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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2025-03-16 20:42:01策划方案打开翻译

篇一: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协同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统筹帮扶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用准用好用足各项民政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力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兜底帮扶合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改革完善各项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具体要强化“七个帮扶”。

(一)强化“政策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帮尽帮。持续实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间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基础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持续实施“支出核减”政策,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持续实施“单人户”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摆脱困境;持续实施“低保渐退”政策,防止过渡期内困难群众返贫致贫。(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强化“分类帮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急难救助对象在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依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符合条件应救尽救。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本照护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强化“精准帮扶”。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救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依据综合量化评审结果确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一般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设定补差额度最低标准;对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员给予重点保障,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强化“主动帮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等手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专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避免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比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入户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做好登记备案,加强跟踪监测,按需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帮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五)强化“统筹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孤儿助医助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为其减免相关费用。持续开展“爱心助行”“精准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关爱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末)

(六)强化“社会帮扶”。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整合民政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来源,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社会救助和其他帮扶服务。持续开展“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助学、助医、助困慈善项目,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七)强化“智慧帮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信息跨部门和机构共享。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加强“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应用推广,推进统建系统与自建系统整合联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务

(一)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实现可持续增长。(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健全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省级和各地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工作规则。(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提升帮扶经办能力。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对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适时在全省启动应用。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下足“绣花”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政策制定、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坚持“五化”统筹,明确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协同,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业务领域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对兜底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工作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

篇二: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沙溪镇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精神,推进镇内帮扶发展工作的实施,着力提升后进村发展能力,加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经济后进村组为主体,以镇委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机关干部为支持和指导力量,以加快提升欠发达村、组发展增收能力为目的,着力“筑平台、稳增长、惠民生”,全力推动我镇后进村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优化帮扶机制,帮助后进村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争取实现“2233”计划,即:“2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20%以上,3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30%以上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沙溪镇后进村组帮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成 员:略

设立6个驻村帮扶工作组:

各村成员: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类指导。按照20xx年末农村集体经济指标,村集体总收入1000万元以下,并以村集体人均收入作为后进村的甄选依据;按照村小组20xx年末集体总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此作为后进村小组甄选依据。后进村组分别对应相应级别的帮扶措施和享受对应的政策优惠,由镇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帮扶规划,努力提升后进村组发展能力,夯实经济基础。其中,第一批后进村组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项目扶贫。鼓励后进村组筹办出租物业、农地流转集约经营、农业技术改造等方式,以项目化的模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物业增值创收。镇政府将在帮扶期内对村组集体经济的新建、续建、改建或转型的基建项目按其投资额进行适当比例的财政补贴扶持,对较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15%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50万元;对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20%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100万元。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化解债务。强化村组资产财务管理,每季度统计分析帮扶村组经济数据,掌握集体经济运行情况。推动村组增收节支,盘活闲置资产,设法提高资产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强债权管理,对每项应收款落实专人跟进,明确还款期限,加快资金回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协商减债、以资抵债、还本减息、呆账核销等方式分类化解债务。

(四)促进就业。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制定“一户一法”帮扶计划,重点协调安排参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帮助困难户充分就业、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层减负。通过公共财政的调节作用,减免农村教育经费,补贴已实施集体统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村组,减轻农村基层的经济压力,促进公共资源均化、普惠化。实施秀美村庄建设奖励补助,扶持村庄农业、水利、绿化、卫生等基础建设,减轻困难村组的集体经济支付压力。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对村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报建费适当进行减免。

(六)驻村帮扶。建立“联合帮扶工作组”的挂钩帮扶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的方式对口挂钩帮扶,加强对帮扶工程的领导和指导。各帮扶干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坚持“不脱贫,不脱钩”、“不解困,不解散”原则,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驻村工作组同时协助联系点的综治维稳工作,为帮扶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加快项目建设为中心,协助项目的立项、环评、报建、工程监督、财务监督等服务工作,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职责分工

(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统筹做好帮扶发展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好后进村组经济发展的引导、经济数据统计、分析和相关信息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二)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负责提供经济发展及招商指导意见,做好经贸政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三)财政分局。负责做好支农惠农财政政策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做好后进村组帮扶发展相关资金的拨付工作和“三资”管理监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报建费等减免措施,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支持后进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

