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一)
甲方:武穴办事处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武穴市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位于___小学东南侧的约20亩土地出让给乙方之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让的土地位于___村___小学围墙外向东约米,向南至黄广大堤坝台止,面积约20亩,具体范围以蓝线图为依据(蓝线图为本合同附件),准确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丈量后红线图载明的数据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该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乙方用以建设教学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进行教学活动。如今后改变土地性质,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该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土地权属界定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该土地的使用权即归乙方。
四、土地费、征地费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费与征地费
1.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费及征地费合计为每亩人民币(下同)陆万元整,总金额为壹佰贰拾万元(准确金额以按红线图数据计算的金额为准)。该土地费、征地费已包含安置费、青苗及林木赔偿费。但迁坟费用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另行负担。
2.今后如发现土地范围内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或有关利害人补偿纠纷等,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如须补偿,由甲方补偿。
(二)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壹佰万元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付清余款。
五、甲方主要义务
1.做好土地户主工作服从征地,负责补偿金发放。
2.协助、配合乙方办理立项、环保、卫生、公安、地征、规划、城建、劳动、供水、供电、邮政、电讯等有关审批手续,以及工程报建手续,但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生效后,通知并保证村民不再在上述土地上新播种农作物和新增附着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协调好村民与乙方的关系并做好治安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维护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及办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征收、摊派任何费用,或指定建设、办学所使用的物料及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乙方任用甲方指定的人员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劳务。
六、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及时提供给甲方为其办理或协助办理本协议项目、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给甲方或相关部门土地费、征地费等约定费用;
3.遵守建设规划、规范等的相关规定,完善建筑工程的报批报建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延迟实现,均须赔偿对方由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起: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经社员大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马回电站闸下游右侧石板沟村四组集体所有权的荒耕地转包给蓬安县利溪砂石厂做为加工,堆放砂石场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界止:以界石为界
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600元/亩,该租赁地相关粮食直补款由甲方领取,土地租赁费用实行一年一交,每年在2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合同订立既生效,租赁时间从20__年1月10日起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土地租赁费。
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涉;
3、合同签订后保证收割完本季农产品后,不再种植农产品。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权进行被租用土地的场地平整;
3、租赁期满后,在同产权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
2、租赁的土地不能擅自变卖;
3、用30分公运河坝沙土,复耕所租面积;
4、法律、法规的其它义务。
5、土地租赁期间如遇村民干扰阻碍乙方的经营活动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其中5年后按每亩800元计算。
7、两年后付给甲方押金4万元保证金。
8、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0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落实。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监证机关一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一份,报长梁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_______村民组所有的,位于__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_______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_______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_______亩。
三、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_______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_____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_______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_______‰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公证处_______份,_______乡人民政府备案_______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四)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把垃圾地租给乙方作为练车基地。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甲方愿把1亩1分地基地租给乙方使用, 共约1.1亩。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为 5 年,从20__年4月1日至 20__年4月1日止。
三、租金约定:
每年为人民币: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开始,每年4月2日付清当年全部地租。如有违约,按所有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
五、 甲方的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给乙方作备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内未能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乙方
有权向甲方提出将租赁期天数延后。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用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须如期缴纳租金,如有违约超过三个月后缴纳租金,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基地的所有财产。
3、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4、乙方只负责产品后的税费。
5、乙方要遵守乡(村)规定合约。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8、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 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11、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地上种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证金每亩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种植物,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但乙方清理种植物 时(标准的种植物没有再生力)甲方必须 3天内如数退还保证 金。
七、其他约定:
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的、较大定的自然灾害时,双方共 同协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变,支付时间共 同协商。 如遇国家征用土地, 于甲方无关。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守,如违约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五)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的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荒地,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该宗土地名称为_____。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_______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详见附页)。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_____年。
第三条转让用途
乙方租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_____元。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以五年后的GDP为准按GDP增减来调整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荒山闲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时间: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柒个工作日,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组内户主会议签字纪要为附件),并报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发放明细,一次性发放,同时交付土地给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为付款时间,具体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依次类推。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转让价款的权利。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据国土部门测绘所确定的四至范围将租赁土地全部交付给乙方。
3、转让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矛盾,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强揽工程及强行参工参运。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转让土地范围内依法办厂、建房、植树、修路、取水、取土等权利。
2、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排运输、安排工程建设队伍的权利。
3、乙方在转让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转租转让或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第七条续约、解约、终止合同
1、转让期满三个月前甲方通知乙方,转让期满在转让同等的价格上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转让期内,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规定
1、转让期内若遇国家征收,租赁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构建物以及设备、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财产处理
转让期满后,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乙方在转让土地内所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守信,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特别规定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由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组长(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八)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企业,搞活经济,充分利用我村有利条件的土地,促进企业发展,经研究,分别对前期合同已期满和填塘办厂,做出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用地__水塘,用地面积0。45亩,按照物价递增,定为租金每亩第一年__万元为基数,以后按照物价升幅,每亩每年增加__元,如此类推。每年牌照费元,企业管理费元,每年应上缴人民币金额由企业财会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计算上缴数字。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租期定为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合同终止。
第三条填土费负担,如甲方填塘办厂,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费_____万元给甲方(每一市亩计),不计利息,期满后不返还给乙方,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租用期内,属镇以上下达的各项征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办厂报建、扩建,水利费,公安及消防费,镇企业管理费,用电增容费,通电线路负担,自来水接管费,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摊等。通电线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区组织,规划布局,经济负担分摊给各r。
第五条在办厂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或镇委征用土地时,甲方可按征用面积减除租金,属全部征用的,甲乙双方应终止合同,并交清甲方应上缴款项。如上级对土地有补偿款的`属管理区收入,厂房停产补偿属乙方收入,甲方不补偿乙方的厂房拆迁补偿,乙方停产停工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各厂经营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财务专账,每月要送月报表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要按季度上缴上述费用给甲方,如不按期上缴的,甲方有权按银行利息另加收20%。甲方不负责任何贷款,乙方自筹资金办厂。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村财会、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九)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镇 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弃土场管理,快速推进简__市又好又快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体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亩出租给甲方用于简__区建设项目建设开挖的弃土堆场(今后征收该宗地时,征收面积以国土管理部门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租用时限:租期暂定为3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后,因甲方需要,甲方将继续租用该宗地,双方完善续租手续,续租租金结合上级调整的年产值标准作相应调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使用年限为支付依据,按耕地187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亩×1870/亩=元(人民币大写: )。
2、租地范围内的林果木及有关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规定,据实清点后甲方直接分户补偿到所有权人。
四、青苗补偿: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标准,首次租地时,甲方应支付1300元/亩青苗费,即 亩×1300元/亩=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补偿费及两年的土地租金给乙方。
六、由于弃土场产生的安全及排水问题由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农民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相关问题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但必要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处理解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商议。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补偿资金到位,乙方将所租用的土地给甲方使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补偿到位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xx平方米(合xx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xx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V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 。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在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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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