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证明范文 (一)
担保书
一、担保人愿意做经济担保
二、担保人承诺:兹有被担保人 系 省 市(县)人,自愿为 同志在 公司工作期间提供经济担保,保证 同志在担任贵公司 职务期间,品行端正,决无营私舞弊、挪用、亏钱款项等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若该同志因违反公司制度或其他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包括借款未还私自离职或该被保同志无力偿还经济赔偿时由本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上诉抗辩权,特此保证。
三、若以担保人经济收入作为担保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注:
1、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盖单位公章;
2、担保人应为长沙市户口及有固定房产和收入。
担保书证明范文 (二)
贷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贷款人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累计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合计 元(大写: 元整)(每笔借款为凭附后),按照约定归还期限为 ,利率为 。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所有条款,应贷款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贷款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贷款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贷款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贷款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贷款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贷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