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以下缘由:
1.甲方拟与 (下称受益人)签署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 (下称合同用于 ;
2.甲方申请乙方为其开立上述合同项下以为受益人,金额为,有效期:,自上述生效之日起,X期限的保函(下称保函):兹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开具保函。
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下经协议双方约定选用下列项反担保方式。
(1)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名单如下:
A、企业法人①;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①;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付款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借款合同》项下)义务,(贷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D.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体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受益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甲方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将合同项下乙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内的所有借款,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它用;
8.甲方保证履行与受益人签署的合同;
9.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10.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三、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受益人按保函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规定,乙方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受益人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受益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否则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五、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签署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有关部门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折计收,计人民币 万元。
(2)担保费按担保期限计算,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取。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乙方在对甲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协议履行中,
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面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它:
本协议中手写部份与打印部份均属本协议的组成部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共4页)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九、特别提示:
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和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借款人:
担保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________;贷款用途为________。
(2)贷款金额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3)贷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还款方式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率为每月____%,利息按_____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九、贷款人根据本合同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的,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划。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方: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担保人:
日期:
一.本保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
1.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2.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字于。
原因如下:
1.甲方拟与(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合同为;
2.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以为受益人的上述合同项下的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金额为,有效期为。乙方在此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在乙方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以下双方同意的反担保方式。
(1)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应甲方要求,正式向乙方出具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名单如下:
a、企业法人;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
(2)甲方应按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账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当甲方未能履行其还款义务(在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其担保义务时,乙方有权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从保证金中支付给(贷款人);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C.当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的应付款项、违约金和赔偿金;
D.乙方有权监督执行保证金的支付,拒绝支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真实、完整的复印件:
(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章程;
(3)甲方所有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名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五)甲方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权属证明(如有抵押物),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拥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的全部合法权利;
3.甲方具有与受益人签订合同的合法权利,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4.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受益人出具的保函的条款;
5.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因甲方出具的保函而遭受任何损害或损失;
7.甲方保证乙方的担保金额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期内的所有贷款将用于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8.甲方保证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
9.甲方有义务及时、如实告知乙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借入资金;经营亏损等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甲方保证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借款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然后根据程度向乙方提交财务报表。
10.乙方不对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或转移企业资产清单所列全部或大部分资产。
三.担保下的索赔:
当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的规定,且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对甲方有绝对追索权,不受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乙方有权从预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取,并按日预付款金额的1%(百分之一)乘以实际预付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天内无条件付清所有应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和罚款。
四.保函的修改:
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函内容时,必须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受益人的书面修改批准文件。如果增加担保金额和/或延长担保期限,甲方也必须相应增加/延长对乙方的保护,否则乙方不能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五.担保费用:
甲方保证在签订担保协议时,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部门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础按年利率计算,为人民币1万元。
(2)担保费按担保期限计算,在出具保函时一次性收取。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及其他费用。如延迟支付相关费用未经乙方同意,乙方应按总费用每天向甲方收取0.51的滞纳金。
3.其他费用:
乙方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高于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如乙方检查甲方的费用等。)由甲方支付。
六.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本协议中的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定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准备。
九.特别提示:
乙方已向甲方表明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做出相应的条款,甲方已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已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做出了全面准确的理解,本协议各方对每一条款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首次提及的日期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和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第一节 保证人条件
第七条 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八条 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除外)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银行行业信贷政策;
(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
(三)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下同);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了农业银行认可的偿还或代偿计划;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九条 信用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实缴到位的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消费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放宽到500万元以上,政府承担担保损失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放宽到100万元以上);
(三)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建立了严格的审保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按规定提取责任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
(四)原则上应有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或担保保证金存在农业银行并专户管理,担保基金或保证金金额一般不低于法人融资担保余额的10%及个人生产经营融资余额的5%;
(五)首次合作应经农业银行一级分行资格准入审批。
第十条 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在境内有固定居所;
(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意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
(四)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五)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了农业银行认可的偿还或代偿计划。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接受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保证,但保证人为中央企业、总行授权书中确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统一推荐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客户、总行级优质房地产客户、全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除外,其他跨省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经一级分行批准同意。 第十二条 原则上不接受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跨境提供的保证担保,但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受理:
(一)担保的信贷业务为国际银团贷款;
(二)保证人为穆迪、标准普尔或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在A级(即穆迪A1、标准普尔A—及惠誉国际BBB级)以上的企业;
(三)保证人为农业银行或农业银行已授信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农业银行已核定授信额度的境外金融机构;
(四)其他经一级分行批准同意的港、澳资企业为保证人的。 境外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农业银行应委托保证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代理行或银团参与行等对保证人的国籍、法人地位、资格、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但上述第(三)项保证人除外。
第十三条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
(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
(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四)农业银行信贷政策禁止介入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证担保:
(一)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
(二)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四)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第十五条 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特殊行业须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
(三)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鉴卡,企业章程;
(四)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依照公司章程等内部和法律规定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有效决议或证明;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应有有权授权人的授权书或有权审批机关的审批证明;
(五)近两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保证人,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
(六)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
(七)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境外法人、境外组织、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行已授信商业银行为保证人的,在确认担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减免提供上述材料。
第十六条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保证人固定居所证明;
(三)保证人财产或收入状况证明;
(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材料;
(五)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节 保证额度核定
第十七条 农业银行综合考虑保证人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可用于代偿债务的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保证人的担保额度,但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境外金融机构除外)保证额度=N*有效担保净资产-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1、N为保证人信用等级调整系数,其中保证人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为2、AA+级、AA级为1。5、A+级以下的为1;中央企业、总行授权书中确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统一推荐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以上的客户信用等级调整系数为3。
2、有效担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
(二)信用担保机构
保证担保额度=N *(所有者权益-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余额;或者保证担保额度= N *资产中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金融资产余额—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1、 N为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10,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N不超过15,仅为个人消费融资提供的N不超过30;
2、 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金融资产主要指现金、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高等级企业债、货币基金或其他一级分行认可的金融资产,但应剔除信用担保机构转存的用信人的保证金;
3、上述两种方法核定的额度不同时,按孰低的原则核定额度。
(三)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在农业银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四)自然人保证担保额度=3*(年正常税后收入-年债务性支出-年生活保障支出)—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或者保证担保额度=1*净资产-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
(五)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对保证人对外总额有最高额限定,且该限额小于上述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信用担保机构对单个法人的保证余额一般不超过净资产的10%,最高不超过15%;其他法人或组织对单个用信人的保证余额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50%时,应从严控制;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对保证人对外单笔担保金额或单个用信人担保金额有最高额限定,且该限额小于上述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或关联单位间的、其他保证人之间的相互担保或循环担保,应严格控制。
集团成员单位关联担保余额占集团授信的比例执行总行有关规定。采用集团内关联企业保证的,应由集团本部(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由集团公司本部(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核算保证能力时,应使用集团公司本部(母公司)未经合并的财务报表。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