(五)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以及提供相关扶持措施。

(六)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用地政策意见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标的调剂、安排和实施工作。

(七)社会事务局。负责做好后进村组困难家庭的救助和服务工作。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负责做好城乡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工作,开展后进村组困难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九)组织人事办。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帮扶发展期间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十一)审计办。加强支农惠农和帮扶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做好帮扶发展计划结束后的审计工作。

(十二)党政办。负责对帮扶发展工作的督办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三)宣传办。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社会舆情监控,弘扬积极的社会价值观。

(十四)电视台。对帮扶发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筹备(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帮扶驻村工作组,完善总体方案和相关考核办法。二是深入摸底调查,由工作组和被帮扶村组共同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组的基本情况、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项目设想及具体工作目标计划)。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务。各被帮扶村组上报工作方案报镇党委审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备案。对镇总体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分解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正式方案。

(二)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

镇委、镇政府对镇内帮扶行动进行专项的动员、部署。各村组要召开“两委”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级级发动,层层动员,向群众宣传镇内帮扶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要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帮扶行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成效进行跟踪报道。各村组要加强气氛布置,营造热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正式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落实。镇党委、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镇领导班子要加强联系点的帮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帮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被帮扶村组及群众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凝心聚力,推动经济及民生福祉建设。各职能部门、各帮扶驻村干部要发挥指导作用,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帮助后进村组、困难群众增收解困。

(四)中期评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贫济困日召开中期总结会议,对行动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汇总,报镇领导组研究提出对策。对项目库进行“盘点”,向党委政府报告进展。后进村组实行动态管理,增减帮扶对象须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五)验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订的镇内帮扶的奖惩考核机制,对帮扶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帮扶绩效好的后进村组和有劳动能力困难户给予适当的政策奖励,对帮扶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组织部门对帮扶工作表现良好的机关干部建立档案,以便在干部提拨任用时提供参考依据。对一定周期内占用了扶持资源而未主动谋划脱贫、未取得应有成效的帮扶对象,包括村组、个人相应取消其享受的优扶政策,对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帮扶工作不力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

(六)回访复查(考核验收后半年内)。坚持“善始善终、服务到家”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被帮扶村组及其帮扶项目效果进行回访,协助被帮扶村组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篇三: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xx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到20xx年,累计扶持4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到20xx年,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有针对性扶持,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2.到20xx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符合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生活补贴。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3.到20xx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康复救助,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制度化,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到20xx年,有康复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

4.到20xx年,各类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改扩建一批特教学校和康复机构,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2年至3年康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减少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到20xx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当地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5.到20xx年,累计为5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到20xx年,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家庭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6.到20xx年,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有效改善,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7.到20xx年,示范和骨干托养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居家安养服务同步发展。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完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50张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8.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进一步到发展。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普遍享有无障碍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将“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作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脱贫致富的总抓手,纳入政府扶贫工作大局,统筹规划,强化责任,落实资金,重点推进。把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增收作为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的核心目标,落实普惠政策,强化农村残疾人特惠政策制定和落实。坚持就业为本,千方百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项稳定增收项目;坚持重点保障,确保无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服务,并逐步提高质量。

(二)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表彰奖励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挥优秀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维修、商贸、手工艺加工、家庭服务等投资小、见效快的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致富;表彰奖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选树残疾人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及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三)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期间,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温馨安居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并完善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四)实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在上级残联下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任务时,配合做好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扶持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通过项目贷款扶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安置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从业;通过小额到户贷款扶持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五)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期间,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本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联系,帮助其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以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为目的,适合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专项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并强化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由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优先培训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

(七)创新扶贫方式。巩固“公司+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扶贫模式,推广“整村赶平均”、“一户一策滚动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残疾人扶贫典型做法。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好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组织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设施农业和家庭手工艺生产。

(八)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为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并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和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逐步提高代缴标准。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

