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平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第2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目送,是为了再次聚首
最开始,先回忆一番。
第一次闻及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高三的某个课间,隔壁桌的同学说了一句龙应台的,而我却哑然不知这位华人世界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笔,深感惭愧。
看的第一本龙应台的书正是《目送》,现在还在当当的销售榜上,书是从小伙伴那里借来的,在某个暑假里看完,当时的情感至今仍有几分印象。书中谈到死亡,衰老和孤独,触及脆弱的敏感神经,几次尴尬落泪。还记
得是在家里的客厅沙发上,蜷缩着身子,看得入情入味,在母亲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假装无意地抹去眼泪。当时读到的正是作者对其母亲的描写,平平淡淡的文字中却有着一股让人心生悲伤的强烈情绪。
给文字赋予情感,它就是拥有了灵魂的存在。
再一次接触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读书会员的书单上,于是我便再一次重拾目送,决定细细品味一番。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我们都到了独当一面的时候了吧,小时候渴望长大,觉得长大就有了自由,却不知越是长大,越会被现实圈住。成长的自由是相对的,大手拉小手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一个人走,需要更多的勇气。
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面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可以附着依托。
人,终究是孤独的,你会有家人,会有伴侣,会有朋友,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你才是你自己的全部,在这世间,所有的依附都只是暂时的,你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你的情感和思想,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第3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阅读之后,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是恋爱中人的典型心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位厌战思妻士兵的内心独白。“岂不怀归,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是征人对父母深深的思念;“谁谓河广,一苇杭之。”是身在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某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理想的追求。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生动地展示了一名坚贞不屈的女子誓死捍卫自己爱情的决心;“虽速我狱,亦不女从。”是一位女性对逼他从婚的贵人的斩钉截铁的答复。
“勿剪勿拜,召伯所说。”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是诗人对昏庸腐败的统治的博大、崇高、深沉的忧患。“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昔日雄霸天下的帝国已化为云烟;当年国色天香的罗裙已散入黄土……今天,真正触动我的情感与灵魂的不是几件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那些经久不灭的人的故事。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
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
第4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第5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这个暑假我终于把《查理九世》这套书给读完了,这是一套魔法科幻书,那可是作家雷欧幻象的梦。
书中那些动人心魄的离奇故事险象环生,引人入胜,使我难以忘怀。被称为问题多多的墨多多,爱搞小发明的扶幽,勤奋理智的尧婷婷,勇敢直率的虎鲨,还有一只拥有贵族血统而又会说话的小贱狗——查理九世。他们四人一狗组成了一支DODO冒险队,经历了一场又一场惊险的旅程,探险过黑贝街、白骨森林、人造侏罗纪神公园等许多地方。也交到了很多朋友:海神之子亚瑟和他的朋友唐晓翼······
他们DODO冒险队的成员都非常的博学多才,我想他们平时肯定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书籍,获得大量的知识和乐趣。特别是墨多多,他很爱问问题,有什么不懂都要问个一清二楚;还有说话慢吞吞的扶幽,对科学方面的知识非常了解,所以很有创造力;而尧婷婷即聪明又仔细,碰到什么难题,都是她第一个想出来的。总而言之,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我学习,这和他们平时知识的积累是分不开的,还有他们那种团结合作、坚强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
而我在平时生活中,学习的时候,有不懂的题目不愿意问老师,一知半解地就过去了,看书的时候,有不认识的字,不愿意查字典,也不愿意问妈妈,看它像什么字就读什么字。现在想想我这种学习态度实在是太不好了,以后我一定要像墨多多一样爱问问题,像尧婷婷一样仔细认真,那么我的学习成绩也会大大提高。
《查理九世》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从中我也积累了许多知识。更主要的是我要好好地改变一下自己的学习态度,跟他们一样认真学习。
第6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在《尘埃落定》的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并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采取的一项统御少数民族的政治怀柔政策,元明清时期广泛在西南等民族地区施行,“以土制土”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
清雍正以后,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大体趋于解体,但因特殊的文化、历史因素,一些地方的土司制度残余仍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
