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函
食品公司:
在党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县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家副产品,生猪、家禽不断发展,运输量相应增大,因此我公司的运输力量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司只有一部载重2吨的#牌货车,是#市街道工业产品,质量较差,经常出毛病,早已破烂得无法再修。生猪、鲜肉、饲料等都是请搬运社的架子车和其他单位的汽车代运。每年要付出运费约9000余元,还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加之屠场离门市部约有5华里,职工中老弱病残又多,用架子车拉肉到门市面上部,困难也确实很大。为了贯彻招待搞活经济的总方针,促进大好形势,减轻职工劳动强度,改善经营管理,我公司急需购买货车一辆。 现在县商业局分配我司一辆南京牌货车,需用资金15000元,但我们没有这笔固定资产基本折旧金。根据号文件关于“由于业务(生产)而要,企业在一年度内购买一辆汽车,单价值超过10000元的,由主管地、市公司审批”的规定,请上级拨给15000元,以解决购买汽车的资金问题。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