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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2023-10-09 01:21:01初二作文打开翻译

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篇1)

他长相一般,细看又有点特别,对这个“特别”,大人们就会好奇,免不了评头品足一番。

“小兄弟,不能挑食哦,发育不良会长不高的哦。”护士姐姐是这样说他的。你一定猜得到,他是“豆芽菜”的体型,这还不算什么,更要命的是他的相貌。“眼睛蓝蓝的,鼻梁高高的,头发还带卷,像个外国人嘛!”检查五官的老医生用陕西话对同事说。

体检完后,他那双确实有点蓝的眼珠瞪得老大,一脸狐疑,对着镜子里的他,反复琢磨。终于,他走了回来,轻松地对我说:“总算找到了!”“找到什么了?”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我给蒙了。“我确确实实,绝对不可能不是我爸妈生的。你看我这张脸,好歹像我爸吧?看,我的耳朵像……”哈!原来他把别人说的话看得那么重啊,怎么连自己是爸妈生的都不相信呢?这件搞笑的事就发生在初一年级体检后的那几天。

还记得在军训期间的一个夜晚,临熄灯睡觉的时候,负责军训的教官走过来吩咐:“今晚搞夜行军,要是让我看见你们还睡得像猪一样,你们别怪我不客气!”我们心里想,你吓唬谁啊?“哔哔!”睡梦中哨子吹响了,爬起来一看,12点整!还真的来了?3分钟不到,我们已经在场地上列好队。教官对我们的表现很满意,但是当我们报了数后教官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了:“还有一个人跑哪去了!”教官一脚把宿舍门踢开,一阵鼾声悠悠地传出。走近一瞧,原来是他——我的同桌龚文涛,原来他老人家还在睡大觉呢。这时教官的脸几乎拧成一团了:“公文包!给我起来!”“公文包”这个外号兼典故便戏剧性地诞生了。

天使让爱充满人间,我的同桌“公文包”不是天使,但他有一颗比天使还善良的心。放学路上,当我远远看见一个乞丐时,和我一同回家的公文包,便开始摸自己的口袋了。终于,他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就转过头来笑嘻嘻地看着我。我忍无可忍:“至于吗?见到乞丐就给钱,你是不是过分了?”公文包立马收起笑脸,摆出一副认真的表情:“这有啥?一块钱能养活他一辈子?”我实在拿他没办法,便从口袋里掏出钱,公文包接过钱,就向走乞丐去。看着他的背影,我呆呆地站着。唉,公文包这样的人这辈子就这样了,谁让他心软呢?

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篇2)

我的同桌在班里是个体育明星,他在上次秋季运动会上大显身手,跑步得了全年组第一名。我的同桌还特别爱帮助人,有一次我忘记带橡皮了,他就主动借给我。

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他叫关博元。

弯弯的眉毛像俩个月牙似的挂在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小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

我的同桌在班里是个体育明星,他在上次秋季运动会上大显身手,跑步得了全年组第一名。我的同桌还特别爱帮助人,有一次我忘记带橡皮了,他就主动借给我。我的同桌还特别爱劳动,每天都早早的来到学校去水房给我们打水。这些优点真的值得我们学习。

毕竟人无完人,我的同桌也有缺点,比如:忘记带作业本,上课爱说话。虽然我的同桌有缺点,但是我认为他是个好同桌。我希望他的缺点能改正,优点要保持。

在小学六年生活中,我调换过不少同桌。他们的相貌不同,有的美丽大方,有的外表平平:他们的性格也不同,有的温柔懂事,有的却蛮不讲理,还有强人所难的呢!他们都留给我不同的印象,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四年级时的同桌——岑凯伦。

听说岑凯伦要跟我同桌,我可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呢!要知道岑凯伦可是我们班上鼎鼎有名的“女强人”,在班上强势得很。要跟她做好同桌可是个很大的难题啊。可是“师命难违”,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她做起了同桌。

刚开始的几天里,我们互相不熟悉,说的话也很少,所以井水不犯河水,过得倒挺逍遥自在的。

但是好景不长,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我们都在复习英语,岑凯伦突然戳我的背,说:“你帮我听写英语单词吧?”可那时候我自己也忙得不可开交,哪有这闲工夫呢?就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可没想到她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眉头紧皱着,怒气冲冲地说:“小气,连这点忙都不肯帮,算什么同桌呀!”一听到这一句话,我就知道“暴风雨”马上要来了。我可不想惹她生气,那后果是很严重的。只好无奈地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她报听写。这下她倒好了,我心里却直喊冤呢!可我又有什么办法?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辈子的冤家,可她现在好多了,毕竟是纪律委员了嘛!怎么能不收敛一点呢!这段记忆我会永远珍藏在心里。

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篇3)

