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出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由于本工程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仅限于井下作业,故本预案主要针对下井作业。
1、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现场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井下作业事故应急处置反应速度,控制事态蔓延,降低损失程度,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2、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井下作业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以人为本、及时处置、损失最低的原则。
3、适用范围
本预案内容适用本工程施工人员下井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井下作业是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的沟、池、管道、井坑等危险场所,可能发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的作业。在本公司具体包括涉及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回流泵房、所有阀门井及放空井等在内的作业环节。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检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管理处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井墙破除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管理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时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附件1),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临时作业或项目检测设备达不到检测条件时,必须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样须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附件1),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管理部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其他技术措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5、应急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责
公司设置井下作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组员:
负责组织井下作业事故的应急事故处理,在下井救援人员须身强体壮,不能酒后下井,必须佩戴安全绳及空气呼吸机,并且井上至少仍有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时,方能下井实施营救。
救援人员下井后,应迅速用安全绳拴住中毒人员,并通知井上监护人员及时拽出井底。
6、现场医疗救护
中毒人员拽出井底后,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将其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并根据伤情采取适当的措施救护受伤人员。
中毒轻微者连续深呼吸数次;
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忌进行口对口呼吸,以压胸法为宜,再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实施现场心肺复苏
1)首先用拳头有节奏地用力叩击其前胸左乳头内侧(心脏部位),连续叩击2-3次。拳头抬起时离胸部20-30厘米,以掌握叩击的力量。叩击后,心脏受到刺激,有时能恢复自主搏动;
2)若脉搏仍未恢复,则应立即连续做4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再做胸外心脏按压;
3)一人施行心肺复苏时,每做15次心脏按压后,再做2次人工呼吸;
4)心脏按压以每秒钟1次的速度进行,连做15次;人工呼吸的速度为每5秒钟做1次,连做2次。如此交替持续进行;
5)两人合作进行心肺复苏时,同样先连做4次人工呼吸;
6)随后,一人连续做5次心脏按压后停下,另一人做一次人工呼吸。如此交替持续进行,不要两人同时做。速度同上;
7)做人工呼吸的人,应时时注意检查伤病员的颈动脉有无搏动或有无脉搏。若伤病员原先放大的瞳孔开始缩小,脸色好转,出现脉搏,开始自主呼吸,说明抢救成功,可以暂时停止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但要密切观察心脏搏动情况,随时准备再次进行抢救。
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服从专业人员安排抢救。
篇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一、案情回顾
近日,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和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正在清理污泥作业,现场未能提供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方案,该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执法人员立即作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暂停污水池清理污泥作业,并立案调查。
二、法条索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三、案例点评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特点:一是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易燃气体的积聚和缺氧等;此特点是造成有限空间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气体中又以硫化氢为常见;所以在进入有限空间前首先必须保证该空间内有足够的无害的空气;二是对于某些有限空间,内部构造的复杂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严格评估本单位是否有能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有无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有限空间专业作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测、报警设备,应急救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达不到以上要求,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如需开展此项作业,应与满足以上条件的专业单位联系,委托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篇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随着四季度生产旺季到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预防类似事件发生,昨日市安委办印发《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企业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各项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11日,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虽然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复杂多变,辨识困难,整治效果容易反复。”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出台《方案》,规范我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我市将针对有限空间辨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和有毒有害介质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停复产、检维修等特殊时段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等六项工作开展重点整治,并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本地区、本系统负责监管企业再次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危险程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逐级上报至所在区对口监管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强调,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主体,除了要依法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通风、应急救援等安全设施设备,在有限空间处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外,还需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作业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业条件确认,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规程。下一阶段,市安委办将深入各区开展强化督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指导监督。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密闭设备: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消防水池、泵站、电梯井、通风井、采光井、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地下管廊、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热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等。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危害物质包括:(一)建筑材料类:混凝土添加剂、防水涂料、防腐保温材料、挥发性有机溶剂,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质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环境中存在或者施工产生的有害物质:煤炭或汽柴油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粉尘、瓦斯等。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拆模作业、电气焊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防腐保温作业、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各类管井保养维修清理及升级改造作业、清淤作业、内燃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等)作业等。
第八条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和《指南》,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管控措施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第十条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以及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三)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四)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五)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第二十七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单位未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xx〕521号)同时废止。
