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价格:
具体见产品报价单
二.技术资料提供: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批准有效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甲方受控的电子文档),图纸编号为:
三.样品交期: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 自合同签订?天之内 向甲方提供首样,并附检测报告,包括图纸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指标。
四.产品验收及交付:
1)产品验收的依据:
以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相关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标准为依据;
2)验收规范:
乙方模具制作完成后,产品经送样,符合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每个零件均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封样,双方各执一份,以作为合格标准;
五.产品费用支付条件:
1)产品模具费用总额 元(含17%增值税);合同签定 7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 ,当乙方提供首样后7天内支付产品模具费用总额的 40%;样品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模具经由甲方批准合格,乙方开具产品模具费用总额元的含17%增值税发票后, 天内甲方支付完尾款;
六.变更管理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合同内容修改或产品零件图纸修改时,乙方有义务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七.知识产权及商业保密承诺:
1)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并有责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所涉的产品技术图纸和相关技术、质量文件(包括2D和3D),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提供,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技术文件、著作权及模具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乙方负责保管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甲方付清模具款后,甲方需要将模具从乙方转出,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保证模具完好,并配合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首样,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按延期天数乘以货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
1)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厂内,费用由乙方支付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产品报价单及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模具合同 篇二
甲方(制作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或样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地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品),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15天内(即于年月日前)提出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天或产量达到PCS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9%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品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的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工程部、品质部、采购部负责人审核,厂务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工程技术、品质、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方可收货,甲方凭>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样品、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甲乙双方协商延期天。
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二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清;
(2)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设计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可按总造价的元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向甲方倍相应的经济损失。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为规定事宜均按>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5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申请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模具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因生产发展需要,委托 (简称乙方)制造塑料模具 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 型芯材料40Gr,型腔材料P20或德产2738。
2、 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 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38天,交模时间为45天。
4、 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 模具寿命:万模次以上;
6、 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大于0。05mm;
7、 其它要求按照甲方图纸所列的技术要求达到标准。
三:制模依据:
按甲方提供的加工;
四:售后服务:
1、 模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
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 模具结构图
2、 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3、 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国产材料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 %,即 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 %。
2、 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模具合同 篇四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模具,乙方并成为甲方的模具产品供货者,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为甲方开发制作:产品模具。模具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交付首样工作期:30天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做为预付金,余款模具开发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清。
二.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 甲方提供乙方需要开发模具的产品样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三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 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样品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2) 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产能5万只数量产品的使用寿命。
四. 模具验收和产品验收交付及不合格处理:
1) 甲方按确认的产品样品验收。
2) 乙方所交模具产品经甲方技术、质检验收合格方可收货,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模具的所有和使用
1、乙方开发的模具归甲方所有,但日常的保养和使用由乙方负责。若出现
丢失和损毁则需由乙方对甲方进行等额的经济赔偿。
2、此模具乙方只能给甲方加工产品时使用。乙方不得为其它客户加工产使用。也不得对外加工此模具产品对外销售。若发现将对乙方处以2万元罚款。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传真或复印件有效。
七.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模具合同 篇五
1、如过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为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模具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 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 。(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模具合同 篇七
甲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于20xx年6月1日就甲方的插头、SR线卡、尾套等模具共计 十 付模具开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二、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 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3、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产品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而进行模具设计与制作,并加工出样品供甲方确认、验收;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为准。
三、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 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技术要求和RoHS环保要求的制件;
2、 模具必须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3、 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100_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 制造工期:
1、 模具的制作期为21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20xx年6月22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 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7天内(即于 20xx年6 月 30 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样品,作为今后甲方验货依据;
五、 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 签订合同五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50%元付至乙方账户,作为合同定金;
2、 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4%的增值税票到甲方后,一个星期内将模具金额的50%付清。
六、 加工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时,应有良好的包装以免在运输途中造成各种损坏,若有损坏应由乙方无条件给予调换;
2、 若甲方单个产品订单累计达到万只,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承担的单个产品模具费用(扣除4%的税款),返还方式为冲抵货款;若单个产品累计订单量未达到约定数量而甲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退还模具费;
3、 在乙方返还模具款后,甲方不得无故提走模具另寻供应商;
4、每次采购时,双方签订单独的《订货合同》,具体条款以《订货合同》条款为准;
5、 合同一经签定,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数量生产。
七、 商业保密承诺:
1、 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以上产品图纸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传递给任何第三方;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 若乙方违反上述1、2、3款的任意一款,乙方均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收回全部模具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如非乙方泄露信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 模具的保管
1、 模具试产合格后,模具由乙方保管,具体条款见附件1《模具保管》,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
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2、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的,乙方不返还定金;
4、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首样,在所拖延时间内,则需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模具款的3%作为违约
金;由于甲方图纸更改或尺寸不准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金,若甲方有尺寸重大改动,甲方应另支付乙方改模费用;
5、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合格样品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本批次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7、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退货、延期支付资金且无须罚款者可不受上述1、3、4、5款约束。
十、 其它约定:
1、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 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3、 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
