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服从管理
1、室长负责维护寝室秩序,安排卫生值日,睡前准确无误地向生活辅老师报告就寝人数。室员必须服从室长管理,支持室长工作,做文明室员,创文明寝室。
2、尊敬师长,接受教育,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外宿必须向班主任或生活老师请假。
3、自尊、自重、自爱,言行文雅,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行凶,不打架斗殴,不盗窃。
二、按时作息
1、下晚自习后迅速洗漱,作好睡前的充分准备。
2、熄灯铃响后马上安静,不得讲话,不吃东西,不做其他事情。
3、起床铃响,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后上操。
三、讲究卫生
1、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做到物放有序。
2、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室内和环境卫生,特别注意床下和角落,保持门窗洁净,清扫的垃圾按在定时间及时处理。
3、讲究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走路要轻,晾衣服要用盆桶接水。
4、严禁提水进入寝室,在室内洗漱,严禁在室内吃饭、吃零食等。
5、上课期间,无特殊事情不准进入寝室。
四、注意安全
1、防盗:大量现金及贵重财物交班主任保管,不留宿他人,不随便进入其他寝室。
2、防火:严禁吸烟,室内禁止生火,不准点蜡烛。
3、防事故:禁止爬越寝室的.铁门栏杆
五、爱护公物
1、禁止用脚踢门,进出轻关门。
2、未睡人的床位,不得乱砸乱折铺板。
3、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
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大小球类一律不准带入寝室。
六、坚持考核
生活老师早、晚对各寝室检查考核一次,记分每天公布,每周累计、排名。考核记分按纪律和卫生两方面进行,依下条款实行扣分。每月政教处将按得分多少评出文明寝室。
(一)寝室纪律:(月总分:10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每间寝室应如实填写寝室人员名单、床铺号码、住宿学生姓名以及卫生值日表,缺一项扣1分。
2、不能随意调动床位,违者扣1分。
3、随意带外来人员入寝室扣1分。
4、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一人次扣2分。
5、按时就寝,熄灯后在外逗留,走动一人次扣0.5分。讲话、吵闹者一人次扣1分。
6、夜不归宿(缺寝),一人次扣5分。
7、在寝室随地大小便,发现一人次扣3分。
8、就寝之后,如有学生通过其它手段出寝室者发现一人次扣5分。处罚40元维护费。
9、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的,一人次扣1分。
10、初三加班回寝室的学生进入寝室应轻手轻脚,不能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人次扣1分。
11、不能在寝室内吃饭、吃零食、洗脚、洗脸、洗衣,发现一人次扣1分。严禁任何人提水进寝室,(搞卫生的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分。
12、严禁在寝室乱扔垃圾,发现一人次扣1分。
13、严禁学生在室内吵架、打架。(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扣分)
14、严禁在室内生火,抽烟、赌博(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扣分),如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扣10分。
15、周五放学后,没有关好门窗的扣1分。
(二)室内卫生及内务(权重分100分)
卫生
1、墙面(10分)
①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灰尘、无脚印计10分
②如有不符,酌情扣分。
2、地面(20分)
①地面干净计20分。
②有垃圾堆放,没有及时处理,扣3分。
③没有打扫不计该项分。
④打扫不干净的扣1—4分。
3、走廊(10分)
①没有打扫的不计该项分。
②打扫不干净的扣1—2分
4、门窗(10分)
①干净,无灰尘,无破损的计10分。
②不干净或出现破损的扣2分。
5、玻璃(5分)
①玻璃明亮,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破损的计5分。
②玻璃破一块扣1分。
6、物品存放台(5分)
干净无灰尘计5分。
内务
1、被盖、床单(15分)
①床单牵得平整,被子按要求折叠成四方块,整体成线计15分。
②床单未牵或被子未折叠,每床扣1分。
③被子折叠后,整体摆放不成线扣1分。
2、巾(5分)
①毛巾按要求全部凉在室内的铁丝上,看上去整齐成线计5分。
②毛巾未展开或不晾在规定的地方,每条扣1分。
3、桶(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放好(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一层)
②没有按指定的地方放好的,发现一个扣1分。
4、杯(5分)
①按指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二层)
②洗漱工具在杯内要摆放整齐。
5、衣(5分)
①衣各必须折叠整齐,不得乱扔乱放。
②折叠好的衣务必须整齐的放在床上或自已的包内。
6、包(5分)
①按规定的地方存放,(存放在物品存放台的第三层)
②整齐、规范。
第二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登记簿,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登记,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登记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评比。
2、学生宿舍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纸削、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无蜘蛛网。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向宿舍内外随便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整理,上午第一节课前,打扫完室内清洁卫生,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不得从校外购买食品带进学校。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间的隔墙,不得擅自触动冲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洗澡、洗头、刷牙。床单、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楼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扫蜘蛛网,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物品摆放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5、值日生负责就寝时开窗通风。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任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奖惩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第三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仔细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治理方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治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动身,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治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毁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觉性,任何人不准有意破坏、撤除或随便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需关掉电灯,仔细检查好室内状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行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制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觉,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峻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燃烧废纸及弃物,制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制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急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展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熟悉,加强防火、灭火、逃命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修理人员在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常常检查,发觉隐患要马上实行措施,排解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视的重要手段。宿舍治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展防火安全检查,特殊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治理水平。
