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中铁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木材采购达成协议如下,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一条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1、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 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 %(建议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额的10%),超过合同总数10%的数量变更,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必要的货价、运输费、装卸费(除货到现场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外)、包装保护费、检疫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木材实际尺寸误差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尺寸的-5%。
2、其他约定: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乙方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为 。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3、交货时间: 。
第四条 数量、质量验收:
1、货到现场甲方在现场验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或按约定数量结算。
2、具体验收方法为: 。
木材买卖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
第二条 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
方式:
地点: 时间: 数量: 。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 。 方法: 。 地点: 。 期限: 。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买方: 。
卖方: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
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卖方所在
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卖方(章): 买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