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xx〕105 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寿政办〔20xx〕11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快、好、省”原则,通过加大补助力度、规范引导、集中组织实施,确保到20xx年底前,通过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等方式,本着消防蓄水池应建立尽建、“表下线”改造应改尽改、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应装尽装的原则,全面解决辖区农村民房消防安全保障问题,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二、实施对象
1.消防水源不足,且未按标准建立消防蓄水池的行政村含自然村。
2.农村分散供养的重点对象(20xx年10月底前,需100%完成改造验收)。
3.辖区内土木结构房子,确实有人居住且近年内电线未改造过的农户。
三、政策和补助标准
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如下:
(一)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以申请的行政村为业主单位,具体建设流程按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县要求补助30000元。
(二)农户“表下线”改造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通过验收后补助20__元。
注:1.村级消防蓄水池建设规模要综合考虑辖区房子数量、水源流量、水源距离等因素。建设后要规范水池安全日常管理。
2.农户“表下线”改造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投入费用,待县级补助下来后一次性给与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自愿申请。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将农户消防安全各项补助政策全面传达到户,组织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收集农户住房信息,审核签章后上报镇政府由镇消防办代收。(完成时限:20xx年5月30日前)。
(二)审核审批。镇政府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申请,在核实享受政策资格的基础上,组织村建站、安办、消防办及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入户核查,确定改造项目等关键要素,并对待新建村级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等成本估算,以村为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审批。(完成时限:20xx年6月15日前)。
(三)组织实施。各村要根据目标任务,制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要求和工作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发动和引导农户开展改造,并加强过程监督和指导,保质保量完成农户、行政村(含自然村)消防安全保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7月20日前)。
(四)监督检查。镇纪委组织村建、安办、消防等部门对各村实施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镇消防办办负责督促各村开展村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实施进度。
(五)竣工验收。镇作为项目验收主体,村新建消防蓄水池,农户“表下线”改造、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设置安装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审批参数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后的“表下线”改造、消防蓄水池建设情况及补助金额在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镇政府班子会议研究。
(六)资金拨付。由镇按实际验收补助金额“打卡到村、由村发放到实施主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实行“镇负总责、村抓落实、工作到村、任务到户”的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各村是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补助资金兑现等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沟通协作。镇村建站、安办、消防办部门要将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农村消防安全。
(三)资金监管。农村消防安全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直接打卡到贫困户银行账户。各村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套取消防安全补助资金。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详见《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4)
20xx年以来森林防火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与县情、林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投入、狠抓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未发生一起较大的森林火灾。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连续10年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
一、20xx年工作回顾
1、召开森林防火会议,落实了防火责任。县委、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先后多次召开全县乡镇主要负责人、林业基层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贯彻上级精神,分析森林防火形势,特别强调了: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高度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兑现了奖罚措施。在森林防火高危阶段和“两会”期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实行县领导包乡蹲村,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包村蹲组,村干部联系山头地块,建立了分片包干,守土辖区,奖惩严明的责任机制。
2、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了防火意识。为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制定了《奉新县森林防火宣传月》,县防火办与广电、通信部门密切配合,在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发送森林防火手机短信。在春节前后、清明、全国“两会”、国庆、十九大及火险等级高等期间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森林防火,制定了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全年发送各类防火手机短信30余万条,印发《关于野外用火的通告》3500余份,防火宣传单位5万余份。各乡镇也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采取制作永久性标语、散发传单、鸣锣巡查和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
3、健全监控体系,增强了预警能力。为全面加强了林火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重点防火期县防火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火情动态的上传下达。制定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完善了指挥中心建设,确保了林火监控运行正常,按规定及时下发了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47.6万元,出台相关考核措施,签订了护林员购买协议,全县共签订购买协议182份。成立了野外火源巡查小组18个,每村配备2名野外火源巡查员,全县共有野外火源巡查员364名,加大火情巡查,不定期对野外用火进行巡查,发现违规野用火,及时予以制止。对“五种”特殊人群进行了登记造册,落实了监护人和责任。
4、完善队伍建设,提升了处置水平。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队员待遇,增加了经费预算,及时修定和制定了防火预案,积开展了防火演练,强化了队员的体能和技能的培训。投入39万余元,新购置2辆运兵车,增加队员待遇,人均工资达2800元/月,增加了服装费、伙食费、公务费等预算,人均达8000元/年,全部列县财政预算,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得到全方面的提高。举办了2期半专业扑火队队长培训班,对火行为特点、火灾扑救技术要求、安全知识、火灾扑救程序、森林火灾预防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扑火指挥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全年共开展防火演练及培训3次。
5、强化防火督查,消除了火灾隐患。在重要节日和森林防火紧要期,县委办、政府办、防火办多次组织督查组下到各乡村进行防火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通过督查,有效推进了各地防火措施的落实,消除了火灾隐患。全县共开展防火督查4次,出动人员50余人。
二、20xx年工作
