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自带手机,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3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违者罚30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话费超出部分实报实销)。
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有违章行为,所有处罚由司机本人承担。
四、驾驶员上车前,收车后,对本车进行安检,卫生检查,以便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周一安检一次(车容、车胎气压、电瓶连接线、机油、刹车油等各部件),如一项不合格罚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请假,迟到一次罚50元,旷工罚200元。
七,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一定要将货物,捆扎牢固,如有丢失、损坏、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400元。
九,司机必须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严禁超速行驶(70迈)违者罚200元。
十一,对固定物产生的事故,责任由司机自己负责。
十二,司机必须做到实事求是的汇报结帐及开支问题,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0元罚款。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二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希望公司各员工认真履行:
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公司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公司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必须在10日内办理完毕。
13、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4、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检查物品的领用、库存的数量,及时上报请购。
15、领用物品时应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16、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用水用电情况,注意节约:节约用水、用电及工作生产资源等。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17、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才可离职,并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区建山一路16号,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220__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四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拍卖企业的审核许可管理工作,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制订本规定,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第二条 凡在福建省行政区内设立拍卖企业或拍卖企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当按本规定办理审核许可。
第三条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政府拍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审查及监督管理。
二、拍卖企业的设立
第四条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投资者应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拍卖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含有“拍卖”字样。
第五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六)符合拍卖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拍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需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注册单位);
(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卖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
第七条 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二)年检合格;
(三)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四)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 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年度拍卖成交额专项审计);
(四)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
(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两名以上具有拍卖从业资格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须是注册于本企业的);
(六)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七)拨付一百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的证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管理制度《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第九条 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应将上述材料送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后,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手续。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不予许可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听证工作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闽经贸政法[20__]554号)进行。
第十一条 受理期限:
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应在发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工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委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发给《延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
三、从事公物拍卖的企业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等标的拍卖应由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 拍卖企业的公物拍卖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认定。由企业向公物财产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同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意见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指定。
申请拥有全省范围内的公物拍卖资格,由企业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省国资委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确认指定。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公物拍卖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拍卖企业依法成立并开展业务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卖成交额20__万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
(三)有熟悉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人员;
(四)有符合公物拍卖的场所和设施;
(五)建立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规范,服务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拥有在全省范围公物拍卖资格的企业除应当具备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经营五年以上,连续三年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至少有3名国家注册拍卖师,并经批准已在住所所在设区市以外设有分支机构的拍卖企业。
四、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的变更、注销
第十六条 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前,应当先报企业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拍卖企业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应填报《福建省拍卖企业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领取营业执照,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第十八条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第十九条 拍卖企业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
第二十条拍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经营资格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拍卖企业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经营资格条件的,由省经贸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五、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或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终止等相关事项,应符合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向商务部申请。
六、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管理与指导全省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十三条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每年度对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拍卖企业应按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法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拍卖成交额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
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中,应当明确反映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
第二十五条 对拍卖业实行统计制度。拍卖企业应当定期向盛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福建省拍卖业统计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对拍卖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卖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对违反《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从事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和拍卖师,按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按《行政处罚法》及《福建省经贸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闽经贸政法[20__]226号)执行。
七、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在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施行前设立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不具备《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半年内达到规定条件,逾期达不到行政许可条件的,按规定撤回其从事拍卖经营的行政许可。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五
日常基本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租赁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考勤记录由内勤负责,人力资源部具有督导权。
四、 相关规定
1、 考勤制度
1) 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周六及节假日加班: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内勤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a)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5分钟之内三次以下不作处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10-29分钟罚款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不含5分钟内三次)另作旷工半天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但因当晚加班至第二天早晨而迟到,由部门经理签署同意意见的除外。
b)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一年内不予晋升或加薪。无故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全月累计旷工四日或一年旷工达七日者,予以解雇,从旷工之日起,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不支付离职补偿金。
3) 工作时间外出办公,外出前应填写登记表,如事先未作登记,需及时短信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市场内勤外出事由,外出回来后补签。市内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市外外出应填写《出差登记表》,用车应填写《用车登记表》。
4) 请假规定:
a) 请假前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审批程序如下:
i. 总监、副总请假、出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ii. 主管、经理请假:
3天以下(含)经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审批;
3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iii. 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3天以下经部门经理审批;
4-7天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8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b) 如因急病未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医疗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假。
5) 考勤上报规定: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报人力资源部。
2、 休假制度
请假类型时 间提供证明备 注
事假工龄未满一年者请事假不能超过(或累计超过)3天/月;
工龄满一年以上不能超过(或累计超过)7天/月请假条扣除全勤奖及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双休补贴+住房补贴
病假凭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上的休息建议天数休假
疾病证明书
请假条无疾病证明书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扣除期间其它补贴,病假超过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
生产部员工每月请病假不超过两天,用加班工时抵可不扣全勤。
婚假可享受3天婚假, 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8天。结婚证书
请假条不扣薪,超假按事假处理
丧假直系亲属为3天(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请假条不扣薪,超假按事假处理
产假入司满一年后,符合国家政策,女方产假90天(遇节假日不再累加),男方7天陪产假(含公休日) 准生证
出生证明
请假条90天带薪工资为基本工资,超假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可推迟上班一小时或提前下班一小时,享受哺乳假期限为休完产假后3个月 不扣薪,超假按事假处理
工伤假因工负伤者因治疗无法工作期间疾病证明
请假条按国家规定执行
年休假员工在本企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以工作日计算请假条不扣薪,超假按事假处理
上半年入司者,第二年可享受休假
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上班的,员工应按时上班
注:
1) 未请假、请假未经相关领导全部批准、假期期限已到未办理续假而未回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旷工超过三天以自动离职论处。
