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一)
新《安全生产法》下发后,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11月18日又参加省局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研讨会。通过听取专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体会交流以及商局长的重要讲话,使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明确了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面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到老干部工作中
作为代表国家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不辱使命,做到时时刻刻想安全,点点滴滴做安全,工作中抓安全,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特点,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落实生命安全、活动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老同志为本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思想,是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坚持把保证老同志的生命安全、活动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的。为老同志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为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安全、活动安全提供保障,为实现安全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成立了“平安活动站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并且把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个人。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有效的保证老同志的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学习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坚守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播放科普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在离退休人员中广泛开展宣传安全和应急知识活动,不断增强老同志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安全常识家喻户晓,安全意识蔚然成风。
增强工作人员和老同志的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活动,使老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红线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老干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活动站安全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我局活动站布局和结构情况,为了确保老同志活动安全,建立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在活动站一楼走廊和演艺大厅设立应急安全疏散通道指示标志,保证老同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二是在活动站各楼层通道安装应急灯设备;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在活动站不同角落投放灭火器材;四是在活动站楼梯拐弯处和所有台阶处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五是在活动站一楼窗户安装防盗护栏网;六是在冬季期间在活动站一楼和演艺大厅铺设防滑地粘,及时清扫活动站室外门前积雪,并投撒容雪剂;七是坚持活动站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站安全防范能力。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活动指南》、《活动器材设备使用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定期安全工作巡查》等制度,并在活动室及走廊张贴禁烟标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活动站责任区分工管理制度,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定人。我们决心以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坚守红线,为老同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卫生的活动环境。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二)
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供料净化车间运行一班利用学习天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清楚了自我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我会从小事做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三)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最大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
我本人作为一名煤矿安全培训人员,在进行安全培训过程中,对成为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师,谈一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安全培训教师,要有崇高的敬业精神。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煤矿工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工人素质比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同时,工人对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工作以后来学习本身就是一种煎熬,所以对培训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而我们作为一名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应该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不管是面对一教室学员,还是面对一名学员,我们都要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对于那些上课放个片、提前下课、糊弄糊弄学生的事情,坚决不能去干,你糊弄学员,使学生没有真正学到东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恶化,生产无法保障,自己的饭碗也保不住的。所以,作为一名煤矿安全培训教师,为了职工安全,为了矿井正常生产,为了效益的提高,认真讲好每一节课,才是我们真正要做到的。
二、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安全培训教师,要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知识。
自己有一桶水,才能给别人一碗水。作为煤矿安全培训教师,要不断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的知识,同时,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知识。只有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了,你讲的东西才能被学生听懂,才能真正用到煤矿安全生产中去。
三、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安全培训教师,要跟工人多交流多沟通。
教师要跟一线工人多交流多沟通,多了解工人们的工作、生活;多了解工人们的兴趣、爱好。只有和工人多交流多沟通,才能真正明白工人们想听什么,喜欢听什么。才能了解哪些知识是工人们迫切需要学习的。只有和工人多交流多沟通,讲课内容才能真正讲到工人们的心窝里,工人们才愿意听,才喜欢听。只有多和工人交流沟通,才能讲好你的每一堂课,才能使工人真正学到知识。
四、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安全培训教师,要努力出新出奇。
在职工培训这一块,要做到出新出奇,努力培养职工的学习性趣,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基础知识,真正做到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并兼顾到其它学习方式的开展。突出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努力做到富有艺术性,切切实实的起到能够引导职工的向善意识,提高职工素质,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协助队长、书记塑造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工作进取心。
五、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安全培训教师,要教育职工立足本职,安全生产。
立足本职,一般职工的理解是,做好本岗位的生产工作,其它一概不问。秉承李斯的“老鼠哲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可对于我们从事特殊行业的煤矿工人而言。立足本职不只是做好生产工作而已。首先,还要时刻不忘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对人身的危害性,内心牢固树立一种危险意识,并时刻晓得自己是一煤矿工人,在对安全的态度上,不但要按章作业,努力抵制三违,自我保安,而且还要做到互保联保,在考虑到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他人的安全。这是优秀员工的底线,也是做人的美德。另外还要有一种团队意识,或者说集体意识。对于在井下工作的职工而言,因为所受教育和家庭背景的不同,个人素质上难免参差不齐,出现某个人怀着刻毒的心理损坏机械设备或电气元件,作为该集体一员的.任何人从立足本职出发都有义务制止其行为。立足本职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责任心,一种做工作的其码的职业道德规范。
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工艺的先进,而在于人的思想的先进,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企业的存在,首先要为之存在一批优秀的员工。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尊重人的先进的意识和思想为本。只要我们每位职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的思想,遵规循章,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甚至我们煤矿的本质安全。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四)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五)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六)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七)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也是我们应急执法队伍最有力的法律武器。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后,安全管理责任更全、行政处罚措施更严、生产“三违”成本更大,这对于企业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保护圈”。新安法的修订,对于我们安全管理执法人员来说,最主要的'是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真学法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以前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7个章节的内容都进行了修订,范围广、内容多,这就需要我们安全管理执法队伍自身要在学懂弄通新安法上下功夫,只有一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新安法,才能更好的运用它,提升我们的执法效能。
二、严格执法
新安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应法律条文清晰,加大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危险源管理、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改变了以往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由只“责令限期整改”或“可以处”向“必须处”的做法,这也促使我们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大力普法
行业管理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不是站在对立面,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当其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我们必须站出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指明存在的错误行为以及产生的危害,限期整改。在日常管理时,我们行业管理部门既要执法,也要普法,经常性开展专题培训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共筑安全发展良好态势。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八)
作为丰台西站修车间一名职工,更是深知安全对于自己,对于家人,对于铁路企业的重要意义。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忽视安全,切实摆正安全与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一章不违,精简细修”,确保生产安全。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认为保证安全,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虽然我段目前安全形势比较稳定,但安全工作毅然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安全控制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一线职工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将各项安全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这样才能全面提高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我段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一直以来,铁路企业对于安全工作都是十分重视,要求也十分严格,“安全”是一道红线,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逾越,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铁路职工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就是饭碗,安全就是幸福”,从自身岗位工作出发,切实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落实总公司、路局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段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做到“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
三、加大执行力度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作业流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要培养全体职工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问题的漏洞,识别和防范作业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职工风险研判能力以及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就要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险因素识别研判活动。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要按照事故类别、作业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险因素识别研判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下发各基层车间,完善作业指导书或是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我段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九)
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大了违法的处罚力度。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安全生产法体现在我们收费人员每一个细微之处。从交接班起,必须穿上红色的反光背心,走安全线路;不从拦杆机下经过,不在车道上逗留。佩载好口罩和手套,检查车辆戴好面罩。对设备设施的进行班前检查,用电用气按规程等,这些都是每天的必做工作。隐患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但有违规操作或不小心失误时,它就会窜出来侵吞我们的健康、财产,甚至生命。所以不管何时何地都做到:一小时就要安全六十分。安全是抵御隐患的杀器,安全如同我们的影子要形影不离,安全是我们的朋友一路同行,它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们更加清晰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工作安全只是起点,没有终点。并且安全要全员参与,只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讲安全,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努力化解安全风险,那么就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十)
新《安全生产法》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