近年来,干旱、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我县实现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我办紧紧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抓好责任落实环节,建立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2、抓好源头治理环节,构建措施严实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丰富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野外用火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火灾查处力度,加强森林防火重点乡(镇)的管理;做好生物林带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3、抓好应急演练方案,构建快速反应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野外用火管理为核心的各项、乡规民约等森林火灾,形成一套完整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抓好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半专业队、应急分队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森林防火应急响应机制。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美丽乡村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启动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治理任务,特制订《区水利局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紧紧围绕“一村翠绿、一塘清水、一处广场、一院清洁”的“四个一”目标,实施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恢复农村坑塘自然生态面貌,初步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对全区新增生态文明村内的坑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疏通水系、清淤扩容、美化绿化等措施,恢复农村坑塘美化环境、调节水源、防涝抗旱、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三、建设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因地下水位下降、水源补给条件差,常年干涸的坑塘,有条件的进行填埋,不具备条件的进行垃圾清理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水源补给条件好、常年蓄水的坑塘,重点实施截断污染源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汛期降雨集中、其余时间蓄水匮乏的坑塘,重点实施疏通径流渠道、整治坑塘岸坡及绿化工程。
四、治理原则
1、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充分发挥坑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村落。
2、坚持保护为主,整治结合。维护农村坑塘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满足居民基本水资源需求;以农村已有坑塘为基础,清洁整理,适度建设水景观,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坑塘建设应符合乡村整体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切实可行、适应长远发展的治理方案。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根据当地坑塘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别建设环境整洁坑塘、生态文明坑塘和美丽乡村坑塘,全面推进农村坑塘整治工作。
五、建设内容
1、垃圾清理及坑塘清淤
清理坑塘内、边坡及堤岸处的积蓄垃圾,清除有害水生植物、水体漂浮物;实施坑塘清淤,通过清淤扩容,容纳客水特别是汛期集中降水产生的地面径流,为农村生产提供水源。
2、疏通水系、改善水质
截断进入坑塘的污染水源及通道;疏挖村内外引排水沟渠,拆除阻碍物,畅通径流渠道,为坑塘提供清洁水源;利用芦苇、菖蒲、水葱、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有机质和重金属,清除污染物、净化水体;利用鲫鱼、鳙鱼等水生生物去除多余营养物质,控制藻类生长,使水中悬浮物絮凝,水体清澈,实现“水清”的治理目标。
3、坑塘岸坡整治
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适宜采取自然护坡的坑塘,放缓、平整坑塘边坡,平顺、丰富坑塘岸线,采用湿生植物、实木桩、抛石、石笼网箱等形式进行生态护坡;对于坑塘边坡因超挖等原因造成场地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采用砌石、预制混凝土植草砖、生态混凝土护岸等方式对岸坡适度硬质护砌,解决因村民坑塘内取土、村落侵占等原因造成的坑塘岸坡不自然、不美观、不安全的问题。
4、绿化工程
在坑塘堤岸栽植垂柳等乡土绿化乔木,在岸边带形种植芦苇、在水中种植荷花等亲水植物,在坑塘边坡采取种植草皮或铺设柔性生态护坡等方式,实现“岸绿”的治理目标。
5、生态景观工程
结合村庄布局,根据坑塘功能、面积,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设施等方式,适当构筑坑塘景观工程,达到“景美”的效果,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宜的.休闲娱乐场所。
六、资金筹措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见的精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通过扩挖土方出售、坑塘承包经营、坑塘堤岸指数拍卖等方式置换建设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实体、个人捐助,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政策,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坑塘整治工程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村居为创建主体。20xx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各镇街水利站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农村坑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提高群众保护坑塘美化环境的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和支持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督导检查。区水利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工作推进组,负责坑塘整治工程督导、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坑塘整治工程时间节点及《济宁市坑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科学筹划建设项目工期安排,认真开展好全区农村坑塘整治工程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组采取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对于每次督导检查及排名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努力探索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新机制,为农村坑塘长期良性运行提供动力和活力。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整治后的坑塘实行租赁、拍卖、承包等方式委托经营,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农村坑塘形成自我维持、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7)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按照“经济上可能、技术上可行、方案上有效”的原则,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xx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抓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全乡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3.车辆营运得到进一步规范,没有非法营运车辆载客。
4.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5.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6.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1.全面加强农村车辆源头安全监管。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清查登记。由乡安办和交管站牵头落实,对机动车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进行全面清查登记,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驾驶员召开座谈会和安全培训会。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情况,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重点危险路段要实行限期整改,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在整改前,要暂时禁止车辆通行。
2.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由乡安办和交管站牵头落实,发动各村和广大群众,实行分片分路包干,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期间,对秩序乱、事故多的重点村、组及重点路段蹲点指导,限期改变面貌。乡交管站在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检查点,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黑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宣传资料、横幅、公开栏、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由乡安办和交管站牵头,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教育群众遵守法规、珍爱生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乘超载车。
4.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各村民委员会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组。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对整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查改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1.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为加强全乡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xx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2.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乡安办、交管站及各村要组织力量,全面实施对农村公路进行维修保养;突出抓好道路安保工程建设,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等。对存在重大道路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分期分步进行治理完善,及时将道路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健全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各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范围,努力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8)