(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动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动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及加盟店和“农家书屋”优先安置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加盟。妇联组织要开展面向残疾妇女的各类培训,帮助残疾妇女创业就业。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定点扶贫项目要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业。镇(街、区)、村(居)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展针对贫困残疾人户的免抵押小额贷款产品,简化贷款程序,完善信贷服务政策,为残疾人及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信贷支持。

(十)提供教育、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结合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知识学习和扫盲工作。依托镇(街、区)、村(居)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知识普及、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康复服务,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医保政策,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以政府投入为主,整合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企业、民办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并逐步提高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开展残疾人文化、法律进农村社区活动,鼓励、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公共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适应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大投入,引导组织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健康意识,使健身活动逐步融入农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网络的工作职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规划,分解指标、明确责任,并抓好落实。建立市级督导、镇(街、区)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用。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继续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为残疾人扶贫提供组织保障。市残疾人就业扶贫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向农村延伸,依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金融机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扶贫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四)做好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估工作。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扶贫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年度动态监测。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列入政府扶贫统计、监测和检查范围,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残联要做好相关扶贫项目的数据录入、台账整理、年报统计及项目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当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目标和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篇四: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障工作的落实,结合尚义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把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采取精准帮扶措施,继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要推行部门联动制,实现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财政、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共享数据比对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死亡对象及时进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级“零报告”制,实现责任压实到位。把村干部责任压紧压实,由各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补助对象的人员信息台账,每月定时将死亡人员信息、疑似错保家庭人员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员信息上报至乡镇。由乡镇统计收集,建立台帐,并组织村居干部及时入户进行核查,定时将村级统计情况和镇级入户核查情况上报乡镇城乡低保、特困审批领导小组,乡镇要及时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要推行乡镇级遍访制,实现实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牵头,组织联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每季度对城乡低保享受对象开展户户见面、人人碰头的遍访工作。主要针对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对象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开展动态核实,及时将因意外变故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深入了解建挡立卡对象、边缘户生活生产情况及家庭人员就医就学情况,对发现需救助对象时,采用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为主,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种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安稳渡过生活困难期。四是要推行县级抽查制,实现工作督促到位。县民政部门要对全县14个乡镇因疫因灾因病影响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盖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对象的动态管理及各项民政资金拨付、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督促并限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低保评议“三环节七步骤”环节,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农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要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上级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救助标准。强化县乡(镇)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条件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重点工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基层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保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各乡镇街道要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爱基层工作人员,确保基层工作有人做、基层事务有人管。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对照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保障帮扶工作。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积极向上争取帮扶项目及资金,切实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篇五: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各村干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田心寨村委会扶贫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是各支部及党员干部要针对联系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及时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信息;二是要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及时动态掌握贫困对象人数及相关情况;三是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扶贫帮困小组,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对贫困对象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辅导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景区广大共青团员为贫困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村委会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支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本支部本人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篇六: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xx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篇七: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x的部署,着力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大力转变干部作风,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挂包帮 结对子”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x周年,制定帮扶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帮扶对象

三、帮扶形式

1、政策帮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其在就业、就医、就学、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难等方面提供服务。

2、思想帮扶。帮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导起强化勤劳致富观念,树立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观念,树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业观念,树立职业不分贵贱、劳动光荣就业的观念。

3、物质帮扶。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其进行不少于5次的走访慰问,通过物质经济支持、帮扶、协调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帮扶内容

1、倡议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为其进行一次爱心捐款。

2、不定期的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专人的心理疏导,帮助其重塑信心,使帮扶对象能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3、与州残联取得联系,为其最大程度的争取残疾人优惠政策。

