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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3-12-18 13:45:01工作总结打开翻译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1)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还较薄弱,在生产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个体,规模化程度还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

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2)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三、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五、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六、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七、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 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

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

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

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八、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支撑,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市农业整体素质,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场销售的蔬菜开展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为主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检验。检测站对包括华隆佳联店、华隆梅溪店、华隆生活广场、华隆大观园、金城量贩共城店、金城量贩灶君庙店、金城量贩西关店、永辉超市等8个超市,南李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每周一次的蔬菜抽样及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同时对张村乡裴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峪河镇姬庄村无公害蔬菜基地、高庄乡金章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冀屯乡无公害食用菌生产基地、上八里镇杨和寺无公害桃生产基地、河南易丰阳蔬菜生产基地等6个无公害基地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抽样工作,对全市8个检测点,6个无公害蔬菜基地,40余个蔬菜品种,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抽检,并按照要求每周发布检测简报。xx共抽检蔬菜样品4800个,合格率99.5%。

积极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xx年组织认证无公害基地4处,分别为xx市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锦秋高效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仙鹤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xx市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面积共10485亩,产品13个。目前,产地证书已发放,产品证书以上报至农业部,等待批复。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23次,人员68人次,对超市、市场出售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超市22余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无公害基地的监管,通过对无公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符合我市监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自检室建设也是检测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因此要制定措施,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产品规模经营者搞好自检室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在质量安全平稳运行。由于我市各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的发展规模不大,加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市只有2家企业建立了自检室。目前,在新乡市农业局组织下,正在各个无公害生产基地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基地,使其能够拥有自我检测农药残留的能力,然后逐步推广到各个无公害蔬菜基地。

1、根据上级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总人数8-12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检测站建设项目配备的气相、液相、原子吸收等大型仪器,均为目前最先进的设备,需要专业性很高的技术人员才能操作、使用,检测站急需配备具有检验资质的专职检测人员。

2、广大种植户对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不强。在农药的合理使用环节,虽然国家禁止了多种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为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有严格的安全间隔期限制。许多种植户对此并不十分清楚,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在农药、化肥的施用记录上,多数种植合作社和农户未能及时详细地进行登记,不利于质量追溯制度的实行。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双认证”。

2、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水平。积极向政府申请编制,同时对现有的检测人员,选派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升检测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组织新认证无公害基地1处,面积1000亩。同时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力度。

4、加强对市区的超市、市场及无公害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5、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争取xx年全市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成农药残留检测室。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习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8.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一、基本情况概述:

1、回顾年度的生产状况,品种、批次、数量,不合格批次、数量;

2、停产产品有哪些,停产原因;

3、生产线状况;

4、委托生产、委托检验情况;

5、哪些产品进行了年度质量回顾(哪些按品种、哪些按剂型、哪些按产品系列进行了回顾)

二、生产和质量控制情况分析评价

1、原辅料、内包材、工艺用水、直接接触药品的气体情况:稳定性、适应性、变更情况概述,不合格情况及措施详述。

2、生产工艺情况概述

(1)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中间体及成品检测数据稳定性、趋势分析概述、评价。

(2)工艺变更情况概述:变更种类,是否进行验证等。

3、变更控制情况概述

4、偏差处理情况概述

5、成品的检验:结果、趋势分析

6、厂房设施设备情况概述:变更、维修、验证、监测等情况概述及评价。

7、稳定性考察情况概述:在考察期内的品种数量、结果趋势分析、结论。

8、验证情况概述

9、向药品监管部门的申报及批准情况概述

10、新获得注册批准的药品和注册批准有变更的药品上市后的质量状况

11、对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的情况概述

三、自检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包括药品gmp认证检查、跟踪检查等)和抽检情况

1、次数

2、关键问题的整改措施概述

3、市场产品质量抽检情况:不合格情况、原因分析、处理情况

四、产品不良反应情况概述:数量、类别、处理结果、上报情况

五、产品质量投诉、退货和不合格或产品召回:原因、处理

六、结论:

1、对产品质量的评价;

2、改进措施;

3、建议

村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二、推进安全县创建,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25)》,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五、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七、推动机构建设,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八、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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