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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2025-04-02 10:42:01职场文书打开翻译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一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讲怀原则。

第二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四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模式。采用月薪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第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7日。

第二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2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职责、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宗旨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透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奖勤罚懒。

三、薪资的构成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等构成。

(二)员工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在薪资中的体现。

四、薪资的确定与相应变动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潜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三)所有新进员工务必有1-3个月的试用期,若透过,则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转正。

五、薪资的具体计算方式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

(二)基本工资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市场业务员,电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3%,电销业务员提成为2%;

2)工程半包价在3-8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4%,电销业务员3%;

3)工程半包价在8-15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5%,电销业务员4%;

4)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市场业务员提成为6%,电销业务员5%;

2.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实习设计师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提成为3%;

2)工程半包价在3-5万元的,提成为4%;

3)工程半包价在5-8万元的,提成为5%;

4)工程半包价在8-15万元的,提成为6%;

5)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的,提成为7%;

六、附则

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为10日,发放业务提成为1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推迟至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每月底各部门给财务汇总本部门业绩,未及时汇总的部门主管自行解决。第三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烟草(局)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北海烟草(局)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北海烟草(局)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的工作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北海烟草(局)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北海烟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

1. 岗位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北海烟草(局)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北海烟草(局)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北海烟草(局)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北海烟草(局)公司、分北海烟草(局)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北海烟草(局)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北海烟草(局)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北海烟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北海烟草(局)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副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b)公司考勤专员在每月4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x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总经理审核。

3、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d)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7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8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七、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9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x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三条工资模式

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指管理岗位核定的基础工资,按总经理岗位、副经理岗位、分公司经理与股室负责人岗位以及普通员工岗位四个级别制定;

2、绩效工资:由公司考核组每季度初考核一次,确定下一季度的工资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考核标准。

3、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

副组长:杨志强李建林

4、每季度前25日进行考核,要求全员参与或10人以上(不含试用期员工),由组长或副组长其中一人就可以组织

进行实施,在总经理监督下,由财务室进行分数汇总,总经理签字后予以公示执行,考核资料一并由总经理保管。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司财务室负责考核结果的整理汇总以及公示,并负责本办法的完善和修订。

6、季度及年终奖金:由办公室提供员工一年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考核记录,通过董事会核出员工的年度出勤率及绩效评价结果,发放奖金。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工资按月统计,单独核发;

3、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

第五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的员工,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并按公司及个人缴纳比例承担。

第六条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出勤,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其他奖励,根据情况单独核算。

第八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5日前,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九条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第十条绩效考核办法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实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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