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网实用文档职场文书内容页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2024-11-26 22:36:01职场文书打开翻译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8月18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二)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三)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对一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后,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切实按照中心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承接职能转移,强化管理职责履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到位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项机制未落实到位。“一支队伍修到边”养护机制、“一把剪刀修到边”管养机制、“一把扫帚扫到边”环卫保洁机制均未全面落实到位,如黄河南路人行道至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动态保洁滞后、幸福南路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杂物较多、项王路等路段道板砖破损维修不及时等。此外还存在一些责任不明晰区域,如花园路两侧绿化带保洁责任不明确,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失于管护。重点集中在市场商城、商业街区等内部,如宝龙24街、金港花园儿童街等内部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破损严重,长期无人管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考核物业公司、使用维修基金等措施筹措养护费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3、公厕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背街后巷公厕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内部公厕未按要求开放等问题,属地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公厕管理力度,工商分局、商务局要采取措施督促市场管理方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区环卫园林局也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电等优惠政策,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公厕管理工作。

4、违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各类违法建设存量较大,分类处置工作相对滞后,城管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推动属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确保新违建零增长、旧违建逐步拆除,并定期汇报整治计划及整治工作进展。各街道办、双庄镇、宿城新区管委会要结合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契机,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确保每月有方案、有计划、有集中组织活动。

5、基层城市管理力量不足。城管分局属地大队已划归属地进行管理,但各街道办、管委会、双庄镇的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仍未真正开展,车辆等执法装备尚未配备到位。个别大队办公场所简陋,没有罚没仓库,制约了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6、交办工作有不按时完成现象。对上级交办、安排的工作,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落实情况未及时反馈等问题,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交办的个别问题幸福街道未整改到位,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区科技局、区人大办包保路段无人清扫等。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根据《20xx年1月份数字城管工作情况通报》,各单位和部门得分如下:

项里街道83.55分,河滨街道75.00分,古城街道61.12分,幸福街道60.09分,城管分局99.61分,环卫局90.26分,住建局72.08分,水务局50.00分,教育局50.00分,其它单位和部门当月无案件,取平均分71.3分。

三、交办工作办理情况

双庄镇:4份交办单共18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支路西外环至南海路段两侧门面房店外店店外堆放杂物未整改到位,靳塘小区周围动态保洁不到位),扣4分。

幸福街道:5份交办单共24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宿城区东大街一店多招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不到位,市府东路北背街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设施整治不到位),扣4分。

古城街道:5份交办单共11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中豪国际星城门面房前保洁不及时、垃圾箱垃圾外溢),扣2分。

项里街道:4份交办单共13个问题,1个未整改到位(建业路上道路两侧堆放杂物、白色垃圾较多无人清理、店外墙壁小广告较多),扣2分。

河滨街道:2份交办单共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宿城新区:4份交办单共22个问题,2个未整改到位(北海路便民河桥底树人学校东侧有垃圾、两岸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利民河两侧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扣4分。

区住建局:2份交办单共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城管分局:1份交办单共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得分:双庄镇96分,幸福街道96分,古城街道98分,项里街道98分,宿城新区96分,其他单位100分。

四、月度综合检查情况

本月因筹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等客观原因,未组织月度综合检查,各单位月度综合检查得分均为100分。

五、加减分

(一)根据市城管办1月19日印发《十二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内容,对涉及我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检查优秀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南湖路。2、市容市貌管理:平安大道。3、建设(拆迁)工地管理:宿城区体育文化中心建设工地。4、园林绿化管养:成子湖路绿化管养。5、“五小行业”管理:大润发东巷豆乐蜂等3家餐饮酒店单位。6、环卫设施管理:平安大道公厕。

需重点管理的: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运河路。2、市容市貌管理:项王路南侧市交警一大队西侧。3、居住小区管理:金谷盛世康城、富康花苑西区、府苑小区。4、市场商城管理:凤凰菜市场。5、园林绿化管养:黄海路绿化管养。6、水环境管理:古黄河四号桥至通湖大桥段、古黄河二号桥至古楚大桥段。7、“五小”行业管理:永阳大厦东侧邳州擀面皮店。8、环卫设施管理:矿山新村公厕。

加分:住建局加2分。

扣分:项里街道扣2分,幸福街道扣4分,河滨街道扣2分,宿城新区扣2分,工商分局扣2分。

(二)根据上级反馈及区城管办日常督查发现:1、城管分局、四个街道、双庄镇小广告整治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成效显著。2、在扫雪除冰工作中,幸福街道、环卫园林局组织迅速,行动得力。3、区住建局牵头的小区物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对相关单位对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幸福街道加2分,古城街道加1分,项里街道加1分,河滨街道加1分,双庄镇加1分,城管分局加1分,环卫园林局加1分。

扣分:住建局扣1分。

六、相关要求

1、督查通报中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将列入区城管办重点督查范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邮箱。