十二、发觉火险隐患必需准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治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展停宿、退宿或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第五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育处领导下,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理论学习,互帮互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关心,爱护学生,力所能及地为学生解决困难。
四、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内务及室外卫生。
五、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督促按时就餐,按时起床,熄灯后保持室内安静。
六、检查学生归宿情况,杜绝学生迟归、外宿或外来人员随意在校留宿现象。
七、密切注意学生动态,防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等恶劣事件发生。
八、保护学生寝室内外的财产,防止各类偷盗现象的发生。对于被损坏的公共财物,应落实到班或人。
九、禁止外来人员在宿舍区闲游,防止、制止各种干扰和破坏活动的发生。
十、检查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防电等安全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十一、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对学生寝室进行定期消毒。
十二、负责学生在宿舍范围内的事件调查、落实,并把调查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上报政务处。
十三、负责学生寝室卫生、纪律,安全等有关情况的检查、记录汇总和公布。
十四、负责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
第六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1、加强宿舍楼的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2、坚守岗位,按时开锁宿舍门,做到只要学生在宿舍起居,管理员就必须在宿舍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手续,责任明确。
3、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4、做好宿舍财产管理,教育学生要爱护室内财产及楼内设施。损坏财产要照价赔偿。
5、认真做好宿舍的用水、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开关灯时间,节约用水、用电。
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每日每次学生离开宿舍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避免不测事故的发生。
7、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学生清理房间卫生,保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认真做好每日熄灯前查房工作,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汇报处理。
9、每日要做好值班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疫情记录等。
10、坚决禁止外来非住宿人员在宿舍留宿。
11、禁止管理员在宿舍出售物品或食品。
12、禁止管理员在宿舍洗涤私人用物。
13、及时督促学生离宿到班上课,认真检查,不得将学生锁在宿舍楼。
14、管理员不得将楼门及宿舍钥匙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15、做好卫生间的管理工作,督促清洁工搞好卫生间的清扫。
16、无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班次。
17、认真做好宿舍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3、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
4、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5、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6、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7、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值班老师。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把“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作为宿舍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十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等处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不准在走廊里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9、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10、在疫情警报尚未解除前,不准串门,即使警报解除后也不准跨区域串门。
(二)四个到位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要到位。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及时清倒要到位。
3、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水杯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五个整齐统一要到位。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要到位。
四、宿舍区消毒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学生公寓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一般常规消毒采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
2、每天定时收集垃圾,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运输车辆(物业公司或学校方需给王明三配专车)必须随时消毒。
3、在学生宿舍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入处置间,必要时由校方或物业公司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4、消毒注意事项: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宿舍前应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
5、宿舍一楼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
第七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方便在职员工,设置员工寝室。为确保员工寝室安全、卫生、整洁、舒适、规范有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员工寝室常务管理由寝室长全面负责,主要工作为:日常提供办公室水电费上缴单据,值日员工排班,本寝员工动态。不能完成以上本职的的寝室长正常扣寝室费。
二、各集体寝室全天24小时严禁异性串寝。遇有同性亲友白天(8:00——17:00)可入室访问;异性亲友晚间(17:00——次日8:00)严禁进入寝室内访问。非规定时间带异性入寝罚款一次罚款200元,并企业通报。特殊情况总经理批示。
三、没有总经理批准,任何时间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离职员工住宿。发现一次扣200元处理。
