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石墨化窑炉生产线加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
(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
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
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石墨化窑炉生产线加工协议
购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年产6万吨_______________连续立式炒锅煅烧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年产6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详见“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
二、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_______________元,待乙方第一批货物(包括成品仓两个,耐火砖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壹拾陆万元整;乙方第二批货物(炒锅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乙方第三批货物(磨机两台及全部货物)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款壹拾万元整。剩余伍万元作为保质金,待壹年保修期满后,根据保修情况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在四十天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做,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盐池县XX公司生产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9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生产场地。
六、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2)、验收标准:
A、全部设备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年产6万吨生产设备明细表”规定的型号、规格、厚度、数量等,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油漆必须达到底漆、防锈漆、面漆各一遍;
B、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焊接逢隙要保满光滑,质量达标,从调试运行期满正常生产之日起,日生产能力要达到200吨以上,视为合格;
C、产品必须达到建筑石膏粉抗折强度2.0以上,初凝时间为
3-7分钟可调,中凝时间为7-15分钟可调,细度要达到120目。
D、所有设备参照邻厂_______________现已安装设备的质量(设备规格、种类不同的除外)
(3)验收方式:由甲方主要成员组成验收组,先听取乙方讲解和介绍生产设备的性能、生产线流程、安装质量等,然后通过看、丈量、触摸等方式,对照验收标准和“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参数进行验收。
七、安全要求: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预埋材料,并给乙方提供电焊机三台,氧焊机一台,切割机一台等工具,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九、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出卖人买受人签证意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单位地点:______________单位地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签(公):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篇三:石墨化窑炉生产线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按照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六台石墨化窑炉生产线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石墨化窑炉全套生产线。从原料破碎、磨粉、配料、混涅、压制成型、焙烧炉、浸渍系统、热油炉系统、沥青熔化系统和煤气发生炉等生产设备和车间。
二、承包期限:
1、时间为1年。从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2、承包期限终止时,甲方与乙方共同对承包的设备、窑炉、车间进行认定,乙方必须保证车间、窑炉完整,设备完好。
3、甲方如果需要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可作为优先承包权的考虑对象,如果乙方继续获得承包权时,可按当时的炭素市场行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承包费用。
三:承包加工费金额及交纳办法:
年承包费为陆拾陆万元整(66万元),分月交纳(每月承包费用5.5
万元),承包费必须在当月的28日前交纳。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必要的管理办公用房,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解决厂区周边关系,保障水电畅通,但乙方所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价格,应不高于甲方使用价格)。
3、保证窑炉在乙方承包期间的正常生产使用,负责更换老化设备,因设备老化需停产维修的,在停产维修期间免收承包费(年检修期不超过一个月)。
4、帮助乙方协调环保方面的工作关系,但对其所发生的环保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环保不达标,由甲方负责解决。协助乙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行提供原料及生产人员,安排甲方十人以上的就业岗位并承担其工资。
2、爱护设备物资,使其免受非正常的损坏,如果设备出现非正常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生产期间发生的生产事故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处理。
4、每月月底按照电表、水表表底抄表量及计价标准,按时给甲方支付电费、水费,如因欠费停电、停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之后,对个别影响生产必须改造和更新的设备,费用有甲方承担,也可双方协商冲减承包费用。
2、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擅自拆卸或变卖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员工必须服从乙方领导,听从乙方安排。
七:违约责任
1、如出现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应重新签订书面;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停产时(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甲方应退还全部承包费;如因乙方擅自停产应如约向甲方缴纳承包加工费用。
2、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有违反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协商解决或交于仲裁机构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