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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2025-05-02 19:45: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有效地消退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救护”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当处置紧张状况,最大限度地削减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幼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当开展,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教结合;细心组织、迅速反应、沉着应对”的原则,仔细做好预案编制和预案演练工作。

二、组织结构

1、应急领导组。组长:。职责:统筹组织好囫囵应急过程。

2、宣扬教导组。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职责:稳定全园教职工、幼儿及家长的心情,协助他们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应急措施,从而能协作幼儿园的工作。

3、安全守卫组。组长:,组员为门房人员。职责:准时清理道路积水,打开下水井盖,庇护好配电设施等重要部位不进水;走廊大

厅铺设防滑垫,避开滑倒摔伤事故的发生。

4、卫生保健组。组长:。职责:尽快了解事故产生的后果,对轻微伤口准时举行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与班主任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举行急救。

5、后勤保障组:组长:。职责:提供发生事故、处理事故、善后事故时所需的一切必须品。

三、防范措施

(一)建立全面的联系网络:

1、园领导和各小组组长的手机必需做到24小时开通,并告诉全园教职工(包括宅电)。

2、规范应急上报电话:防火报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

3、园领导和各小组长必需备有全园家长、教职工(包括家属)、电话和手机(每位班主任也人手一份)。

(二)强化应急学问培训:

1、仔细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对自己的职责要设想全面、考虑周到。做到日常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时应对沉着,措施细致周到。

2、强化全体教职工在事故处理方面的防范应急学问培训与测试。

(三)应急物资预备:

1、设立应急隔离室。将保健室内的观看室作为隔离室,并添置相应的物品:消毒纱布、消毒药水、包扎纱布等。

2、添置应急人员所必备的“口罩、白大褂和医用手套”。

四、应急措施

1、当台风和暴雨来暂时,宣扬组负责通知各班关闭教室、楼道的门窗;幼儿歇息要待在室内,在楼梯、走道上行走时要当心路滑。放园时没有家长接的幼儿一律等由值班教师负责管理照应,直至家长接领。

2、总务主任、当班门卫负责对校园及大门口地势低洼区域的路面清理,防止路面积水过深,走廊通道铺设防滑垫,防止幼儿跌到摔伤。

3、后勤保障组组织教职工准时清扫散落在地的各种垃圾、丢弃物等,防止垃圾被水冲散堵塞下运河而造成排水不畅和积水成灾。

4、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校园积水和路面状况巡察检查,要准时组织清洁人员排解影响师生安全行走的树枝等各种障碍物。在地面坑、洞或窨井盖掀开处,放置标示物,以防止行人不慎绊倒或跌入。

5、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强化对小学灾前各项防护工作的检查,催促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尽可能消退安全隐患。

6、发生灾难事故时,行政值班人员准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哀求救援和指导。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篇2

为做好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江都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在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协同处置,快速响应、精准管控。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区建管局成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管处、安全站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机制措施,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建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发布应急指令,协调推进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区管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小组,指导、督促本企业各建筑工地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按照《扬州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中预警级别划分,大气污染预警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一)蓝色预警(Ⅳ级)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黄色预警(Ⅲ级)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三)橙色预警(Ⅱ级)

经预测,市区空气质量综合(AQI)未来24小时达到40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300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四)红色预警(I级)

经预测,市区空气质量综合(AQI)未来24小时达到450以上,或未来48小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400以上。

五、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及时关注掌握空气质量信息。应急办公室、施工单位每日通过环保局网站、媒体、手机等途径主动了解空气质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防范。

2、预警信息转达和预案启动。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本辖区各在建工程,各在建工程按预警级别迅速组织落实应急措施。

3、开展督促检查。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在建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建管局做好对本辖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4、建立动态在建项目清单。每月底前,建管局建立在建项目明细表(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是否存在土石方作业等),根据预警级别,分别提出应急响应措施。

(二)施工现场应急响应措施

对照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建筑工地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作业,加强工地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扬尘管理。

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不符合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区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渣土运输,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不符合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区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渣土运输,停止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工地清扫等易扬尘工序的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除抢修、抢险外,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三)宣传报导

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加强社会舆论正面引导,防范化解舆论危机。

(四)预警的解除

市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指令后,区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转发预警解除信息,各责任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修编稿)》(扬建管〔20__〕60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篇3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xx〕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xx〕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xx〕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1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我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警响应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预警响应责任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教育局通过教育办公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示,启动(调整或解除)本校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根据天气情况减少组织户外运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二)Ⅲ级响应

1、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停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Ⅱ级响应

1、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停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Ⅰ级响应

1、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2、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通过各种渠道(公众号、微博、家长微信群、电话、短信等)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并及时联系家长,保证学生安全。

3、停课期间,学校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4、停止所有学校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各类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通讯畅通;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盯守,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及时通过学校各种媒介(公众号、微博等)发布预警(调整、解除)信息。当接收Ⅰ级预警时,要及时召集领导小组开会部署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德育处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的自我防护安全教育;当Ⅰ级预警响应时,要部署年级组长、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3、教务处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当Ⅰ级预警响应时,要部署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在家学习的`学生提出合理化的学习建议与指导。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微博、公众号等相应平台,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4、总务处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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