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一)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根据年初《曲靖市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麟审改办〔20xx〕2号)的文件要求,麒麟区农业局制定并下发了《麒麟区农业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麟农〔20xx〕2号),明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各负其责”四项工作原则,采取五项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确定了行政执法主体,建立麒麟区农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单位共有73名(包含畜牧28人、农机27人、执法大队5人、水产9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4人)行政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麒麟区农业局按照要求,建立麒麟区畜牧兽医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共3446个(包含畜牧166个、农机2863个、执法大队368个、水产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41个)。
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认真梳理本部门监管职责,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6项抽查事项。
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局属各责任部门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从“两库”中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以予通报,通过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二)
一、外科门诊是门诊部工作的重要科室。外科门诊医师由外科病房(七病区)选派外科医师在外科诊室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服从门诊部统一行政管理。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贯彻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按照外科门诊《常见病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遇有急症、疑难危重患者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积极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病历,规范开具门诊处方,下达门诊医嘱。
五、及时准确将患者信息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填入《门诊日志》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登记表》中。
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手卫生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诊室卫生清洁,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施行门诊能够开展的各项手术,防止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器械药品,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一旦缺少和损坏,应及时登记报告,以便补充和更换,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履行沟通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十、宣传外科保健知识,做好健康教育并记录。
十一、按照《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三)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 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2人以上签名。
五、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六、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七、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八、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九、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门诊病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四)
(一)工作例会制度
1、工作例会由综治工作站站长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综治工作站各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总结、分析和布置安排工作。
2、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28日召开,重要紧急事项可一事一议,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各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薄上签字。
3、会后要及时做好会议内容的梳理、整理,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跟踪督办。
(二)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制度
1、健全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立专职巡逻队或义务巡逻队、治安信息员。专业巡逻队配备必要的.巡逻器材。
2、两委干部坚持每天轮流值班,及时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专业巡逻队坚持经常性开展巡逻活动。巡逻时要佩戴袖章等有关标志,标明身份。
4、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打更放哨、看门护院、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
5、两委干部坚持每天对巡逻等群防群治工作和单位内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讲评,并定期通报。
6、定期排查、分析、通报治安形势,及时解决治安突出问题。
7、逐日做好巡逻、值班登记、记录、登记要有具体巡逻路线、地点、发现和处置情况。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五)
一、接班人员在班前、班中时间严禁饮酒,经过充分休息后提前到岗,更换当班工作岗,并准时进行交、接班工作。
二、交、接班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能提前,如正在处理故障或倒闸作业,开始时间可以推后。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监守岗位,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出安排,个别因特殊情况而迟到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已走时,应由先接班人员向迟到者介绍。
三、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正在倒闸作业时,严禁进行交、接班工作,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有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当处理工作告一段落时,可再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前,值班长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本职工作小结,并将交、接班事项填写在值班工作日记中,交、接班应交清下列内容:
1、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处理及处理经过;
2、设备的检修,扩建和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处理。
五、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并会同交班人员到现场坚持以下工作:
1、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设备的实际位置相符,对上值操作的`设备要进行现场检查;
2、检查继电保护的运行和变电情况,对信号及自动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
3、了解设备的检修工作情况,检查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4、了解设备的检修工作情况,检查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直流系统运行方式及蓄电池充放电的情况;
6、审查各种记录、图表、技术资料以及工具、仪表、备品、备件;
7、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六、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在记录上签名,交、接班工作既告完成。
七、接班后值班长应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开好碰头会,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检修及天气变化等情况,提出本值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和事故预想。
八、交接班作业标准
1、定项目:要做到规定交班项目不遗漏。
2、定顺序:要做到交待顺序不颠倒,用语简练明了。
3、定路线:要做到交待路线不乱走,巡回一圈再回头。
4、定情况:要做到介绍运行情况集中听,发生疑问要问明。
5、交记录:要做到记录正确全面,报表整洁无差错。
6、交设备:要做到口讲、眼看、手测要全面、工具仪表皆点清。
7、交任务(计表):要做到日期不错、项目不漏、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六)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七)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凤凰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一)服务中心矛调工作部室(综合工作部)应受理由各居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二)中心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三)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起因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四)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五)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三、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一)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二)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三)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中心主要领导,并及时上报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四)各居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中心矛调工作部室(综合工作部)。
四、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一)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二)涉及两个或多个居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居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服务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五、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一)各居委会对服务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服务中心进行调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三)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二)各居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并于每月28日底前上报综合工作部,综合工作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于每月30日前上报区信访局、区矛调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退报、漏报、虚报、错报。
(三)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七、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一)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二)中心调解处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透、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八)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
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九)
1、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居(社区)每周集中上报管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管区每周一例会,将各村居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分析,落实调处措施。对本级无法处理或有重大稳定隐患的,及时上报乡镇(街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受理登记制度。村级调委会、管区调处中心对不同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分类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记。
3、分流指派制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指派或直接组织调处。
4、联动联调制度。涉及到多部门或跨领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其他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要求迅速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化解。
6、限期办结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7日内与信访人或当事人见面,了解具体情况,应在20日内办结,上报信息整卷归档。特殊情况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多一个月。
7、联席会议制度。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召集,中心成员单位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调处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十)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矛盾纠纷15天一排查,做到重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社区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及时有效调处本社区级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有当事人向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二、信息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逻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信息,要及时向居两委报告,重大的治安信息和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三、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检查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