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水电劳务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万州区九池乡桐花新村工程
二、工程地点:万州区九池乡泉活新村
三、承包范围:
(一)本工程施工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给水排水电器消防避雷装臵以及设计变更的增减内容,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二)工作内容
1、电气工程:施工图纸(含说明)所含的预埋件、设施(备)、室内照明及插座的所有预埋管(凿槽)、电线敷设、灯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调试工作、以及该工程的弱点系统(电视、电话等)按照设计图纸所含内容施工到位,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2、避雷工程:施工图纸(含说明)所含的避雷安装、调试等内容。
3、给排水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图纸(含说明)所含的管道预埋,预留孔洞、设施(备)、管道安装、实验等全部内容以及地下管道(沟)的土石方开挖(如遇岩、由甲方负责开挖到位)回填等。
4、由乙方负责承办工程的实验、检查、负责预留孔洞的砼封堵。
5、由乙方负责所承包内容所需的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6、水电及消防系统工程的预埋(留)、暗敷及凿打设备(管道)洞口及其每天收工前的材料及场地的清理、打打扫(水电等材料每天必须收捡交还保管室)
四、承包工期
1、乙方承包工程工期从乙方进场开(动)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 天。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按违约处理,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天 元,决算时扣除。
五、费用标准及乙方承担的细则范围
1、工程计算办法: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量。
2、承包单价按 元/m2计价,建筑面积为 m2。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低质易耗材料(焊条、锯皮、切割片等)、现场转运费、现场临时用电搭设、机具保养维修。
3、零星计件: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确定单价为准(人工费包干采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综合单价包括乙方作业人员工资、工人劳保、用具费、防护费、乙方管理费)。
六、结算及付款办法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是个进度完成后,经甲方。质监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经甲方专职结算人员办理手续。
2、工程款支付:办理的结算手续经甲方工程负责人核定、签字后,甲方可拨付工程款给乙方。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
(1)主体水电预埋管线按主体进度每月支付完成量的30%。
(2)给、排水消防及电器、电线按照完成付至工程总价的70%。
(3)工程竣工,并通过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达到合同标准后,扣除 %保修金后,付清余款。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返还。
(4)若乙方中途撤出或施工质量、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工期没按照项目部规定完成,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以及余留款项,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七、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给后期内外装修造成的工料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4)如果甲方提供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安全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1000元以内的费用(超出1000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
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解除此合同,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贰万元正。
2、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由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建筑水电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和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的以下简称
总包合同,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甲方将) 施工发包给乙方完成,乙方为本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施工范围:
规范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实施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包括各类检测),以及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要做的各项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5.施工内容:(都是7层以下)
表箱除电表安装、表前的接线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主线编房号;户內控制开关箱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户内电箱箱内的开关配件安装连线和贴标注);户内配电箱前电线或电缆及桥架敷设等按图纸的设计完成施工。也就是:a建筑物内公共部分按原图施工,预埋穿线管、接线盒、管内穿线、预留所有孔洞及套管和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安装;b天地楼商铺部分只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门、房内过道、阳台部分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接线盒处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门边上梁底、该处土建抹灰完后做好标记,以便住户二次装修保证能找到该点;客厅近楼梯墙上预暗埋开关盒,客厅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该盒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本层户内控制开关箱、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开关盒,管内穿线,客厅安一盏白识灯,一个一位开关面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2)、弱电施部分:a公共部分:电话、电视、宽带、对讲电预埋管系统等按图安装完成。预埋穿线管,不包括安装桥架、电线、电缆敷设、安装前端箱及分支管等所有工作按图施工完成。b商铺部分:按原图预埋弱电箱和预埋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自理。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按原图预埋各层弱电箱和预埋各层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3)、给水部分:一户一表表后至厨房、卫生间(厨卫支管不装)主管预埋、水阀安装、试压工作。
(4)、排水部分:按图施工完成(含土方开挖、垫层砼浇筑、保护管的砂回填、土方回填、支垫管的墩)。排雨水系统至室外临近的雨水检查井,排污水系统至室外2米内,含预留(负)一层商铺卫生间排水口(含制作吊支架),de110以上排水、雨水立管穿楼层处安装阻燃火圈。(不含砌雨水、排污井沟)其他工作按图完成。卫生间不做排水支管。吊架制作,排水试验按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完成。
(5)、所有卫生间安装一个等电位盒。空调洞管预埋。 (6) 、除完成上述的主要内容外,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户内电箱进出线排列、绑扎、开关,电箱进出线孔、箱体防护、用户编号等工作。 ②、本工程切割(凿)墙、地板、凿沟、凿槽、凿洞、补洞、补灰磨平、水电所做的杂物清理、埋地板内给水管定位弹线、水电安装后成品保护,验收前清洁工作。工地内材料二次搬运、各种测试检验(检验费由甲方支付)、工人挖管沟土方、回填土等工作。
③、打槽、打混凝土洞时应划线打槽,注意用力的大小,尽可能将槽钢洞打小,避免影响结构。
④、所有在梁上、墙体上预留的管洞、管槽等在管件安装完成后按有关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即:浇筑砼、填充相关材料等)。
6.施工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施工工艺规程施工。工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必须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如下:
上述工期从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乙方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将完整的完工验收清单送交给甲方之日止。
2、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土建工程同步、交叉作业能施工的尽量施工,要保证不影响整体进度。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的,甲方有权派人加班赶上,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并当天有乙方确认签证,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其他施工队施工内容产生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甲方未能提供施工工作面造成停工的;
(2) 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的;
(3) 甲方同意可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4、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情况发生当天提交签证报告。甲方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的,工期不予顺延。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施工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施工进度做好材料计划,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3.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向乙方提供图纸
5.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
6.负责提供生活临时宿舍,水电费按规定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
(二)乙方义务
