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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合同

2024-07-26 17:51:02合同模板打开翻译

第1篇:玻璃幕墙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担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玻璃幕墙工程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

2. 分包工程名称: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外玻璃幕墙工程

3. 工程地点:郧西

4. 质量要求: 优良

5.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合同范围

*办公楼外的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工程设计、加工、安装及其配套设施(如保温、预埋件制作及安装等)等全部工作内容,含工程所需所有人工、主材、辅材、机械等费用。

三、 工程要求

1. 乙方应根据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幕墙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安装。(设计院对乙方施工图确认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建设单位各提供2套图纸。)

2.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J113-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

3. 乙方接受甲方在现场的领导和监督。

4. 乙方接受现场监理的监督。

5. 施工组织设计可操作性强、工期合理经济。

6. 双方约定的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埋件、龙骨。

7. 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四份)并交给甲方资料室验收,不合格者必须无条件重做。

四、 合同价款与工程量

1. 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2.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形式。不论本工程最终获批的设计文件如何变化,本次双方共同认可外玻璃幕墙工程综合单价不再变动,且视同乙方已考虑了自身能力及相关风险。

3. 除工程量按实调整外,乙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及调增,甲方概不接纳。(洽商和甲方责任除外)

4. 合同工程量:按业主与我方签订合同清单的工程量执行。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5. 除非发生建设单位认定的关于材质、工艺的变化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单价可变更时,单价可进行调整。否则单价均不予调整。

6. 发生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变更洽商时,按照实际施工部位参照有上述设计人签字认可的郧西电力公司办公楼外玻璃幕墙工程深化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此部分工程量和单价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对单项变更金额超过20xx元人民币的变更洽商,做相应的增减帐调整。

7. 本合同工作内容不产生杂工,任何人签认的杂工均无效。

五、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采用包设计、包加工、包运输、包安装、包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的承包方式。属乙方自行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需向甲方报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外玻璃幕墙施工用的脚手架费用乙方自理。

3. 甲方认为乙方考察并熟悉了图纸和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 除非甲方的书面认可,在合同价款之外,乙方以任何形式的索偿及调整,甲方均不予确认。

六、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 本工程付款按业主与甲方合同支付乙方。

2.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验收合格单,依据设计院认可的二次设计详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计算报建设单位审定后的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量。单价执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3. 关于工期违约的具体结算程序:在本合同工作结束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结算价款中相应扣除建设单位对甲方可能产生的违约索赔费用。如乙方按期完成工作是在甲方增加额外投入的情况下实现的,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抢工费用。

4. 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的具体结算程序:甲方技术、工程、安全人员按照《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J113-20xx》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上述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优良的验收标准时,将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下浮10%,并由乙方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湖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时,将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下浮5%,并由乙方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5. 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申报本月验工计价计算书,甲方统一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视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工程款情况拨付给乙方工程款。

6. 乙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支付乙方至总结算价款的90%。如果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竣工资料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7.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结算价款的10%将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满后1个月内付清。

8. 甲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乙方及时办理结算与付款事宜,上述付款条件将按照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专款(幕墙款项)拨付到帐情况及时拨付乙方。

9. 本合同价格视同乙方已考虑材料涨价风险,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材料涨价,材料差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10. 税金、管理费合计15%;由甲方代扣代缴(从结算额中扣除)

七、 工程质量

1. 质量要求 优良 。

2. 乙方应保证所用材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若因材质问题其返工工费及因此而延误工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必须要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监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

4. 到场构件,由于乙方深化设计或制作等错误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安装时无法安装,无论甲方是否验收,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所有材料均应规范规定进行复试。

6.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如有违约,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及因此而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监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8.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不低于90%。过程控制详见深圳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9. 满足甲方技术交底中的要求。

10.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不合格,限期返工。返工发生的所有工、料、机费均由乙方负责。

11. 施工中多次出现相同的质量问题或不按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整改,质量检查人员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

12. 每月25日由甲方质检及技术人员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以此确认质量完成情况,作为当月结算依据。