我每天的大部分时光,都要在学习的乐园——学校度过,日久天长,我和我的同桌——曹洁尘从普普通通的同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她的成绩让我心动,而她的笑容让更我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感觉。她的笑容让我觉得甜蜜,像一对浪漫的恋人;她的笑容让人觉得可爱,眼睛弯成一条弧线,眼睫毛卷卷的,非常可爱,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她的笑容让人觉得快乐,就像是好不容易像是好不容易把一个哇哇大哭得婴儿搞得快乐了,自己也因此感到欣慰;她的笑容让人觉得幸福,它是那样的美丽迷人,那样的洁白纯洁。我已经喜欢上了她,喜欢上了她那迷人的笑,而且她又特别的爱笑,这让我感到特别的舒坦、惬意,甚至,这种笑可以让人忘掉一切的烦恼,成为一个快乐的小天使。

当然,外表的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地好不好,曹洁尘的心地很善良,特别爱帮助别人,尤其是我。一次,我们写大本,我的钢笔没水了,焦急万分的我赶紧向同学求助,可是,他们也无能为力,而曹洁尘却把笔里寥寥无几的墨水给我了一半,还冲我笑了笑,我特别感动,在写作业时,我一直对她的做法念念不忘,心想:她真好!我轻声地由衷地说:“曹洁尘,你真好,你真爱帮助别人!”

她其实不光乐于助人,而且大公无私。她学习好,所以是数学课代表。有一次,老师不在,教室里很乱,她怎样管也管不住,于是,便选择了“害一人,治一班”的方法,找出了一个最乱的人——杨凡杰,杨凡杰和她情同手足,让她记上杨凡杰,她真的有一百个不愿意,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不愿意。所以跟我商量,其实我和杨凡杰是姐妹俩,好的很,但是我马上同意了,她真的记上了,杨凡杰很生气,但是曹洁尘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因为,曹洁尘做的对,公私分明,而且,她也是为了杨凡杰好呀!可真是一位大公无私的“伟人”呀!

在我们一年的相处时间里,我们的感情日益渐增,成了无话不谈得好朋友,甚至赶上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岳彤欣八年的感情,或许是上天安排的吧,感谢上天赐给我这么好的一位同桌。

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我的同桌——曹洁尘,你真好!

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篇4)

我的同桌可厉害了!有“八大金刚”,“六大外星人”之美称!

我的同桌比我高20多厘米,他是我们班上最高的,他的脚那么长,似乎可以一步登天,他的手那么大,似乎可以只手遮天。

他在课堂上特别喜欢睡觉,上课了,老师从嘴中吐出的一个个字,钻进他的耳朵中变成了一个个音符,未到20分钟,他便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我正想教他做作业,一见她睡得正香,我的怒火便一下着了。我撞撞他,生气地对他说:“别睡了!”只见他慢悠悠地坐好,优雅的揉了揉眼睛。我又说:“好好听课!”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放心地转过头去,但是当我第二次转头时,他睡得正香甜,我清楚的听到了他的喘气声,我又生气的撞了撞他,这次他不但不听我的,就连一只眼睛都没睁开。我自我解气心想:“不管他了,再管一下,我得有心脏病了。”可是我不能容忍我在认真的听课,而同桌儿却在舒服的睡觉,因此气了半天。

他说一句话,就是要了他的老命。我每次教他做作业时,那才要了我的老命。我问他一句,这时好他装弱女子,说话像蚊子。下课嘛,说话像恐龙,说话比谁都大。他说话小,我就生气,所以我就凶他,好了,这时候一句话也不说了。眼睛直在眼眶中转溜!这时我总是骂他:“你说句话会死吗?好,沉默是金,是吧!我也不说。”我气冲冲的翻着作业本儿,越想越生气。我嘴巴都讲干了,他倒好,一句话也没听进去。气消了,我又渴求他说:“你就说一句话,又不会死!”我又跟他解释一番,这时好点说话了。不过错了,错的离谱。但是我却好受点儿,因为他说话了,我就可以安心教他了。可是这令我更生气,因为一个一年级小朋友知道的问题他都不知道,比如问把分数变成小数怎么变。又不说话了,我和气地对他说:“说了,说错了没关系,你说了我才知道你错哪儿。”他一言不发。“知道吗?”他摇摇头。我这时实在忍不住了,“这几年级学的?五年级?对,你就是那个学了忘的人。”他只是一言不发,毫不在乎。

我总是和他坐在一起就会受三顿气。但是我总是会受气,因为我必须教他呀!我有时我想,如果我不是他的同桌,我的每一天会不会更美好呢?

可是有几天他没来上学,我竟觉得空荡荡的。也许和某人或某一个事物待久了,也会成为他的思念人吧!他们渐渐的成为了我们的“家人”。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能让我气死自己的同桌!

以我的同桌为题目写作文 (篇5)

她,个子高高的,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了?”说吧?一个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一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在读着一本旧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写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那两篇掉了页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儿过意不去,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掇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丁零零……”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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