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服从甲方的工作指令,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工地管理的各项,若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本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约定的处罚措施。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随附义务及工作程序。
8. 乙方对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负责,因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相关约定,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
9. 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中必须按章操作,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费用。
四、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于开工之日起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在正常阶段应配备 1 名施工
技术人员,按现场实际配备施工工人预埋施工工人不得少于 人、安装施工工人不能少于 人。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要求乙方适当增减人数,乙方要予以配合。
2.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00元后,本合同方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按正常渠道公示,在公示两周内没有投诉或投诉解决后,甲方再将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应提交全体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签订简易;进场后,有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提交新进场人员的前述材料。对于花名册上没有的人员均为非施工人员。乙方应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及留宿,否则每次处罚500元。非施工人员在工地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包括甲方的材料、设备被损坏、偷盗),均与本工程及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严禁乙方有以下用工行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用工的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① 使用未成年人、老人(超过60岁)、孕妇、残疾人进行施工;
② 使用身患重大疾病或不适合从事建筑行业的疾病的人员进行施工;
③ 使用其他甲方已明令禁止进入工地的人员。
对于其他不称职的乙方自有人员,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5.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升级为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派员直接参与事故处理,甲方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时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乙方无条件签收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包括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
6.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送农民工已签名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
7.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按以下方式之一支付农民工工资:
① 甲方垫付工资。由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代乙方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乙方应签字确认甲方垫付工资的总金额,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② 农民工授权乙方代领工资,由乙方代表农民工领取农民工工资。
五、现场管理
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停工12天以上)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在接到甲方同意复工的答复后,乙方方可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工地在出现立体交叉、相邻施工作业时,乙方应在进场前与相邻的施工队伍事先协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若协商不成,报请甲方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施工超过1天。
(2)乙方中途擅自退场、放弃施工及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长料短用、大料小用,对超用或超量部分,乙方需提出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属乙方浪费行为,由乙方承担超用或超量材料费用。
5.乙方负责人(即本合同签字人)或乙方带班班长必须坚守工地现场,在上班时间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同意后由负责人指定代表驻守工地方能离开工地,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罚500元。
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现场管理细则,若有违背,甲方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500~10000元)。具体的处罚规定及金额,详见甲方公布的现场管理细则。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按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文明施工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配合做好安全标语的宣传、张贴,通过市级以上文明施工检查,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2.施工现场每天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劳动力进行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向乙方收取,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处理;配合甲方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该事故若属重大安全(一次性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修复:
① 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② 另行委托其他施工人修复,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监理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乙方预先垫付检测费用,最终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检查和返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特别是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并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凡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因此发生的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延顺。
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就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的,每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现场初步检测合格的并不能因此证明乙方的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4.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进场的不合格产品,甲方坚持要求使用的,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及管理
(一)材料、设备、机具的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2.乙方采购或自带的材料、设备、机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铁钉、铁线、绑扎丝、穿线用具、钢锯片、手电锯片、砂轮片、钻头等易耗材 。
3.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供应计划;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提交采购计划给甲方审批,甲方有权按图纸设计来指定品种、生产厂家及型号。
(二)材料、设备的验收
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保管,乙方发现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验收时不提异议,视为认可并接收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6.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窝工、工期顺延。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纠正施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顺延。
(三)材料、设备的保管、使用
7.乙方在接收甲方供应或租赁给其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后,应协同甲方承担保管、维护责任。因乙方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借用、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工具,要进行造册登记,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操作,使用后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甲方提供的原价赔偿;如在使用中发生各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九、工程价款
(一)本工程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方式确定。
本工程的多层“6+1F”和天地楼的综合单价:A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天地楼的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均按建筑面积计。
本合同的单价(含综合单价)均为全费用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全部工序(工作)内容的建成价,包括了本合同已明示或暗示的项目特征及其工程(工作)内容的全部酬金,包含但不限于:
