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意向书 篇一
甲方(贷款人):
乙方(申请人):
包头市土地储备中心于 年 月 日向我行申请项目贷款万元,期限为 土地收购,土地位于 ,面积: ㎡,收购价值为 万元,项目名称是 。
根据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具备我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就包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 项目贷款给与信贷支持,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有贷款需求的情况下,保证项目真实存在,手续齐全、合法方可给与支持,如申请人手续不符合贷款人要求,贷款人有权不予信贷支持。
2、贷款人在申请人手续齐全后,对申请人所提供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如调查真实,手续合法,符合贷款要求方可进行信贷支持。
3、本贷款意向书仅用于申请人向国家有关部门说明该项目贷款的落实意向,该项目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建设后,我行将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及我行有关贷款、评估办法,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并视评估结果及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最终决定承诺贷款与否。
以上事项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或盖章生效,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转让方尹伟峰及其他四合伙人在双峰县永丰镇黄家村开办竹元采石场,因生产经营等原因,意欲转让,现经双方协商,为了有利于明确转、受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未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前,特签订本意向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1、转让标的为转让方合伙开办的竹元采石场(含租赁场地、电力设施、机械设备及配套生产工具设施等)。
2、转让金额为 元(含转让方在双峰县安监局交付的安全生产押金5万元)。
3、转让时间为在签订本意向书后,受让方在有关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签订正式转让协议,期限为二个月。
4、转让方现有采石场的相关证照审批手续,应在双方签订正式转让协议时一并交付受让方。根据政策法律规定,现尚欠缺的经营证、照手续由受让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后自行以转让方名义办理,转让方应积极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明等,所有相关费用开支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受让方以转让方名义办理审批有关手续后,转让方不能无故中止或拒绝转让,否则必须承担受让方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并另行支付受让方人币 元。为了促使受让方迅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受让方自愿交付押金 元。
6、转让方各合伙人应妥善处理合伙期间的相关工农矛盾、劳资纠纷、债权债务和税费清算等,不得以上述原因影响双方签订正式转让协议及受让方受让后相关生产经营。
7、双方在签订本意向书时,转让方提供竹园采石场的相关财物清单和场地。
本意向协议与正式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详细约定以双方后期签订的正式转让协议为准。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协商,经双方签字生效,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三
甲方(著作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著作权人):
地址:
电话:
作品名称:
上述作品的选题报告编委会已经论证通过,认为可以立项出版。为了保证作品的创作(含著、编著、翻译、注释、编译、编注)质量和出版进度,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为了保证上述作品的内容质量和交稿时间,双方共同拟定其创作原则和编写计划。
第二条乙方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原则和计划进行创作。作品的创作提纲、编写体例、字数标准、具体的内容、版式要求以及署名方式等内容应有详细的说明并附在意向书后面。
第三条乙方保证书稿内容健康,不含有以下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外交政策、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乙方保证上述作品不会引起版权纠纷,也不会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出版。乙方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或者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内容,也不含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完整的书稿。书稿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扉页,包括书名、作者名、著作方式(著、编、编著、主编、译等)。如果是多人著作,应按顺序写出所有作者名。如果有英文书名,也应当写出。
(二)前言,注明写作者姓名和写作日期。
(三)目录,与正文中的标题完全一致。
(四)正文,包括注释、插图、表格、图表、照片等构成完整内容必备的部分。各级标题必须统一,序号应前后一致。
(五)附录,从别处引用的内容一定要注明出处。
(六)参考文献,应说明被参考或引用的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时间。
除完整书稿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内容:
(七)作品内容简介、内容特点、推介语等。
(八)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发表著述及相关评价、给读者的赠言等。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书稿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一)文字应尽量避免拼写、语法和标点错误。注释清楚,引文准确。
(二)无知识性、常识性差错,如人名、地名、历史事件、译名、作品名、数字、引文、专业术语等。
(三)无技术性差错,如特殊字号和字体、下划线、大小写、缩格等。
(四)引文准确,重要引文应标明出处。
(五)每个章节体例统一,结构合理。
(六)标明页码。
(七)稿面清晰,没有辨认不清的文字和符号,没有容易引起误解的标记。
(八)所交书稿为定稿,内容不再有换补或增删。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交稿日期为 年 月 日。交付书稿形式为电子文件1份,A4纸打印稿1份,由作者签名。乙方保证按时交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按时交稿,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商定解决方案,重新约定交稿时间,并提供文字说明。
第八条如乙方交来的稿件没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如乙方交来的稿件达到了该意向书及其附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著作权代理协议》。《著作权代理协议》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书稿中仍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第九条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请他人编写:
(一)乙方不能在最后一次约定的时间内交稿,又不提前通知甲方;
(二)乙方虽经反复修改,但仍不能达到本意向书中提出的要求。
第十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著作权代理协议》之时,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日
出版意向书 篇四
甲方(著作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著作权人):
地址:
电话:
作品名称:
上述作品的选题报告编委会已经论证通过,认为可以立项出版。为了保证作品的创作(含著、编著、翻译、注释、编译、编注)质量和出版进度,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为了保证上述作品的内容质量和交稿时间,双方共同拟定其创作原则和编写计划。
第二条乙方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原则和计划进行创作。作品的创作提纲、编写体例、字数标准、具体的内容、版式要求以及署名方式等内容应有详细的说明并附在意向书后面。