八、工期要求

1. 合同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个月 。

2. 整体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能随时突击完成局部关键部位工程量。

3. 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保证在甲方要求工期(自进场之日起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全部安装工程,工期如有延误。由乙方自己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总进度计划图,乙方应认真阅读,并据此制定该专业工程进度计划表,交甲方审核后严格组织落实。

5. 乙方阶段性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它专业和工种以及总体进度要求为限,如该专业工程影响其它专业及工种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非甲乙双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 甲方责任及事项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规格、型号及总进度计划网络图供乙方参考。

2. 甲方提供的临电设施到二级配电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3. 负责乙方与其它各工种的协调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工作面。

4. 对乙方施工及管理进行监督及协调。

十、 乙方责任及事项

1. 负责合同范围内及与幕墙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

2. 负责提供所用的各种机械、工具和材料合格证明。

3. 施工中按章办事,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每道工序完成以后,必须由项目有关人员检查合格之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4. 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市属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5. 乙方负责所需工作面内立管阀门外的临时用水设施以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6. 乙方负责所需二级配电箱外的所有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7. 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及各种手续证件。

8.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表,施工中应考虑与其他专业的密切配合。

9. 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10. 乙方应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文明生产教育,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生产的管理规定。

11.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统一服装,统一安全帽,统一安排、指挥。

12. 乙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政府颁发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即楼内无垃圾、杂物、余料、加工场地中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

13. 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电焊工的技术能力。乙方人员无论在现场内外,凡是由乙方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任何事故及损失,以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人员无论在生活区或施工现场内,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凡打架斗殴、盗窃财物或聚众赌博,均扣除1000元以上的罚金。

15. 由于本分包工程的特殊性,因为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的暂停施工,其劳动力由乙方自己调节。

16. 负责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及维修责任期内的维修工作并承担维修费用。

17. 进场施工前与甲方的安全部门签定安全协议、消防协议和现场管理协议。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施工机具等劳动资料,不得无故破坏,如发现外来人员破坏工地财物,应及时汇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将按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19. 遵守市容、环卫部门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造成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20. 必须认真贯彻实施ISO9002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及ISO14002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坚决配合和执行甲方关于贯标工作的程序、制度、规定和要求。

21.积极参加和配合甲方的贯标活动,积极配合甲方历次内审、外审及各种临时性检查等活动。

22.乙方应承担甲方安排的必要义务工。

十一、 工程管理

1. 乙方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0元/次,劳务队罚款1000元/次。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罚款从当月分包费中扣除。

3. 甲方发放的各种合理的函件,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的情况为乙方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 在甲方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 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 乙方管理机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一经确认后的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及10人以上主要施工人员调整,需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违约罚款,并视情节、后果严重,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施工,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如因乙方违章操作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按事故轻重扣除违约金。

2. 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施工。并且要交安全风险保证金30万。工程无安全事故退给乙方。

3. 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的行为,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处以1000以下罚款,情节、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5.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乙方进场后三天内,提交给甲方一份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以使甲方随时核对施工人员的稳定情况。

6. 乙方安全员对乙方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甲、乙双方安全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

7.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湖北省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8. 本工地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目标,乙方与甲方签定《安全》。乙方人员应同甲方一起共同努力,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周围居民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因此而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以及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负。

9. 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和损害不予赔偿。

10. 乙方进场的材料和工机具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因上述材料机具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有义务无偿配合甲方解决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问题或纠纷。

1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 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1. 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的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 乙方如不按要求提供工程档案资料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剩余工程款,并且不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直至提交完整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十四、 工程保修

1. 甲方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责任期(两年)满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保修完成后支付无责任部分。若在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若有不足,甲方可另行追索。

2. 在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湖北省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六、 其它事项

1.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经双方认可)。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 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发生杂工;如发生合同工作内容外的用工,已签证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4.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完成承包工作内容,按合同要求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5.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

6.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交双方各职能部门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玻璃幕墙合同

玻璃幕墙工程

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甲方):任丘市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书香世家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3篇:玻璃幕墙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1、 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

1、 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元/平方米;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

