸晓风残月的美丽风景,铭记着分开的寂寥;落花人亡87版红楼梦断,感叹有心没缘的感情。一路走来,有书守候,因此丰腴了稚嫩的青春年少。

兼葭苍苍,曲不哀

秋更加深入了,冬至更浓了,小河边一丛丛芦苇叶迎风招展,乳白色的花絮上面有晶莹的露珠在闪动,如同青少年绽放的心思,繁杂而又单纯性——远方娇人的影子飘然而过,青少年池河追朔,但是河流奔涌隔绝,只有模模糊糊地见到她的裙裾飘在风里,一眨眼她隐隐约约在河的中间。河流无奈,岸上矗立着一个盼望的影子,任由春回大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心甘情愿化作湖底柔柔青荐,等候在她脚底的'柔波中,随着着日出日落,潮涨潮落汐,自始至终守望着心里的那一份漂亮。

晓风残月,无处话凄凉?

晓风习习,疏柳萧瑟,一弯残月高挂垂柳梢头。这是哪里?我置身哪里?一丝蝉鸣声,是那般的乏力,正确了,我已离开京都,昨日早已摆脱了好朋友,这里已经是外地他乡。寒蝉声骤起,这一冷淡的清秋啊!什么时候才与子偕老呢?此后天崖永隔,幸福的岁月仅有在长期的深幽与想念中渡过。“杨柳依依,今我别昔”,别离的绝响只有“晓风残月”。

87版红楼梦断,哪里是香丘?

妮紫樱红的大观园,装修隔断了凡俗与污浊。可荣国府的没落是无法挽救的,小小的一园不太可能防止不幸的开演。十二女伶的“背井离乡怨”,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恨没缘”,直到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梦想与现实在这里矛盾,实际多弊却固步自封;理想化难行却始终如一。可软弱的理想化怎样更改黑喑的实际?“质本洁来还洁去”吧,“一枉净士掩风流韵事”,哪里是香丘?手捧一卷空闲一肚子寂寥,只有掬一把泪水洒于闺中当中。

有书守候,不但是点缀的稚嫩,更要我走向成熟。

篇六:全国高考满分作文一等奖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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