《尘埃落定》所描述的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嘉绒”部族,正是属于这一情形。对“嘉绒”部族来讲,土司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表征了他们在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生活的具体状态与文化,这在麦其土司司主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内,他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有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与“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百姓,向百姓征收赋税,在辖区内权力至高无上,有自己的官寨、专门的行刑人、书记官(二者也为世袭),有保卫自己的卫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甚至拥有相当数量的。
如此,统治者、土地或领地、人民以及内部政治、经济制度等等,在民族部族内部结成了一个政治生活的实体。对外,他一方面绝对服从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一方面则与汪波、拉雪巴、茸贡等其他土司往来,也与汉族人进行经济、文化往来。
土司制度在“嘉绒”部族流行了数百年,是民族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复合物。而作为政治制度,它集中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之间、部族内部以及他们与中原统治者的复杂政治、外交等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民族的历史生存样态。
在描述土司制度的同时,《尘埃落定》也大量地描绘了嘉绒部族文化生活的情景,在表现民族思维与心理习惯中透视了藏族独特的民族文化。与其他国内少数民族一样,藏族是中国一个拥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与独特民族文化精神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心理习惯与情感表现。
这对《尘埃落定》中描写的、生活在汉藏交接地带的嘉绒部族来说也是如此。在麦其土司内部,如果说,麦其土司司主是土司权力象征的话,那么,济嘎活佛、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则是藏族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
济嘎活佛是敏珠宁寺的和尚首领,他的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他推崇佛法,慈悲为怀;坚持宗教的救赎精神,反对麦其土司种,以期遏制人们特别是民族上层统治者世俗欲望的恶性膨胀。而当强大的土司权力阻碍了他的教义传布,特别是他为此不得不与世俗权力形成妥协时,他作为宗教家的内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第7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她约莫十一岁,穿着一件又短又紧泛黄灰的绒布罩衫,罩衫十分脏。两条红色的辫子拖在背后。那张苍白、瘦小的脸蛋上长着不少雀斑。一双大眼睛充满了精神和活力。她的身上蕴藏着非同一般的灵魂。”同学们是这样议论她的。我也十分好奇去认识了她安妮----《绿山墙的安妮》中的主人公。
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是一对孤身卡斯伯特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他两想收养一名男孩。可是阴差阳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小姑娘----安妮。安妮虽然从小丧失父母,经历种.种生活磨难,却生性乐观,极富想象力,她像一股轻新的风吹进了原来闭塞的绿山墙,她的善良和率真博得了同学和乡亲真挚的友情和关爱。
虽然安妮从小丧失父母,被孤儿院收养,可是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内向的小孩,而是整天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幻想中。一棵棵野梨树,在她的眼中,成了“身披雪白衣服的新娘”;一条林荫道,在她的眼中,成了“欢乐的雪白之路”;一个芭里塘,在她的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座远离道路的房子,在她的眼中,成了“一盏明灯”……
她除了有美好的幻想还有善良和率真。她愿意真心的为一个朋友付出,海枯石烂不变心;她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人,只要他们一有困难,都会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帮助他们。安妮的善良和率真不但感动了村民,也感动了我。
安妮善良、率真,爱幻想,少年儿童最普遍的性格特征都在她身上体现。我已经喜欢上了安妮,你呢?
第8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简·爱这本每个女孩子都必看的书之后,我为书中女主角简·爱的独立能力和顽强的毅力而感到惊叹,简。爱从小就居住在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的盖兹海德府,简。爱在几年之内一直都受这约翰。里德的欺负,盖兹海德府里只有白茜对她好,过了一段时间,府里来了一位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简。爱去了劳渥德,她在劳渥德八年,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她又和爱德华。菲尔费克斯。德。罗切斯特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最终,简。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女士,并继承了他叔叔的五千英镑,还成为了一个幸福有钱的女人。
简·爱教会了我如何学会自立,作为一个女孩,不能永远去依赖其他人,必须要学会自强自立,只有做到了这几点,才能真正的完全的成为一个自立的女孩,你们懂了吗?
第9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很感人吧。
第10篇:《尘埃落定》读书心得初中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这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礼貌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十分明显。土司占有着自我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我的行刑人,有自我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十分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透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贴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以前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我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下,因为时光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