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二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com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 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 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请mail致________________.com,获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获取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协议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协议内容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第三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四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20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五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六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ó上给予能力范Χ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Χ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δ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七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运营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代理甲方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营商品牌代理情况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开设“X品牌”公司,并指定乙方为“品牌名称”上述地区品牌加盟运营商。
2、除乙方上述区域代理上述品牌产品外,甲方不得将上述品牌授权区域合作其他运营商;
4、乙方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品牌加盟代理费
品牌加盟代理费元(大写:圆整)。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加盟代理费,不得拖延。
2、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注销加盟公司、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品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服务项目研发和创新。
3、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提供完整的人员及技术培训,包括技术培训、产品培训、销售培训、标准化管理培训等。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加盟代理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代理资格。
5、乙方每月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6、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注销加盟公司、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7、甲方品牌属专利保护,乙方有义务在所属区域内协助甲方打假,对甲方产品形象进行维护,发现假冒、仿造等产品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甲方对举报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9、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独立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负责承接业务的质量和安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乙方出现私自转让经营场所、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损害甲方名誉或者销售假冒甲方产品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在合作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内容、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均需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双方间往来之报价资料,补充合同、订单、确认书、对帐单等均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之依据。
3、未经甲方总部书面盖章授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任何方式的借款,转货及借货,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本合同书确定的为准,如一方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向对方发送文件、有关资料时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5、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保留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八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九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编 号: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玛尼苏”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北京市地区 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云南“玛尼苏”普洱茶有限公司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 0 万元。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北京市地区 。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普洱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 3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六、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 北京市 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
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10%(即1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3)、乙方在北京专门设立玛尼苏品牌展示中心,用于玛尼苏品牌的展示推广,茶叶的储藏安放,并定期举办品牌推广活动,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 1500元 的推广费,为期12个月,按季度支付。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区域代理商:
A、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B、乙方在该区域内任何城市设立区域代理商,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人民币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在甲方备案。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第十篇:实用的代理协议书
甲 方: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
联系电话:
乙 方:邓伟斌
家庭住址:台山市冲蒌镇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应对国内外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能使双方共同生存下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诚意聘请乙方为恒达公司编外业务人员,特此签订协议以下;
甲方诚聘乙方以甲方业务二部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对外接单,乙方在职期间一无工资、二无福利、三无任何开支,甲方将按乙方接单全额提取0.5%作为乙方的报酬。
乙方所有订单应在甲方收到30%货款后甲方才能安排生产,甲方在完成生产后并经客户验货合格后客户应按订单全额交付90%货款甲方才能出货。否则:谁安排出货,谁负责任。
乙方报酬支付应在甲方确认可行价格,并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生产出货而且甲方收到全额货款后才能支付乙方0.5%报酬。
乙方必须对所接单业务负责全程跟进,如在中途出现客户拖欠或拒付货款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甲方追回货款,追款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合同期限: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6、在合作期间,如乙方需用协作人员,由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协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甲方负担;
7、客户在特殊情况下,按甲方报价(不减价或双方确认价格后另外确认)加价部分,加价部分由甲方扣回8%税后剩余部分可不公开付回客户或以付报酬的方式返回给客户,由甲方负责办理付款。
8、协议签订后,如发现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享有同等效力。
甲 方: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