第三条乙方保证书稿内容健康,不含有以下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外交政策、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乙方保证上述作品不会引起版权纠纷,也不会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出版。乙方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或者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内容,也不含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完整的书稿。书稿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扉页,包括书名、作者名、著作方式(著、编、编著、主编、译等)。如果是多人著作,应按顺序写出所有作者名。如果有英文书名,也应当写出。
(二)前言,注明写作者姓名和写作日期。
(三)目录,与正文中的标题完全一致。
(四)正文,包括注释、插图、表格、图表、照片等构成完整内容必备的部分。各级标题必须统一,序号应前后一致。
(五)附录,从别处引用的内容一定要注明出处。
(六)参考文献,应说明被参考或引用的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时间。
除完整书稿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内容:
(七)作品内容简介、内容特点、推介语等。
(八)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发表著述及相关评价、给读者的赠言等。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书稿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一)文字应尽量避免拼写、语法和标点错误。注释清楚,引文准确。
(二)无知识性、常识性差错,如人名、地名、历史事件、译名、作品名、数字、引文、专业术语等。
(三)无技术性差错,如特殊字号和字体、下划线、大小写、缩格等。
(四)引文准确,重要引文应标明出处。
(五)每个章节体例统一,结构合理。
(六)标明页码。
(七)稿面清晰,没有辨认不清的文字和符号,没有容易引起误解的标记。
(八)所交书稿为定稿,内容不再有换补或增删。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交稿日期为 年 月 日。交付书稿形式为电子文件1份,a4纸打印稿1份,由作者签名。乙方保证按时交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按时交稿,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商定解决方案,重新约定交稿时间,并提供文字说明。
第八条如乙方交来的稿件没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如乙方交来的稿件达到了该意向书及其附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著作权代理协议》。《著作权代理协议》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书稿中仍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第九条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请他人编写:
(一)乙方不能在最后一次约定的时间内交稿,又不提前通知甲方;
(二)乙方虽经反复修改,但仍不能达到本意向书中提出的要求。
第十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著作权代理协议》之时,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出版意向书 篇五
《东南亚交流合作意向书》
中国广西柳州师范学校创建于1940年,曾被中国教育部命名为“中国中等师范学校名校”(1999年)。多年以来,我校一直致力于推动华语(汉语)教育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我校于20__年起启动“对外汉语”研究项目,20__年起开始建立海外教学实践基地。为进一步推动华*教育,我校愿与东南亚各国华语教学机构或有志于华*教育的各界人士开展合作。
一、合作各方
甲方:柳州师范学校(LiuzhouNormalSchool),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Zhegujiangroad8,Liuzhou,Guangxi,China.);邮政编码545002;校长:陈-耘(Ch*nYun)。
乙方:_____
二、合作项目
1、选派华语教师。甲方遵照乙方提出之条件选派合格的华语教师,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机构,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从事华*教育。
2、培训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训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培训已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华语教师。
3、培养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养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为乙方培养合格的华语教师。
4、HSK考试辅导。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水平考试(HSK)辅导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通过考试、获取证书。
5、华语强化训练。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教学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进行汉语口语强化训练,使其能说标准、流利的汉语。
6、华*教育研究。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组织研究人员,以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的方式,为乙方研制开发华语(或双语、三语)教材(含课外读物、练习册、课件、录音带等)、网站。
7、中华文化体验。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在中国境内组织“中华文化体验”活动,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期限,安排乙方学生(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观摩中国汉语教育,体验民族风情,并对其进行中华书画、武术、针灸短期训练。
三、步骤与程序
1、合作方将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及基本设想书面表述成意向性文件,以传真或邮递方式送达甲方。同时,用Email与甲方联系,索取相关资料,并约定进一步商谈的地点或形式。
联系人:刘-芳(办公电话:867722090053),
王-钱(办公电话:867722090001);
传真:867722752729;
邮寄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邮政编码545002);
Email:
2、签定《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根据会谈的初步成果签定《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书面约定双方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合作起止的时间、双方的责任及权益等事项。
3、启动合作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所达成的初步协议开展项目调研、设计,形成合作方案,并草拟合作协议。
4、签定《合作协议》。甲乙双方交流各自的调研结果,交换各自草拟的合作协议文本,通过谈判,形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律师的指导下,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5、正式展开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正式展开合作。
出版意向书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单位报到(签订)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
人事部门签名(签章):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出版意向书 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影视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文字作品著作权人):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证件号码: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影视剧,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意向书,以兹共同遵守。
名词定义:本意向书所称“期权”,系指被许可方以支付一定对价所取得的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决定是否采用约定文字作品的选择权。在该期间内,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本人不得行使本意向书第七条项下的权利,更不得将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一条 首个期权
1.1.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一个不可撤销的、为期_________个月的期权(自本意向书签署时起算)。