为打开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在村探索先行试点,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打造“和谐秀美里”,根据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和设施布局
(1)运行模式。
①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集中倒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②村收集:村保洁员每日沿清运线路,将垃圾桶内垃圾转移至垃圾箱内,并清扫散落的垃圾,圩场保洁员逢圩清扫1次,负责将圩场范围内垃圾集中并清运到附近垃圾箱内。
③镇转运:村运输员使用钩臂式垃圾车及时将装满的垃圾箱转运到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倾倒。
④县处理:由县环卫所将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2)设施布局。按照村现有户数390户,每8户放置1个垃圾桶,密集居住超过120人放置1个垃圾箱,圩场内三个方向各放置1个垃圾箱,总计放置52个垃圾桶,10个垃圾箱。具体位置分布初定为17个片区,并将根据农户反映及时调整。采取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焚烧池的形式运作。
二、成本测算
(1)购置保洁工具,合计约18、86万元:
①钩臂式垃圾车1辆,8、5万元;
②钩臂式垃圾箱10个,每个7600元计7、6万元;
③大号240L带两轮户外塑料垃圾桶(绿色)52个,每个300元计1、56万元;
④重货运电动三轮车1辆,改装后费用1、2万元。
(2)保洁人员工资,合计2700元/月:
①保洁员、运输员各1名,每人每月800元基本工资+200元工具维护费用+200元绩效工资,计2400元/月;
②圩镇保洁员1名,按曾令忠模式向商户、摊贩收取保洁费,范围扩大至坳下桥头入口—橙香园餐馆—感恩苑集中点入口—老街桥边,每月由村补助300元。
(3)场地建设和日常费用:
①放置垃圾箱位置征地、硬化,约3、2万元;
②20户农户,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池,计6000元;
③钩臂式垃圾车燃油、保养费用,约4万元/年;
④电动车充电、维修费用,约700元/年。
三、资金筹集
(1)根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每人按6—10元/年缴纳家庭保洁费(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圩场内商户另按每店面20元/年缴纳商户保洁费。
(2)“三送”挂点单位及争取上级项目解决,已落实1、2万元。
(3)镇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村委会每年解决5000元日常运行费用。
(4)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
四、机构职责
(1)村委会、村环境保洁理事会共同负责:
①村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②监督保洁队的日常工作,确保村内垃圾箱、垃圾桶不出现积存的现象;
③向农户、商户、商贩收取保洁费,并按时支付保洁队员工资;
④监督环卫设施建设,督促资金、账目公开、公示。
(2)管理小区卫生责任人:初步划分为19个管理小区,每个小区确定本组组长为责任人、一名党员为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本责任区卫生环境。
(3)村民代表大会:
①讨论卫生责任管理小区的.划分和变动;
②确定家庭及商户垃圾处理费的具体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③通过“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标准和具体奖励措施;
五、奖惩制度
(1)村委会每月在村内组织一次“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对连续3个月评选为优秀的,按家庭人口,每人给予100元奖励。
(2)通过《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联合理事会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①对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的农户,连续告知收效不明显的,罚50元/户;
②对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以一罚十,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③对其他违反《村规民约》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教育,严重情况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步骤
20xx年5月底前——向村村民开展环保意识宣传;启动各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xx年6月底前——在村正式运行环卫系统。
20xx年9月起——根据试点效果,统筹建立村、村环卫系统。
20xx年内——在里基本建立长效机制,环卫系统正常运行。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创新管理,实现农村垃圾环保、集约化的处理,农村环境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与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主要目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卫生乡村创建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到XX年底,完成6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90%,全市85%的行政村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
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除部分高寒边缘地区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
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2%,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17个。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二是加快改造农村户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农村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式”、“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大对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改厕后续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从XX年起,用3年时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体系建设;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村居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市治理办牵头,市爱卫办、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供销社、市妇联配合)
(四)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到处是白色塑料袋。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粮局、市爱卫办、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配合)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XX年4月30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务必要明确目标、权责清晰;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让农村居民支持、理解、参与治理活动。
(二)集中治理(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的,根据农村垃圾治理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同时,将通过区县自查和随意抽查的方式,对集中治理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初见成效。
(三)巩固完善(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总结集中治理成果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推广做法,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务求工作取得实效,持续维护农村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强化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垃圾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务必把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五包、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垃圾的治理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各单位还应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卫生村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四)保障经费,建立机制。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考核,保证实效。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垃圾治理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建立半年报制度,每年7月中旬报半年总结,年底报全年的农村垃圾治理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治理办.