4、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签署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或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修改或补充被视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适用法律:
1、 甲、乙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二、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即日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模具合同 篇八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模具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模具基本情况:
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模具合同总金额()RMB 。含17%增值税。
一﹑ 模具维护
经双方协商,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50%模具开模预付款,RMB: ,开模完成出合格产品后支付模具款总额40%,余下10%在甲方确认产品合格,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后的3个月内付清。之后乙方保证模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使用寿命为10万模,并在此期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注:由于甲方因工程修改及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之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乙方生产,由乙方负责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一次性赔偿甲方*万元。
2。 甲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乙方处转出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乙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有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使甲方及其客户错过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甲方被迫因此取消次项目,从而使甲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乙方除退还所有前期甲方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乙方另外承担甲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如有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模具制作,须向甲方赔付模具总额的1%/天;另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则须向甲方按模具费总额的双倍赔付。
四、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当地法院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模具合同 篇十
5. 负责给乙方下达需用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制造的产品订单,具体订单量根据甲方自身的实际需要确定。
6. 可以随时到乙方处检查有关乙方存放本合同模具的状况,若发现存储不当或者模具不具备正常生产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保证以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形。
7. 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模具加工款及其他约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 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确认。如需修模、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甲方认证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模具的封存、修理和维护,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甲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如图纸等由乙方提供的,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甲方以供批准。
5. 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确保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等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可正常生产状态。
6. 负责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以及对磨损部件等的更换,保证模具随时可以重新开始生产,并且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模具及其附属产品、相关工具等是专门用于生产甲方订单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用于生产乙方自身产品和任何第三方之产品 。
8. 保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绝不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
三、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
2. 甲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乙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乙方进行技术交流或乙方派工程人员到甲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 乙方承诺不但本合同的模具完全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并且用该模具生产出的产品也完全能够满足甲方订单的品质及数量等所有要求。
4.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如需更新,其寿命均能达到50万次。
四、商务条款:
(一) 模具价格:
1. 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RMB___ 元。
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乙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再行向甲方要求费用:
(1) 乙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费用;
(2)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支出费用;
(3) 乙方自行或者提供给甲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的费用;
(4) 乙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5) 乙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4. 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的,
(1) 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或者模具修改的费用不足该模具价款总额的5%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收费;
(2)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乙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甲方报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
(3) 但是因乙方的原因或模具的自然损耗,致使模具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 开模进度
1.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样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 天 。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延误的期限不计算在模具加工的期限内。
3. 如果乙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再根据图纸和样板等设计要求免费重新开模,若因此延误甲方订单产品生产的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在下达首次订单时付清。
(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甲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 产品订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生产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
五、 产品品质保证
1. 乙方在完成模具后,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2. 甲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有保留修改的权利。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订单项下的产品完全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该产品的保质期为三年。该三年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更换、修理、重作等服务,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上述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更换、修理、重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置权。
2. 在乙方生产,由乙方负责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任何第三者生产或者为任何第三者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要求将模具从乙方处转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并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零件图、夹治具以及相关工具必须同时转移给甲方。
4. 在模具的转移过程中,如因乙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七、 模具维护
1. 乙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6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乙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甲方提出。如甲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甲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乙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甲方。乙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甲方另行提出要求。
八、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拥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仅同意乙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乙方同意其不会将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乙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禁止使用本模具向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
4.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执行。
九、合同解除、终止
1.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要求顺延合同期限的。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2. 出现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 出现不可抗力持续2周以上,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4.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清模具加工款等费用的,应按所欠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赔偿乙方该损失。
2. 乙方未能按约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须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造成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需支付甲方的经济损失。
3.模具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致使甲方被迫延迟或者取消订单,从而使甲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订单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使甲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则乙方除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另外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订单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瑕疵等,致使甲方遭受客户索赔或退货、更换、修理、重作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 乙方因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加工延迟,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
7. 其它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一、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不是甲方购买产品的订单,除承担约定的模具加工及其相关费用外,甲方不对其他任何产品的费用承担责任。
2. 订单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等,由甲、乙双方在订单中确定。
3. 所有经济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赔偿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等一切经济损失。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订单、保密协议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