4、针对孩子病情为其解决因疾病带来的种种不便。

篇八: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20xx年是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规划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以及伊犁州安排布署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用科学的扶贫观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机遇、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4个重点乡和40个重点村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从本县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好自治区扶贫办【20xx】36号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加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庭院经济、计划生育、残疾优扶、畜牧兴家、扶贫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训、劳务创收、产业带动、社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通过整合扶贫资源,抓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尼勒克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计划2036人392户的脱贫任务和伊犁州下达的3326人595户脱贫任务,争取使20%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958元和超过动态脱贫标准,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确定400户脱贫重点户,争取人均增收400元。全县通过缺项补项确保20xx年自治区验收的4个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标准。全县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20xx人,重点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20xx户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项补项项措施,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支持农口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验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项补项问题,当年财扶项目资金70%将用于验收村和试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首先确保四个验收村(克令乡萨拉尕什村、乌赞乡吐尔克买里村、胡吉台乡乌兰布鲁克村、乌拉斯台乡巴彦郭勒村)完成整村推进缺项补项任务。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争取财扶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外资项目、社会扶贫五块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施50个以上的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建设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万人。积极做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减贫重点放在西三乡,通过区域性扶贫开发,缓解我县连片贫困问题。同时,20xx年全县将争取和确认10—20个州级和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大扶贫开发的覆盖面。认真实施好抗震安居扶贫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务,结合整村推进验收计划,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实现23个“空壳村”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争取10“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的目标。

(二)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着重加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职业学校和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全县将确认20—50个技能培训点,全面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农民的汉语培训。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农牧民从事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输出转移,大力实施“5+2”劳务创收扶贫工程(即:每年输出贫困劳动力5000人,年净创收20xx元),拓宽非农收入的领域,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使当年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到贫困户增收额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农牧民总数达1万人(次)。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贫困人口农牧业生产性收入、提高贫困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5321”产业扶贫工程(即:争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达到5头牛、30只羊、20只鸡或鹅、10亩农作物高产田)。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别是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同时,要加快传统畜牧业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农结合的路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贫困乡村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做大做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确认新疆褐牛、伊犁白鹅、尼勒克县“六辫红”大蒜、脱毒大蒜、鸵鸟繁育等5—10个示范乡和示范村。20xx年,全县将确认3---5个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1-2个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四)抓好社会扶贫,构建和谐扶贫运作机制。

坚持进村入户,实施干部包扶。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州直机关等定点帮扶单位和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的沟通交流,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扶贫济困的美德,扶持贫困乡村发展。挖掘社会扶贫内在的潜力,拓宽社会帮扶领域和方式,既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口支援,又切合实际状况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既无偿扶贫济困,也互惠互利进行双赢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会扶贫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实施好“42225彩虹计划”社会扶贫工程,即: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帮扶4000人结对子帮扶20xx户贫困户。另外,200名社会扶贫志愿者帮扶200户贫困户,争取社会各界扶贫总资金总额达到500万元,筹建尼勒克县扶贫基金会;助建2个扶贫医院和5个“扶贫超市”,全面推行县级机关定点帮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县级机关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的公示、宣传、总结、表彰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集全社会之能,解群众之贫,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使社会扶贫成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进村入户,实现贫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

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核心任务,用增收体现扶贫开发的效果。认真研究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扶贫到户的增收方案,一户一户地制定增收措施,确保覆盖面广、带动力强、见实效快的增收措施进村入户。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和特长,逐户研究设计扶贫项目,彻底改变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贫富一起扶的现象。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贫困户受益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宜、多样的方式,扎实做好进村入户工作,避免表现化、形式化。重点实施好安居乐业庭院经济扶贫工程,其内容是“四带”、“五起来”,(四带:带着感情去乡村、带着亲情去农家、带着激情去蹲点、带着热情去扶贫;五起来:房子亮起来、院墙围起来、院内绿起来、家禽养起来、劳务输出干起来)。20xx年,全县要建立和确认10庭院经济扶贫示范小区;万头优质奶牛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选定一个扶贫开发重点乡新建一个千头优质奶牛乡;选定一个重点村为新建百头优质奶牛村;启动和新建“大蒜村”、“肉鸽村”、“贝母村”、“养牛育肥村”、“养羊育肥村”、“大棚村”、“刺绣村”、“鸵鸟村”、“土鸡村”、“养鹅村”、“火鸡村”等15个专业村。同时,重点实施好计生扶贫幸福工程、残疾人优扶工程和贫困妇女“畜牧兴家”扶贫工程,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引导、支撑、辐射功能,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加大对自治区确认的小康建设示范乡和示范村的投入力度,同时,确保低收入贫困人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达到100%。另外,认真实施好“两建一补”扶贫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贫救助基金会,建立扶贫救助网络,除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定补救助之外,由县扶贫救助中心利用扶贫救助基金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尝试和开展实物供给等救助活动。