篇四: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根据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打牢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现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我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波同志任组长、安监站、各社区主任及安全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刘立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
五、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企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多样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须”原则和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各社区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将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以及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街道将有计划地联合上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篇五: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围广、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等特点,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高发期,春夏两季尤为突出。近年来,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会展城B区至南广场地下污水管网清理淤泥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存在盲区、死角,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突发事件发生后盲目救援情况突出。为进一步深化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电力、通信等行业以及工矿商贸企业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责任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燃气、城市排污等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职责分工对电力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燃气、电力、城市排污等网管、房屋、市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使用、拆除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长输油气管道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7.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生产和经营、储存、工业和工业园区、通信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9.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生产、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等专业性能源及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燃料加注站、商贸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报废汽车、二手车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旅行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5.林业部门负责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6.人防部门负责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9.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各乡(镇)、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负责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0.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坠器)、三角架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动员、再部署。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在20__年贵阳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一切实力量对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真查实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确保不漏一家。
2.进一步全面调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开展现场指导。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1),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地安委办汇总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各地安委办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市安委办。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地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4.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5.深化“双控”体系运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运用好“双控”体系系统。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篇六: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9号)、《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xx–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湘应急办函﹝20xx﹞2号)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导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利用2年时间,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和提升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和事故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华为组长,孙蓟湘、张学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辨识到位健全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内容为重点,严格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坚决做到七有,即有宣传、有辨识、有台账、有审批、有培训、有装备、有预案,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
(一)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二)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7.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xx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xx年进一步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含工业园区)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属地每一家工贸企业,着力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以及广播、电子屏、板报、报刊、告知(警示)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传媒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各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知识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10月底前)
1.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3)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市应急管理将在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部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并将情况以安委办的名义通报各区县(市)。
(五)督导检查阶段(11-12月)
1.严格监管执法。省应急管理厅将组成若干个执法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至少抽查每个市州2个区县(市),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区县(市)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联系人:张学礼
篇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场所
(一)整治行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四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二)整治场所:企业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区分为: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清理浆池、沉淀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涉及有限空间内容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审批管理。
2.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对有限空间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3.企业应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二)规范作业现场
1.企业应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并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员。
3.企业应按规定保证安全投入,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通风设备、呼吸器、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
4.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落实条件确认