农村治理实施方案 (篇10)
因冬季天气寒冷,大功率电器使用更加频繁,加之电气线路老化问题,致灾因素增多,尤其丧失行动能力的独居老人行动不便,易发生火灾亡人事故。为确保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农村地区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防火防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小火亡人”致灾因素,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建立邻里守望制度。落实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对孤寡老人、失能独居人群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行政村之间互帮互助,若一处发生火灾事故,邻里村落间应实现“一家有难多方支援”的效应,全力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落实各项措施。按照沧州市消委会《遏制农村、社区“小火亡人”火灾事故12项措施》要求,明确预防“小火亡人”事故的责任人、管理人,各乡镇、开发区要对工业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录入“9+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各乡镇要对失能独居等重点人群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附件1),并报至送县消委会办公室。要结合火灾防控实际,鼓励引导在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亡人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资规、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将“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依法整治问题隐患。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防火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房间内的电器线路、燃气灶具、用电设备等,要逐项全面整改,确保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三是加强火灾易发场所整治力度。各乡镇要发动村(居)委会负责人、“驻村包厂”人员运用入村入户指导方式,排查房屋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情况,填写农村房屋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附件2),并督促村民整改;以网格化为基准,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家庭生产作坊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经营住宿一体的小经营场所,要清理违规住宿人员,彻底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规住人”等重点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重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人力保障上给予支持。一是建立建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判本乡镇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的火灾防控措施。二是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投资。各乡镇要结合道路建设,在主镇区建设市政消火栓,在各行政村依托农村饮水工程改造消防取水口,按照标准每个行政村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建立至少1个消防取水口;每个乡镇确定2个行政村作为微型消防站试点,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防火员,严格履行定时防火巡查、常态消防宣传、应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尤其重点关注气代煤已运行的行政村。三是加强智慧消防建设。为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村重点人群居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探测器,实现从“被动消防”向“主动消防”转变。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我县农村火灾占全县火灾总起数的95%以上,尤其独居老人及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意识淡薄,往往易造成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自身职责。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成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教育,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习俗,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知识及火灾逃生自救技能,持续不断地开展消防安全大喇叭广播行动,将农村常见火灾隐患在大喇叭中循环播放,特别要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和智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的防火教育,要在农村文化站、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标志,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日常防火知识,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部署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防微杜渐,各乡镇要根据农村发生火灾的规律特点,组织村委会定期对农村住宅及各类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各类房屋和“三合一”、“多合一”及各类小作坊、小经营场所电线是否存在老化、乱搭乱接现象,用电设备是否按规定使用,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带问题运行;检查煤气灶是否靠近易燃物品,不符合要求的强制更正,有条件的要在煤气灶周围用防火板隔离;检查出租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适当减少老旧出租房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的问题;检查家庭内是否堆放易燃物品,杜绝民房内及周围堆放易燃物品现象,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针对排查阶段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记录表(附件3),由乡镇、村委会留存,并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附件4),书面要求限期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底)。各乡镇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将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切实压实责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排查,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具体实施中,要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转变作风,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检查出的重要隐患而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进行登记,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完毕后需到场确认并做好记录。
请各乡镇分别于1月15日前,将失能独居等重点人群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于每月25日前,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电气线路排查情况清单(附件2),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