1.人工费(含农民工工资以及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劳保费、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赶工费、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日常清理费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以及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劳务自携或自备施工机械、机具等的费用;
2.涉及本工程主体水电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有关图纸内容的变动、工程联系单,导致劳务作业工作量未作大的增加或减少,以上情况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天地楼骑楼排污管设计变更可以另行按实计算签证;如因业主及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单在乙方已按原施工图施工完成后发出,造成乙方返工现象,甲方对此可予以按实补偿,计量流程严格执行甲方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合同外签证单及现场确认单。
3.现场生活费用,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期限为12日内),造成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抢工等费用。
5.包括了乙方在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的全部费用;
(二)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应在施工前根据市场价提供参考价格报告给甲方审批,甲方修改乙方报价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修定的价格;乙方提出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将该设计变更或增加的施工内容委托其它施工队完成,不计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若乙方不在施工前提供参考价格的,则以甲方确定的价格为准。
若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确定或增加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天发生当天签认,过期不签可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本工程价款,除以下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①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延期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延期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5%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10%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下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延期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下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② 因乙方原因提前完工的按上一点的比例奖励。(提前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提前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上浮5%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上浮10%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上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提前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上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③ 因乙方存在中途退场、暂停或放弃施工等情形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下浮30%进行结算。
十、计量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的确认套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xx)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2.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并相应增减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预埋施工,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人数每人每天预付生活费 10 元(按5人/天按三级教育人数为准)。
2.按实际完成工作预付款
天地楼:○1预埋线管 3.5元/㎡;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5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5元/㎡。 ○
4给排水 3.5元/㎡,清理及收尾0.5元/㎡,6+1住宅:○1预埋线管 3元/㎡; ○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元/㎡。 ○
4给排水 3 元/㎡,清理及收尾0.5元/㎡,以上内容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每项按总金○
额预付80%。
3.安装施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80%进度款,每月15号之前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余款在结算后30天内付清。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甲方每支付乙方费用,如需乙方挂靠劳务和缴纳税金费用,乙方同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甲方,否则乙方不用开票。税金按合同总额的5.8%综合税率扣除,由甲方代扣代缴。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完工验收
1.工程交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甲方检验合格为止。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8天内,乙方自检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质监站等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三、完工结算
1.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结算清单,甲方收到后,按本合同工程价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确认乙方工程量结算清单的,在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工程款以及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① 中间支付的工程款;
② 扣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
③ 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的处罚;
④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旅差费、人工费、鉴定费、餐饮费、财务费用、支付第三方的费用;
⑤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资、各种保险、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
⑥ 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其它费用。
3.如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亦不能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从结算日起,余下工程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赔付给乙方。
十四、保修条款
保修期为1年,保修金为总金额的3%,按通知要求。在保修期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通知保修不来,因各种原因未到场处理的,甲方另派人员处理,乙方承担保修支付的各项费用,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够维修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续付。若因甲方采购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进行有偿维修。
十五、合同解除或无效
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之前,合同解除或被宣告无效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将自有的人员、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相关撤离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工地,否则,乙方每延迟撤离施工现场一天,处罚3500元。
2.若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本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全部移交给甲方,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3.如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参照本条款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4.以上3点都是工程款清算结清的前提下有效。
十六、履约保证金:
本施工承包有履约保证金。乙方愿交履约保证5000元,不计利息。并于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一次性交清,待整个项目工程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不计息退还。如乙方自开工之日起7天内不能进场施工的,或存在其它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作为赔偿金。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双方对工程质量、数量、工程价款及结算等发生争议时,按以下方法解决:
① 按照本合同相关质量、工期条款确认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
②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条款进行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③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确认工程价款。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十八、其它
1. 乙方必须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来同甲方签订本合同。
2. 双方另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4.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5.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和生效。