1.2.甲方同意为此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
1.3.假如期权得以行使,为首个期权支付的款额可从付给乙方的购买价格中予以扣减。
第二条 续展权
2.1.甲方享有先后两次通过下列方式,每次按_____个月期限(即“续展期间”)的延长期权的权利。
2.2.作为行使首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3.作为行使第二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4.甲方应于当期期权期间届满5日前,把续展期权的意思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通知到达乙方时,期权的续展即发生效力。
第三条 独家许可
在上述期限内,甲方享有使用作品的排他的、独家的选择权。在上述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而且乙方本人也不得行使。
第四条 期权续展费的独立性
如果期权得以行使,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续展期权的全部费用(即“续展费”)不得从应付给乙方的许可使用费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许可使用费的预先约定
5.1如果甲方行使期权,双方同意作品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其他条款由拟签署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另行约定。
5.2.本意向书第一条、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甲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表示采用该作品的,甲方的选择权终止,其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予退还。
5.3.甲方未向乙方按期支付约定金额的,本意向书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与第三人接洽的权利
6.1.在期权的有效期间和续展期内(如果办理了续展的话),甲方享有与第三人进行接洽、就项目进行磋商并针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开发订立意向书的权利。在甲方行使期权并支付期权对价的前提下,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下列全球范围的排他的权利:
6.1.1通过媒介和设备进行开发、制作、利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院线发行、非院线发行、互联网发行、电视(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付费的、有线的以及卫星传输)、音像带和DVD、以及基于任何一切目前所知或者日后开发的媒介和技术所进行的复制或传播。
6.1.2将作者姓名、肖像、声音和生平用于影音制作和其他项目以及立足于作品的其他材料,将其用于广告、宣传和推广。在行使这些权利过程中,甲方就作品的修改、编辑、剪切、重新编排或者更改作品方面享有不受限制的自决权。
第七条 拟使用作品权利的范围
7.1.在本意向书第一条确定的期限内,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受让乙方对文字作品享有的下列权利:
7.1.1根据文字作品(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影视剧剧本时)拍摄影视剧;
7.1.2.将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剧本(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小说、报告文学等其他形式时),根据改编而成的剧本拍摄影视剧;
7.2.以上权利应一并行使。在甲、乙双方最终订立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中,甲方仅要求部分受让上述权利并经乙方同意的,合同成立。但甲方收取的、许可合同中未包含的那部分权利所涉及的金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八条 甲方的缔约义务
本意向书期限内,一旦甲方决定采用作品用于本议定书第七条所定用途,甲方即负有于_____日内与乙方订立《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的义务。
第九条 原始稿件的返还及复制件的删除、销毁
9.1若乙方提交的是原始手稿,甲方应妥善保管。本意向书期限届满,甲方未行使优先缔结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权利的,或者甲方在期满前明确表示放弃该项权利的,应将上述稿件在_____日内返还给乙方。
9.2.若乙方提交的是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誊写本、摘录本、微缩照片、文稿诵读录音、文稿电子版等)、网络邮件等等,在符合前款所列情形时,甲方应将上述材料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加以全部删除或销毁。
第十条 义务转让的限制
除本意向书约定情形外,非经对方书面同意,当事人不得将基于本意向书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一方擅自将其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担保
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权属情况,乙方作出如下担保:
11.1.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时,乙方对作品享有完全的、合法的著作权。
11.2.对于本意向书第三条所约定之权利,乙方从未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人行使,乙方本人亦未行使。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3.乙方从未就作品著作权(无论全部或一部)设定质押,且迄今为止作品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4.作品不存在任何著作权的纷争,作品的内容亦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
11.5.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因作品引发来自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从而给甲方带来任何不便或损失,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11.6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发生继承或者合并、分立等事由,依法由变更后的当事人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收回
如果甲方已经行使期权但在行使期权之后的五年内并未开始影音制作的主要拍摄工作,则(原授予给甲方的)权利由作品著作权人收回。
第十三条 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本意向书的签订不得使甲方或甲方权利义务的受让人就使用公有领域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中所包含的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方面处于比本意向书签署前更为不利的地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意向书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
14.3.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甲方与第三人的接洽,包括签署合约(如租用外景地、聘用演员等)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4. 乙方将未经公开发表的作品透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聘用或委托的其他人员的原因致使该作品被不合理地散布、传播、复制或者被第三人剽窃的,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单独承担或与其他侵权行为人一道承担侵权责任。
