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刷卡管理制度 篇1
为使政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政府食堂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我镇领导、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高沟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制度。
一、物资管理制度
1、食堂内所有物资由党政办负责登记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的物资必须要求食堂人员给出损坏理由,并责成其在规定时间内修理好,对丢失的物资由食堂人员按原价赔偿。
2、物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不予更换,如需要添置新物资,必须先报请党政办审批后由采购员购买。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所有出库、入库物资必须经保管员签字,并做好相关登记。
4、物资报废的保管员要上报党政办,党政办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二、采购制度
1、食堂所有物资的购买应经过党政办审批、交由专门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采购人员要把好食品物资采购关,购回的食品物资,必须经保管员和厨师共同验收、清点过秤后交由保管员入库保管。采购发票由采购员和保管员签名方有效。
3、厨师和采购员共同制定每周食谱,并公布。采购员根据食谱编制每周(日)采购目录,报党政办审批,根据审批目录采购每周(日)物资、食材。
4、米、面、油、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应根据就餐人员的人数确定用量,制定每月采购计划,报党政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采购。
5、餐具、厨具、桌椅等工具设备需要采购的,应当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目录,报请党政办审批后进行采购。
6、采购员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和辅料。
7、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三、保管制度
1、食堂的物资、设备、食材设专门保管员保管,日常所需物品由需使用者到保管员处领取。
2、采购人员要上班期间要随时在岗,把好质量、数量、重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做好出入管理,物资发放要做好相关登记。
3、保管员应核实领取者的领取要求,并做好登记。根据每日用量发放食材,不得超额、超标发放。
4、如遇接待,应由党政办事先将接待标准通知厨师组,由厨师组根据接待标准制定物资、食材标准和用量,并报党政办批准,根据党政办批准到保管员处领取相关物资。
5、食堂所用物资在一个周期内超出采购部门的供给标准的,保管员要将超标原因书面报告党政办,如因保管员超标发放、保管不善导致物质损坏丢失、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超标的,超出部分由保管员个人负责。
四、卫生制度
1、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2、卫生实行分工包干制度。厨师负责厨房间的地面、水池厨具等卫生保洁工作。大小食堂的服务员负责本食堂的餐具、桌椅、地面、墙壁的卫生保洁工作。保管人员负责仓储间的卫生保洁以及物质、食材的保管维护工作。
3、每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洗室内外地板、门窗,和墙壁的尘埃油污,扫除天花板的蜘蛛网,清洁厨房用具,大扫除由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4、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做好健康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仪容整洁,不留长指甲,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卫生。
5、食堂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或其他皮肤外伤以及有眼、鼻溢液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食堂刷卡管理制度 篇2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