6. 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篇三:建筑水电劳务合同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名称:阳光水岸3# 4#楼
二: 工程地点:辛集市试炮营村北
三: 工程范围与内容:
(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暖气主管道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弱电预埋及安装
(8)现场临水临电管理
四: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4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施工安装、调试.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施工中途可以适量支取生活费)二层封顶付总工程量的10%,主体封顶付总工程量的30%,上下水安装完毕付总工程量的60%,穿线完毕及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完毕付总工程量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的95%,留合同范围内的5%为保修金,保修期为12个月,余额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暖气主管道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 乙方提前3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2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结算价款付给乙方,扣除预留款项。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4)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十三: 如有工程增加量,甲方应按实际工程量收方 十四: 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篇四:建筑水电劳务合同
总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灵宝市嵩基鸿润城1#楼及地下商业、拐角商业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承包内容
1、图纸范围内所有上、下水安装、强电、弱电、避雷、接地、等电位桥架与其相关的项目安装。
2、招标文件内、变更范围内所有上、下水安装、强电、弱电、避雷、接地、等电位桥架与其相关的项目安装。
3、现场所有临时施工用水、电、安装、拆除任务。
4、施工中预留孔洞的封堵任务。
5、所需材料转运装卸任务及小型工具自备。
三、质量要求:
1、必须达到优质结构、中州杯要求。
2、所有预埋安装,达到图纸及国家规范且满足本款第一条规定。
3、所有预埋管线保证畅通,严禁。粉刷好后开槽打洞,线盒安全装必须横平竖直。
四、工期要求:按项目部制定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特殊因素除外)
五、付款方式及单价:
/,临建水电安装按建筑面积/㎡以实结算。第一次拨款在 ±0.000 封顶后支付实际工程量的80%;之后每 十 层支付实际工程量的80%;二期全部结束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90 %。剩余款项待装饰装修部分全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年底放工人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六、施工现场要求:
1、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2、所有工作面必须达到工完场清。
3、所有材料必须按项目部要求整齐堆放指定地点。
4、有计划有准备,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乱截、乱扔,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生活区要求
1、以班组为单位开设大伙,不能私设小伙房;严禁在宿舍内烧水做饭。
2、基本生活用电每间度外所有用电由乙方负责,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3、住宿区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职工离场之前要正式交接验收,交接后方能进行工程结算。
4、工人宿舍、卫生责任区要保持干净卫生,做到一天一打扫。
5、严禁往宿舍外乱泼脏水、杂物、垃圾必须入箱。
八、施工安全:
1、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上班前安全交底,文明施工。
2、所有安全用品自行配备,颜色按项目部要求进行采购。
3、正确使用安全用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施工中严禁违规操作,不听指挥,随意操作、蛮干,由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
2、乙方无条件参加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的各种检查及会议。
3、乙方需交纳 万元质量、文明施工保证金;全部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4、施工中,不得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
5、所有人员不能同自身班组或外班组之间吵架、打架,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解决。组技术检查合格后方可上报项目部,否则一次罚款20xx元。
7、乙方现场清理生活区卫生、整洁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安排专人清理,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乙方所需大批大型材料需提前10天上报,小型材料需提前3天上报,否则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甲方概不负责。
9、对于甲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及时返工,所造成返工费由乙方全部负责。
11、乙方要做好与其他班组协调配合工作、工序交接工作。
十、甲方责任:
1、协调各方关系。
2、对各班组上报分项检查验收。
3、上报监理组织验收。
4、保证乙方所需材料正常供应。
5、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款拨付。
6、做到三控两管一协调。
9、未按合同条款进行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0、对于不听从管理人员或班组项目部有权将其清理出工地。
11、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施工用电、用水。
12、对乙方质量、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财务科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年月日
篇五:建筑水电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共同搞好广东清远市大家元之家园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甲方与工程建设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甲乙双方就该工程的水电部分工程量内容劳务承包(包括自负、劳保用品)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工程施工内容:图纸内所有水电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才能进行施工。
4、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天,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即自 20xx 年 4 月 26 日起计。
5、乙方签订合同前必须交付元人民币工程进度保证金于甲方、开工一个月后能达到甲方施工进度要求,退还给乙方。
6、承包范围及价格:范围:水电预埋、粗装二次预埋;穿线、强弱电、避雷施工至十层不含屋面、开关;面板;层间电源;装箱;给排水安装出户两米。(除消防工程外,图纸内所有室内水电工程量);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7元(含基础)。
二、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设备等设施。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乙方应予以承认。
4、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5、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宿舍及生活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分项班组长,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图纸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安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甲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施工和检查。
4、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安排
四、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乙方每月月底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量款。
2、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量款的95%。
3、预留5%的质保金在半年后付清。
4、乙方每月必须凭工人当月工资表到甲方财务办理工资款。否则甲方不给予办理;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施工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工程施工之日前三日之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和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部分材料由乙方验收领出后保管。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的责任: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相应延长,造成乙方损失,不能按时提供材料、设备;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乙方的责任:不能按照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六个月内发现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以及时修复或赔偿。
七、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甲方签定图纸施工、安装。
2、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原因、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等费用清单。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八、奖赏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在施工当中导致延期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1000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金额的加付滞纳金。
2、按甲方和乙方协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如三个工作日内还未能调动人员完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