(六)抓好科技扶贫,引领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科技扶贫为主线,向科技要扶贫效益,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以促进贫困乡村和农牧民稳步增收。充分发挥尼勒克县的资源优势,选准项目,建好基地;滚动发展,综合开发。着重建设好脱毒大蒜、脱毒马铃薯、旱作马铃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广、驼鸟繁殖、澳州羊驼引进、肉鸽养殖、火鸡养殖、伊犁草原牧鹅养殖、哈萨克妇女刺绣、果蔬保鲜库等10个科技扶贫基地。全县以点代面,示范引导,建设100-200户科技扶贫示范户,。20xx年,要依靠先进实用技术的导入,培育特色产业和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牧民,让贫困农牧民从科技扶贫的实际应用中增长致富本领。争取自治区科技扶贫成果展示会在我县召开。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将提高我县科技扶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绩效。

(七)抓好和外资项目,拓展外资扶贫领域。

积极拓宽外资扶贫的范围、领域,丰富外资扶贫的内容,不断增加合作伙伴,开展富有成效的投资合作项目。构筑外资项目利用平台,建立外资扶贫规划和协调机制,保障外资项目办公室的正常运行,加强与国内扶贫资源的整合,增强外资扶贫的实际效果,为贫困乡村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有力的外资扶贫服务。具体抓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唐布拉旅游风景区绿色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启动国际农发基金(IFAD)项目,借助外资参与扶贫开发,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20xx年,外资项目进入启动阶段,按照县委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协调人员,落实机构编制,保证人员到位。

(八)抓好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建设和制度落实,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1.扶贫开发规划要以乡(镇)场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先编制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再在村级规划基础上编制乡(镇)场和县级规划。村级规划一是要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按照向自治区申报的40个贫困村指标和县政府依据贫困状况确认定的县级贫困村而编制;二是要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等;三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评估论证并批准;四是由县扶贫开发局汇总报州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2.通过规划建立20xx-20xx年县、乡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扶贫开发规划原则和程序进行适当调整。今后每年度的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必须从扶贫规划项目库中选择编排,凡未列入扶贫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贫资金。

3.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指标内,从本县实际出发,贫困村之间适当平衡,但也要体现重点,其中70%用于自治区当年验收的贫困村发展生产。同时,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得高于自治区规定的标准;项目要由县扶贫开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申报,项目下达后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组织实施。

4.要巩固“制度落实年”的工作成果。全县的扶贫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建档立卡任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设立微机档案。另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对扶贫资金运行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财政扶贫项目运行、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效益分析等情况继续进行绩效考评。同时,要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尼党发[20xx]11号《关于进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层层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坚决实行扶贫开发“一票否决制”。县财政20xx年列入预算的100万元县级扶贫配套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扶贫项目,并落实到当年农口资金整合的重点验收村。

(九)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高位推动,坚持扶贫就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高位推动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场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工作导向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要健全县、乡、村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扶贫开发中强化政府行为,把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同时要切实充实和加强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力量,稳定人员,改善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尼党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人事、机构编制要大力支持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强化部门职能,强化考核管理,切实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十)加强调研,全面协调,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调研,全面开展扶贫规划工作。扶贫规划工作是深入各乡、村和贫户整个工作的过程,是反复思考形成思路的过程,也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这是要求必须在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吃透基本情况,在理清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工作。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一是认真总结“十五”扶贫开发的经验,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紧紧抓住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三是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式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四是深入了解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和群众的所想所盼的问题;五是充分应用已有的扶贫成果,超常规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0xx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然任务重、难点多、压力大,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一定能够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篇九: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排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构建监测预警平台;统筹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定期更新;坚持部门协同,实现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支出型困难人口。也可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其所在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

三、监测方法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困难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一)自主申报。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报,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或社会工作站代为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