2、 本合同工程量暂以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3、 暂定工期为:30天完成。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 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一周一发)。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督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8、如变更设计,需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报废,责任由甲方负责;

9、甲方负责主持与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2、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3、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4、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6、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八、 其它

1、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4篇:玻璃幕墙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大厦幕墙工程 招标图、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为 XX市XX镇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国家、本省、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xx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xx_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

2.2甲方需提交的资料、设计任务书、设计质量要求及设计成果: 2.2.1甲方需提供乙方的资料内容:

1、建筑平、立、剖图纸。

2、建筑结构图。

3、幕墙材料配置及相关要求(幕墙设计单位及设计院建议,业主确定)。

2.2.2设计任务书:

1、与建筑师联手制定合理的符合中国相关规范的设计标准,包括结构、风压变形、热工、声学、视觉和耐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防水、节能、隔音、隔热、结构安全、成本等因素,对幕墙方案提出性价比最优的合理化建议。

2、根据本工程的风洞测试(如果没有此项测试,可根据中国现行规范自行计算)。通过结构验证确定合适的玻璃尺寸和幕墙系统设计,与设计院紧密沟通,并对其进行经济性分析。

3、就玻璃配置方面将与业主及设计院进行沟通,针对本项目玻璃采用何种配置、玻璃表面采用何种处理方式才能达到最优的外立面效果提出可行的、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4、提供不同的系统材料的详细资料,包括其它工程的外墙系统作参照来协助建筑师达到建筑意图。

5、针对材料选择,系统设计及使用维护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2.2.3设计质量要求:

1、幕墙设计总说明;

2、提供完整的幕墙结构设计计算书;

3、提供完整的幕墙预埋件的布置图,各种规格预埋件大样图;

4、提供幕墙系统的大样和节点及防火、防水、防雷、防震等节点;

5、提供抗渗排水设施详图;

6、提供幕墙立面分格图;

7、提供幕墙平面分格图;

8、提供幕墙剖面图;

9、提供幕墙用材样板及设计技术参数;

10、主要构件及典型节点详图;

11、开启窗及节点详图;

12、幕墙与外窗、墙体连接处构造措施;

13、雨蓬设计图、节点详图;

14、铝型材杆件及玻璃强度计算;

15、其它一切反映幕墙技术性能特点的有关指标;

16、铝合金、玻璃、钢材、五金配件、各种胶结材料、石材等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

17、提供幕墙材料品牌表;

2.2.4设计成果

1、各阶段性提交成果;

2、各阶段报告文件1式4份白图,电子光盘1张;正式幕墙招标图纸出图1式4份,电子光盘1张;正式幕墙施工图纸出图1式4份,电子光盘1张;

3、质量控制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工程量清单1式4份纸质文件,电子光盘1张;

2.3经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2.4在合同有效期内,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和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以及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3.3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设计内容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

设计内容:完成并提交:幕墙方案招标图、幕墙施工图及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和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的图纸、文件、清单(PDF格式)。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按照人民币元/平方米(¥X元/平方米),总设计费按此工程实际幕墙面积总量乘以设计单价(¥X元/平方米)计量。

5.2乙方承担方案文本、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图纸及清单等设计成果的出图、文印和装订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5.3今后如果由乙方中标此项目施工标并签订幕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此合同中约束的幕墙设计费,乙方将考虑作为优惠让利给甲方,不予记取。

5.4幕墙设计费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此幕墙设计合同签定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先支付X万元人民币,后续余款甲方应在完成出图之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经双方协商及确认以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本合同未签订之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不需另支付乙方设计费。

6.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3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6.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经过甲方校审后,需对招标图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幕墙施工安装招标时的答疑和交底。

6.2.5幕墙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幕墙招标图设计周期工作日;幕墙施工图设计周期 个工作日。

6.2.6施工阶段的变更修改、工程竣工资料的设计盖章及参加竣工验收。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9.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9.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幕墙工程施工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9.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第5篇:玻璃幕墙合同

4.1甲方责任

4.1.1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2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4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4.1.5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6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对幕墙进行设计,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

4.2.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4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6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6篇:玻璃幕墙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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