2、近期区城管办将围绕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立等重点事项进行督查。请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快速推进十项重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牵头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属地城管协管员队伍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在2月底前全部组建到位。

附:1、违法建设拆除进展情况;

2、一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

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区领导张辉、王瑞、张以进、汪育才

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2月10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四)

根据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镇效能办从月份开始开展了机关效能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专项督查活动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和行为管理,使干部职工增强了效能意识,提高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改善了服务水平。从抽查的情况看,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有关办、站、所紧盯重点工作不放松,领导带头,全员努力奋战,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按序时顺利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计划生育、高速征拆、新农村合作医疗、冬种油菜、党政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

2. 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各办、站、所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严肃责任追究,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如农业办在去向牌上填写了工作人员去向,方便了办事对象。从督查情况看,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的情况明显减少。

3. 机关环境进一步美化。各办、站、所都按要求对卫生责任区进行了打扫,改善了办公条件,美化了工作环境。办公室干净了,窗户明亮了,整体环境明显改善。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 工作松散的情况还存在。少数干部职工八点半还在食堂吃早餐,群众办事要等到八点半后才能找着人,少数机关干部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仍然存在;

2. 内部管理不严。部分办、站、所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的去向不明。

根据督查的情况,奖罚兑现如下:

1. 3人上班迟到。处理意见:各扣除奖金100元。

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各奖励100元。

三、工作建议

要着重增强三种意识:

1. 增强责任意识,从考勤制度入手,以克服该干干不好、会干不思干、能干不愿干的“懒”字为重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

2. 增强制度意识,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 增强监督意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能停留在形式上,不能走过场。为此,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办、站、所要进一步提高对效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扎实实推进我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下一阶段镇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灵活多样的督查形式,明查暗访,对查实的有悖于效能建设的现象和问题,不仅作为日常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还要根据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严重破坏效能建设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年月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五)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慈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xx〕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xx〕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都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思想重视,责任明确,部署周密,排查有力,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为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积极发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开发区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社区)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企业等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专题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还积极通过电视台播放安全标语和教育片、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宣传窗(黑板报)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xx〕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附件: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汇总表

年月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xx年xx月xx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七)

各乡镇卫生院,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市“三十六条”、县“二十六条”规定,按照县纪委要求,县卫计委成立三个督察组对全县28个乡镇卫生院、13个委属各单位国庆节值班、车辆封存情况进行抽查,从抽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主要责任同志亲自部署安排,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较好执行,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公车私用、违规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干部群众反映较好。在督察检查发现,少数单位仍然存在未按照规定安排值班、值班人员不在岗等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20xx年10月1日上午在对柳沟镇卫生院督查时,发现柳沟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编排值班表。

2.20xx年10月6日上午对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督查时,发现当日值班人员苗军同志不在岗。

3.督查中发现柳沟镇卫生院住院部走廊上晾晒玉米、公桥乡卫生院院内晾晒玉米、黄岗卫生院门诊大厅内晾晒稻谷。作为医疗单位院内卫生脏、乱,差,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柳沟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韩奇同志、公桥乡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金洪星同志、黄岗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杨光亮同志通报批评。给予县流动办工作人员苗军同志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

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效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今后,要将进一步采取不定期、灵活多样的督查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阜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10 月 8 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八)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6月21日-22日,受省扶贫工作督导组委托,市脱贫攻坚第一督导组对我区扶贫工作进行了历时两天的督查。在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听取了全区扶贫工作汇报,重点抽查了张茅乡、菜园乡工作情况,对清泉沟村、后崖村、田家庄村30余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贫困户识别和干部驻村帮扶情况。经过督查,督导组对我区的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表示我区扶贫工作富有成效,与上次督查情况相比,各乡(镇)工作面貌变化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从区主要领导到乡(镇)书记、乡长以及行政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思想重视,工作安排扎实可行。尤其是张茅乡、菜园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全程参与陪同督查,分管领导思路明晰,亲力亲为。二是宣传氛围浓厚。各单位制作了大量巨幅宣传板面,扶贫固定标语随处可见,扶贫政策、贫困户的界定及识贫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认知度高。三是阵地建设健全。乡(镇)、村脱贫攻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队员齐备,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村脱贫攻坚办公室以及贫困户都能够按照“683”要求,全面落实场所、人员、制度、档案以及办公设施。四是定点帮扶责任夯实。进一步完善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由单位帮扶全覆盖,贫困户由干部帮扶全覆盖。帮扶单位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对所包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十分了解,制定的帮扶措施切实可行。尤其是市国税局帮扶菜园乡田家庄村,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受到群众高度赞誉。五是扶贫政策贯通,档案资料详实。区、乡(镇)、村以文件方式传达落实上级扶贫政策不打折扣,迅速到位,做到了上下贯通,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及时准确,内容详实。

