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后,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园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孩子携带火种入园,严禁带孩子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祭扫、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孩子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警,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科学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连日来,我县天气持续放晴,山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森林”,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绿水青山,防患于未然,我们呼吁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在森林防火特防期内,停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土埂、烧稻草秸秆等。
二、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光荣职责。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以及在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进入林区山场生产作业及野外踏青游玩时,不随意用火,禁止在林区内野炊烧烤和吸烟。
四、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所属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直接拨打____-______森林火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家园。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3)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春季风干物燥,农事活动频繁,加之清明临近,上坟祭祀活动人员繁杂,导致火灾诱发因素增多,给护林防火工作造成极大压力,是森林火险的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有效杜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共建幸福家园,特向您致信如下。
1、拧紧“思想关”。青少年要主动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自觉增强防火意识。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把防火防灾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家庭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控“火源关”。家长要加强子女出行管理,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尤其是带子女上坟祭祀、户外游玩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焚烧荒草、野外烧烤等用火行为。
3、把好“责任关”。家长作为监护人,呵护子女平安成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外出务工人员,也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落实好监护职责。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树牢“文明关”。青少年要大力弘扬文明新风,自觉担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主动劝阻家人亲友不焚烧秸秆、不野外用火,共同筑起爱护森林、严防火灾的防护墙。如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切勿盲目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亡。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为涵养“红色小镇、运动__”的美好生态底色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各位同学学业有成,快乐成长!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__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____-________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4)
各位家长:
你们好!
每年的春季与冬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提醒家长,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在不断强化自身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前提下,作为学生的监护人,更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2、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用火行为的监管,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
3、如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家长如参与扑火救火工作,请注意人身安全,应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如家长外出务工,请落实好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并通过电话、微信、写信等多种形式关心爱护孩子,加强防火安全教育。
5、《__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__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请家长遵守法律法规。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随着防火戒严期的到来,森林火警预警高危不下,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野外用火,清明节的祭祀用火、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国旗下的讲话、集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来。
四、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希望家长同志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日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过了冬季进入春天,天气干旱少雨,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多、乱扔烟头多、待到清明上坟烧香烧纸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11月下旬至下一年4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因学生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希望家长同志能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用火。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每年的一月到六月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在此期间,一定要禁止林区吸烟烤火、野营、祭祀等。当有森林火灾放生时,不要让老幼病残孕参加救援,避免更加严重的灾难发生。一旦发现森林着火,要立即报警,不要盲目救火,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伊旗第七幼儿园特发出《森林草原防火预警致家长一封信》,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家园共同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患于未“燃”。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率先示范,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禁止在森林、林地和城市绿地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严格遵守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在野外烧烤和野外玩火、用火,不在林区中乱丢烟蒂、火种等规定;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亲子出游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支持并协助孩子做好森林防火劝导,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五不”:一是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取暖;三是不乱烧田草、秸秆、枯叶枯木、纸屑、垃圾;四是不在山林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不在野外明火烧烤、野炊。
三、遵守规定,提高意识。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严格管理野外火源: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内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提高防火意识。
四、文明祭祀,书写风尚。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纪念故人。严禁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培养习惯,从小做起。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森林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森林防火,关乎你我。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和孩子们的安全,敬请家长们加强孩子防火安全意识,以身作则,树立文明用火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森林防火意识,远离山林火险,为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8)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目前我县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非常时期,有效降水少,大风天气多,气温逐步升高,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西关小学向全体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幼儿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幼儿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出行的管理,尤其要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行为。
3、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山坡、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提倡采取音乐祭祀、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弘扬社会新风气。
4、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长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天气渐暖,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当前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严峻复杂形势,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推动移风易俗,预防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__市__中学就森林防火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文明用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祭祀、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
二、率先示范,从我做起。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六不烧”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在林区内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学会文明用火,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培养习惯,从小做起。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各位家长,森林防火,关乎你我。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
学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校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要做到五不准:1。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2。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3。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4。不准在林区玩火;5。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已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四、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广大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2119、110、119或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家长朋友们、各位同学,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