2) 员工因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需要请一个月以上长假者,必须先办理离职,待事项完结以后,可向公司申请入职,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部门经理根据用工需求情况优先录用,根据其以往表现重新确定其工资,年序工资自重新入职起算。
3、 办公室制度
1) 个人办公区域环境要求:应保持整洁,桌面物品堆放整齐,资料保管规范有序。
2) 产品演示区域环境要求:演示的产品及配件,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管或恢复原有摆放。
3) 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如:电灯、电脑等耗电设备。
4) 办事处倡导全体员工应对物珍惜,合理使用各种办公资源。
5)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六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企业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商品物资的统一采购和合理储存,以保证本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货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管理
1、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生产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及配件耗材;试剂、试药;五金、玻璃器皿;劳保材料、办公用品等本公司购进的所有物资。
2、生产科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公司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质检、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厂长审批确认。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按GMP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进行。
(2)对经厂长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然后报厂长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公司后,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由仓库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到货后付款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公司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厂长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公司规定的挂账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账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单、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量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工作。
(2)及时对入库需检验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发放报告单。
(3)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
7、设备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电器及其备品备件的请购工作。
(2)配合仓库做好有关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
(3)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8、各部门其他相关职责:
(1)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所需物资的请购工作,必须填写请购单,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经厂长,必要时集团公司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2)各部门在请购时,常用易损件及耗材应提前做好计划,以免在使用时出现衔接间断,由此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9、采购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由指定人员办理。
(2)供应部门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生产部门的生产周期安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核对。需要检验的由仓库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门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不需要检验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到货付款,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6)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7)出纳人员须在接到经厂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齐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人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厂长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厂长回厂后补办审批手续。
(8)采购物资除经厂长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仓储管理
1、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现象,可以拒绝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要检验的应先进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按发票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交财务科计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处理。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并遵照GMP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的堆放原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赢、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及调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4)仓库物资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特殊情况应报经厂长批准。
(5)保管员应每月对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报送厂长及有关部门,保证账、卡、物的一致。
(6)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保管。
3、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所有物资的发放必须有领料单,注明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有领料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如批准人外出时必须电话确认,事后补签。对于手续不全的领料行为保管员可以拒绝发货。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其他有关事项: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
(2)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仓库设有防鼠、防虫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4)保管员应做好日常的卫生工作。
(5)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只有当移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济责任处罚
1、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填制请购单。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相应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厂长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4、质量部门必须对需要检验的物料,依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QA负责人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处理,严禁对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放行入库。因质检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仓库对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6、物资在储存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7、发现危险隐患掩瞒不报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8、未严格执行领料手续发料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条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 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 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 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 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 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 室内规范
第一条 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 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 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 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 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 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 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规定
第一条 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第二条 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第三条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规定
第一条 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特)财务部经理在财务上服从总经理,在行政上服从副总经理。
第二条 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直接上级缺席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 公司员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述职,以接受总经理的当面质询。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安排。
第五条 副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办公室协助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七章 会议规定
第一条 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席、调整手机、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
第三条 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
第八章 安全规定
第一条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 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 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 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 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副总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 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条 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 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副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 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一章 财务规定
第一条 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 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大门时刻向人才开放是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期方针。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媒体、网络、专业人才推荐机构公开招贤纳士,同时鼓励员工随时通过关系积极发现并引进人才。
第二条 新人进入公司后,需进行一周时间(连续七天)的观察。观察期结束后,一经录用,一周观察期计入第一试用月并补发工资。
第三条 所有新人一经录用,需进入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进入正式聘用期,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四条 新人试用期间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进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条 公司随时引进新人加盟,通过周期性的培养和选拔,以保证团队竞争优势快速提升。
第六条 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总经理递交《辞职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十三章 培训办法
第一条 公司要求人人独当一面,重视团队共同成长,通过坚持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新人进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岗位专业培训,随后的培训由各部门和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要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十四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 公司主要部门机构图
第二条 公司机构设置既要考虑现实需要,做到“人有其职,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和企业未来规划需要。
第三条 各部门人员要做到“人人尽职尽责,事事尽快尽好”,既要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也要加强相互帮助、共同协作。
第十五章 业务规范
第一条 市场划分:郑州市场划分为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两大业务区。郑州以外市场由副总协调开发。业务开发应注重行业细化。
第二条 人员分配:业务经理协同各大区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负责本区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公司其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统一由副总经理安排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
材料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八
当今世界各国还没有走出经济的危机,企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要想抓住重要的战略和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要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制度是发展形势的要求,是竞争的手段,是实现目标的保障,因此贯彻落实我公司的制度势在必行。
现金业务是一项需要极其细微谨慎,容不得半点差错的工作。这对于我来说既是一分挑战,又是一份责任。因此就更要落实我公司对现金保管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做到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把我公司的所有制度与实际工作更好的结合。
通过对我公司制度的学习我还明白了,要想把工作做好,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1。 要做好一个工作,就必须要热爱这个工作,精业、敬业的为全体职工服务。
2。 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精益求精,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的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
3。 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干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需要不断的充电和学习
4。 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默契度
我想我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继续学习下去,不断的总结自己,反省自己,为公司的发展进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