(二)主动发现。各地要将摸排、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困难群众有关情况。重点摸排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数据比对。各地要主动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对接,通过信息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专项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将信息汇总到县级民政部门,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请救助;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四、监测程序

各地要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市县两级分别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据信息为基础,将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群体及时录入,逐步将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工会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进一步丰富完善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二)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实时上传、数据比对、定期复核、自动提示等办法,强化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能力。乡镇(街道)按照收到的预警信息等级划分,完成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同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上报或转办。

(三)实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过预警发现和入户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单人保”政策、临时救助的,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

五、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应授权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乡镇(街道)及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审核确认程序。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依规纳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由相关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资救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以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定期督促调度,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常态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同时要及时核实预警信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各类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制作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引,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篇十: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三年为期、三级努力、整体脱贫、率先小康”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现20xx年整体脱贫、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为总要求,突出西部减村、东部减户两个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区域开发与村户脱贫、扶贫与扶智三个结合,推进农旅结合、农企对接、互助合作社、“两减一扶”四种模式,细化“五个一批”(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训扶智一批),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区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项目、资金、措施、选人、成效 “六个精准”,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合力攻坚。积极发挥区乡村三级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严格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分类分级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强基固本,自力更生。建优建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带领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投身扶贫攻坚行动,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全力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贫信贷机制、政策性保险机制、“大扶贫”助力机制、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增强扶贫开发活力与内生致富能力,确保能脱贫、不返贫。

三、目标任务

以国家确认的我区20xx年底贫困人口35100人、贫困户15412户为基数,分年度、分层次加快推进减贫进度,确保20xx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稳定脱贫,2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2500户、6000人;出列5个村:蛟龙寺村、背马山村、黄金河村、常家垭村、黄家冲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5700户、120xx人;出列7个村:龚家河村、观音堂村、黄马河村、金竹村、张家口村、杨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 7200户、17000人;出列14个村:马卧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鹅池村、中洲山村、界岭村、中岭村、柏果淌村、头顶石村、暮阳村、务河村、莲沱村、唐家坝村、孙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区按照 “十个一”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个脱贫总体方案、拟定一个村级分年度实施计划、一个区直单位联系、一个工作队进驻、一个互助合作社、一户一名包保责任人、一本建档手册,对26个贫困村还需做到一村一名区级领导、一名“第一书记”、一家企业帮扶),实施“五大工程”,推动整体脱贫。

1.实施产业扶贫带动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消除产业空白村、空白户。设立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发展柑桔、茶叶、蔬菜、畜牧、水产、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扶持通过流转等方式在村建立与农民利益连接紧密的企业发展壮大,改造和新建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农旅结合扶贫示范村。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

2.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出行、用水、用电、通信、住房等难题。到20xx年,实现组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和群聚村落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保障生产灌溉用水,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

3.实施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对3万多户农村土坯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和面貌;将居住于高山等偏僻地区贫困户、危旧房户迁移到资源、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确保应搬尽搬,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4.实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对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电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监护人”的基本目标。设立大病关爱基金,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5.实施教育培训扶智工程。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实施“9+3”教育计划。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帮扶贫困学生的关怀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会。完善农技服务入户制度,加大对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力度,让每个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稳定的就业

五、方法步骤

精准扶贫工作从20xx年8月底启动,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1)调查摸底,锁定贫困对象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方法,以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为责任主体,按照户自主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确认备案等程序,摸清全区农村现有贫困人口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建立区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确保“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

(2)组建队伍,入户核查结对

由区委组织部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审定”的方式,选派26个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其余各村由联系的区直单位选派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并组建2人以上的驻村工作队。区乡两级干部职工每人对口帮扶一个贫困户;若联系村贫困户数大于区乡联村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剩下贫困户则由村支部、村委会安排村组干部、党员、致富能人结对帮扶;对于低保户、五保户,村由支部书记联系;乡镇由乡镇长负责,民政办主任联系;区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区民政局局长联系,落实兜底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一村一队、一户一人”。各包户党员干部要按照(营销方案策划书)贫困户界定标准及程序,迅速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工作,进行有效识别,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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