四、员工寝室管理小组由罗文成、王福强、裴东伟,王坤组成,不定期对员工寝室进行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直接处理。
五、员工寝室管理标准
1、住宿员工必须于指定寝室、指定铺位休息就寝,起床后必须将个人被褥叠放整齐,铺面整洁干净,铺下物品用具摆放整齐。要求按八常标准摆放。不叠被者处罚10元/次。不拔电褥子者处罚100元/次。
2、住宿员工任何时间严禁于寝室内大声喧哗、吵闹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现宿舍搬入居民楼,严禁上下楼大声喧哗,造成楼内住户投诉的当事人罚款每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3、住宿员工严禁任何时间参与赌博性质的扑克、麻将等游戏活动;严禁住宿员工酗酒闹事,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4、住宿员工所领取的寝室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寝室使用加热棒、电暖风、电磁炉等一切电器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员工因故不能当夜归寝,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并及时转综合部经理,由综合部经理备查存档。如未提前填写申请表而未归寝者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第八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X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也许我们年轻,我们青春,我们渴望自由,我们希望无拘无束;也许我们想大喊: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是没有任何地方有绝对自由,寝室也不另外、寝室的规章制度并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而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而充满活力。
基本义务:
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自觉完成值日任务。
2、个自物体摆放整洁,有条理,书桌干净无杂物、
3、节约用水用电、洗衣水可用以冲厕所,拖地板;人走关灯,电风扇合理使用。
4、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等。
5、按时回寝,按时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6、不任意留客住宿,味经许可不得在外宿夜。
7、不得在寝室内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8、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他物品的卫生。
人情关怀:
1、寝室内经常保持笑声,气氛融洽无拘无束。
2、寝室人员生病时,帮忙打水打饭,保持安静,有良好的养病环境。
3、知道寝室人员的动向,关心寝室人员的情绪变化。
4、寝室成员互相鼓励互相帮忙,学习,生活,做人共同提高。
只要有你,即使失去全世界,又有什么可惜、给每一个即使不被祝福仍义无反顾的人。
第十篇:寝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中学生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由校领导、团支部、学生会、生活老师组成,接受学校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生活老师和室长负责制,负责宿舍区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各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管理。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六条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第七条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八条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九条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空调上无蛛网积灰;
(3)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
(2)台灯规范使用;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5、维持室内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十一条学生寝室卫生每天检查一次,成绩每天公布一次。
第十二条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四条每个宿舍用电按每间宿舍的电表实用数抄算,(照明没有经过100—200电表)。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拆动电表,违者处以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专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生活老师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八条新生进校时,掌管钥匙学生填写寝室钥匙领取表,学生离校交还钥匙。第十九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由寝室人员承担换锁费用。
第二十一条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二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24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区设立值班室,实行小时值班。
第二十四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6:30,21:40区开门关门。
第二十五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七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第二十八条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九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三十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一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三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第三十四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五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六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七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明星寝室评比
第三十八条按照明星寝室评比细则进行
第三十九条奖励方式
1.给予明星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明星寝室星级标志;
2.明星寝室成员在评定学校各项奖励及贫困资助时加分。
第六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
第四十一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二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由生活老师验收宿舍相关设施,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三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四十四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即行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五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四十六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时,由该宿舍人员均摊。
第四十七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八条宿舍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盖章发给证明后,方可发给毕业证。第四十九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相关通知进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