14.5.对乙方提交的原始稿件,甲方未予妥善保管,导致该稿件全部或部分遗失、玷污、损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15.1.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意向书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意向书,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1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意向书以及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意向书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1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意向书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意向书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如果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意向书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意向书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意向书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意向书或暂时延迟本意向书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意向书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9.1.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9.2.凡因本意向书引起的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地点)的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意向书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意向书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21.1.本意向书文本由□乙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1.2. 本意向书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意向书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意向书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22.1. 本意向书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2.2. 本意向书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意向书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2.3.如果本意向书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意向书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2.4.本意向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意向书生效日期。本意向书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6.本意向书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23.1.本意向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意向书及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意向书附件如下: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本意向书签订地点:
出版意向书 篇八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成立于**年,位于,业务用房为甲方租赁,面积为㎡,设有,现有。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转让意向如下:
一、转让方式:完全转让。甲方现有医院全部手续,现有仪器设备等,全部交由乙方经营。
二、转让价格:甲方结清以往的房租、水电费等以后,以壹佰叁拾万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付款方式:协议达成后,乙方即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待交割变更完毕后,结清余款。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并保证现有物品、仪器设备完好、不丢失。
2、协助乙方清理不保留承包科室。为保持医院工作的连续性,避免之后产生纠纷,甲方根据乙方的意愿逐步清理承包科室,部分保留科室按原协议交给乙方,过渡一段后由乙方决定去留。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续租协议,租赁价格由乙方与房主自行协商。乙方要求扩大租赁面积一事,一同与房主协商。
4、甲方为手续变更出具必要的手续,并协助办理执业变更。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达成后,乙方应该及时进行交接并履行协议。
2、甲方现有药品、耗材等作价接收。
3、医院现有人员,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续聘或解聘,员工待遇由乙方与当事人另行商谈。
4、履约后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5、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六、以上为初步意向,如双方无特殊疑问,即可签署正式协议,所涉及事项以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二条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十六条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第十七条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十
收 购 方:(甲方)
转 让 方:(乙方)
转让方公司:(丙方)
转让方担保人:(丁方)
鉴于:
1、乙方系丙方独资股东,拥有丙方100%的股权。
2、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公司的所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愿意受让。
3、丁方系丙方原股东,且愿意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了明确各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合作框架,促进企业并购顺利进行,有利各方并购目的实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转让标的
乙方将合法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股权所附带的权利义务均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排他协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丙方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以利于甲方更全面的了解丙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2、乙方、丙方、丁方应当对有关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若因乙方、丁方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在并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评估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由各自承担。
六、保证条款
丁方承诺,丁方为乙方在本意向协议及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七、进度安排条款
1、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以丙方名义在《绵阳日报》上进行公告,要求丙方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丙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乙方保证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3、评估报告作出后,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格及具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登记手续。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其他三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各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
2、各方在收购活动中得到的其他三方的各种资料及知悉的各种商业秘密,仅能用于对本次收购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购对价进行评估,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各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资料、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协议外的其他方。
4、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各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任何一方如有违约,给其它合作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该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终止条款
各方应当在本意向协议签订后的5个月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否则本意向书丧失效力。
十、因本意向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各方盖章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