1.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4.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个有限空间均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企业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本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酿酒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各科室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监管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季度统计表》及时上报经信委安全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半年和全年报县安监局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经信委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督促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事故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要抓住企业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场所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将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要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八: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邯教基第15号文件)《关于在中小学推行“效能作业”的通知》精神,为纵深推进市教育局“校本革命”号召,为提高作业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解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校及时召开了校务会议,特制订《邯郸市第十中学“效能作业”管理与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效能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技能、发展思维、提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方式。“效能作业”就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自主设计,体现自身特色,适合学生学习需要,有效检验教与学的效果,有效提升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作业。它是学生巩固知识、培养独立学习能力和习惯、促进终身发展的有效保障;是教师掌握学情,了解学生学习难点和弱点,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内容的重要依据;是提高作业效益、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关键环节;是深入落实“课业革命”的具体体现;是“强力提升能、创建新课堂”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充分认识“效能作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个环节,确保“效能作业”的针对性、目的性和高效性。
二、“效能作业”编制的原则、方法
1、编制原则
“效能作业”要着眼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兴趣的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高,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对所有知识的理解、巩固、运用能力,以实践精炼、高效为目标,精心设计具有针对性、目的性的作业,拒绝不经过设计的作业、惩罚性作业、低效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编制“效能作业”要符合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校本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按照学科知识体系的要求,科学编制各学科、各年级作业。
——系统性原则:与学生的预习及课堂学习重点的巩固、难点的突破相结合,统筹考虑,统一设计课前预习课堂练习题和课后作业题,引导学生在不断探究中巩固和提升。
——多样性原则:作业可设置为知识型、活动型、信息型、口语型、实践型等,突出对知识的'巩固和创新思维的形式,突出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层次性原则:根据不同基础、不同能力、不同层次的学生状况分为必做、选做、思考三个层次的作业,既要面向大多数学生,又要有利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和一时学习困难的学生,适应不同层次的学生需要。
——校本性原则:“效能作业”要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等实际情况,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作业设计。
2、编制方法
一是形式:“效能作业”的形式可分为文字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两种。作业的呈现形式可以是作业本形式,也可以是网络公布作业题、手抄等形式。无论哪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每一学科的“效能作业”都需上交学校(教务处)集印成册,以作业本的形式供师生使用。
二是内容:“效能作业”的内容一般要体现课前预习题、课堂练习题和课后作业题。课后作业在一般性作业的同时,要有拓展性作业,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三是总量:严格按照《河北省中小学管理规定》中对作业的时间要求,控制学生的作业量。
四是题库:以学科为单位,通过广泛搜集、研究大量的题型,建立学科题库,做好对习题、作业精选、精炼的工作,以教研组的集体备课方式制定基本题库,集体编制本学科各年级的“效能作业”。
三、加强“效能作业”的使用与管理
1、建立“效能作业”编制管理机构和推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刘俊海
领导成员:刘磊石翠霞乔庄刘国静王志国
管理机构成员:语文:刘国静刘会平张志坡
数学:李素林梁亚英付尚英
英语:石翠霞赵辉胡国华
理综:乔庄王志国段爱华程影雪张学庆文综:张士路贾丽平张忠清王立坡
计算机:甄玉洁
2、各部门“效能作业”分管任务:
(一)领导推进小组职责
(1)建立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对“效能作业”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运行情况、落实情况,以及教师对“效能作业”的运用、批改进行督导检查。
(2)负责“效能作业”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推进“效能工作”作为提高办学质量、加快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为“效能作业”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3)设立专项经费,确保相关处室对“效能作业”工作的需要,帮助学校完善“效能作业”,增强作业的连续性、实用性、统一性和创新性。
(4)成立纪检监察部门,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制止借机乱收费行为。
(二)师训科研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效能作业”实施方案和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各学科“效能作业”编制工作的理念灌输及工作部署。
(3)负责组织开展各学科“效能作业”实效性研究工作。
(4)负责组建各学科“效能作业”的集体备课检查工作。
(5)负责组建各学科“效能作业”基本题库的检查工作。
(6)负责建立“效能作业”统一使用和完善提高的长效机制
(三)教务处职责:
(1)制定“效能作业”在使用中的具体职责、使用程序及奖励办法。
(2)明确专人负责对“效能作业”的监督工作,确保“效能作业”的正常使用。
(3)设立校长信箱、公示学生家庭作业等方式,接受社会、家长对学生作业管理的监督,提高作业使用的效率。
(4)负责收集各学科“效能作业”并组织监管人员进行检查与验收工作
(5)负责印发“效能作业”投入教学使用工作。
四、迅速启动“效能作业”与严格奖惩措施
1、启动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一名教师都充分认识“效能作业”的重要意义,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在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学期结束前的“效能作业”编制工作,并进行运用。在今年暑假结束前完成下学期的“效能作业”编制,确保新学期正常使用。
2、严格奖罚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效能作业”编制和使用情况,邯郸市教育局将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培训,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效能作业”的深入实施。对“效能作业”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落实、不实行“效能作业”,“效能作业”不规范、不能严格执行或批改作业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对校长、主管校长及相关中层人员的处理,实行第一次发现并核实的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并核实的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三次发现并核实的进行免职处理。教师在实施“效能作业”中的表现也要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必要条件,实行第一次发现并核实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发现并核实的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三次发现并核实的实行待岗培训。对推进“效能作业”不力的部门,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篇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篇十: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范文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在医院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部门和岗位适用。
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科室负责人职责: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3班组负责人职责:
(1)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研究布置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暂停作业,不得有误。
(2)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情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向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通风
5.1.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5.1.2发现通风设备故障停止运转,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1.3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后方可进入。
5.2照明
相应部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燃性粉尘时,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5.3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1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科室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6.2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3有限空间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6.4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7.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要求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作业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