督导组在肯定我区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一是个别区直单位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排的驻村工作队尚未驻村开展工作,个别区直单位干部对自己帮扶工作不清楚。在督查张茅乡时,督导组随机抽取了两张省级贫困村麻塘湾村区直单位人员联系贫困户表格,依表格内容,督导组分别致电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区环保局自然生态股副股长戚浩宇和党政办副主任张焕梅询问包户情况,戚浩宇表示因单位工作忙,今年未入村开展帮扶工作。也不知道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是谁。而张焕梅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二是个别乡(镇)、村原始档案资料收集不完善,“六签字”表格有代签现象。

针对以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经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戚浩宇和张焕梅提出通报批评。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务必对帮扶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深入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各乡(镇)、区直各帮扶单位要结合这次省、市督导提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整改。1、群众不知道现行贫困户的收入标准是年收入不超过2850元。2、界定贫困户没有计算收入和支出账,凭印象或估计界定。3、个人申请不是贫困户自己写而是工作人员一笔到底,贫困户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4、包扶人员没有入户,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不具体。5、部分非贫困户对已确定的贫困户有异议。6、“683”工作不到位。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尽快整改,确保在25号前对精准识贫、档案完善、宣传及阵地建设、搬迁任务、结对帮扶以及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五个实施意见”、“五个管理办法”的贯彻学习等工作落实到位。25号以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委督查室将对以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排名,排名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同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年6月22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九)

8月17日下午,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秩序混乱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1、健康路大礼堂北游园被烧烤车、游乐设施、杂物长期占用,夜市摊照明线路私拉乱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电业局)

2、健康路大礼堂前路中央水果摊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3、健康路顺城关游园门前冷饮摊点长期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

4、健康路顺城关游园对面临时摊点长期占道经营,临街商户店外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5、健康路与人民路口临时摊点随意经营,围观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秩序混乱。(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6、健康路“东方明珠”前冷饮摊长期经营并设置宣传旗。(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7、健康路游园前冷饮摊点占用停车位经营,游园内游乐设施、临时摊贩占用公共空间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住建规划局)

8、比干大道仿古街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严重,多数商户完全占用人行道及盲道。(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9、健康路“老庙黄金”前冷饮摊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0、健康路“万隆购物广场”对过爱玛电动车店外经营,完全占用人行道及盲道。(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1、健康路“农业银行”前临时商贩随意经营,秩序混乱。(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2、健康路“建业生活广场”周边临时摊贩占道经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混乱,个别商户用石块占用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交警大队)

13、健康路“新医一附院”前、健康北路与大同路口,公交车、城乡快巴长期随意停放载客。(责任单位:交通局)

14、健康北路大货车西瓜摊点长期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5、学院西路、健康路个别商户用石块占用公共空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6、学院西路、健康路多处公交车停靠点被机动车占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7、学院西路、健康路营运三轮车随意载客。(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交警大队、交通局)

18、学院西路汽车站通道两侧临时摊贩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19、健康路“新医一附院”门诊楼前临时摊贩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0、健康路、比干大道等路段流动广告宣传车结队通行,影响交通,噪音污染严重。(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1、行政路友谊新村周边占道经营严重。(责任单位:城乡环卫中心)

22、建设路汽车站周边出租车、营运三轮车随意停放。(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

以上通报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市的对外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出行。特别是占道经营问题用铺天盖地、见缝插针来形容不为过,已经到了严重失控、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市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反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不同层面提出建议和议案,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媒介予以曝光,强烈要求大力整治。但是,个别责任单位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应付差事的错误思想,导致城市管理顽疾反复出现。针对这一现状,各相关责任单位应该以对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尽快打一场治理占道经营顽症的翻身仗,还路于民,并奠定长效管理坚实基础,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卫辉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8月17日

城管督查情况通报 (十)

2月25日和3月9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相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由县纪委领导带队,对全县35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重点是机关干部迟到早退、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打游戏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乡镇、县直单位都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青椅山镇、毛甸子镇、县房产处等单位实行了书面请假制度,大川头镇实行了签到簿制度,灌水镇实行了指纹签到和专人定期查岗制度。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机关工作纪律方面不够完善,没有建立书面请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还仅局限于口头,有的甚至多天请假也无书面材料可查。

(二)服务窗口单位存在缺岗情况。部分服务窗口没有坚持AB岗制度,存在脱岗、漏岗情况,对工作造成了影响。

(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仍然存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不能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和研究工作,存在利用上班的“空余”时间,看视频、用手机或电脑聊天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改进作风,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和公务人员行为规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迟到、早退以及吃、拿、卡、要、推、拖等不良现象,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形成遵规守纪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县经济工作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所有服务窗口必须实行AB岗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遇紧急工作,影响业务办理和受理的,应在显要处发出公告提醒,说明原因。严格实行书面请假和书面报告去向等制度,指派专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加强沟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干部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动和动力,杜绝漂浮散漫现象,提高工作效能。

(四)严格检查,严肃问责,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将公开通报曝光。

中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 监 察 局

年3月15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