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
三、早班和晚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名方可离岗。
五、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一)幼儿基本情况如: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及服药(药的名称、剂量由家长填写)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二)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三)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六、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八、交接班记录本、服药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存档,平时要随时抽查。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2
为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本规定所指扣除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和。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3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4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儿做到的,老师应做到,要求幼儿不能做的,老师也不能做(带MP3、穿拖鞋等)
2、按时到岗,晚上跟车老师要提前5分钟到岗实行点名考勤,不让园车超载,考勤表每周上交办公室检查。
3、熟悉每一个幼儿住址及站点,幼儿到站才能下车。严禁未到站点放下车或到达站点不下车。
4、幼儿到站点,如要过马路,跟车老师必须下车送幼儿过马路。
5、到站点必须等车停稳,跟车老师方可让幼儿下车,下车时禁止幼儿推挤,以免发生挤伤等意外。提醒幼儿注意外面来往车辆。
6、维持车内纪律,禁止幼儿大声喧哗,扯争刁打,不准幼儿将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对幼儿要具有爱心,对家长要有礼貌,作为幼儿园流动宣传车,司机和跟车老师必须作正面宣传,对于家长或幼儿提出的可行要求,应尽量满足。
8、上车时,注意点名,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方可发车。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5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初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换班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5、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
如属不合理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物品,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领取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保管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毁、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__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_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__省__市东华门东巷53号
第三条 本园隶属于_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立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五星级幼儿园。是师范学院、__幼儿师范学校的见习、实习和教科研基地,学制四年,招收二至六岁学前儿童,以日托为主,设立托、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
第四条 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优质+规范+特色”为办园目标,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先,树形象;提高素质,培养个性,提质量;科研领路,特色创新,谋发展”中心任务,注重激发幼儿兴趣,开发幼儿潜在能力,培养幼儿良好习惯。
第五条 本园依托科研兴园的优势,以教办促企办带民办,注重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六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幼儿园园训“爱”;园风“爱岗、敬业、创造、奉献”;教风“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班风“团结合作、文明守纪、和谐育人”;学风“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第八条 幼儿园建园纪念日为 年 10 月 8 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 幼儿园由_区教育局主管。幼儿园领导班子由中共_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条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主管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园所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法对幼儿园实施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 园长的主要职责。(参照工作规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园长工作的权利
(一)决策权。负责主持园长会和园务会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二)人事权。有权提名或推荐班子成员,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和职称动态管理制。
(三)财务权。依照国家财务规定,负责对幼儿园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统筹和安排,合理使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四条 副园长或主任可以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聘用程序,经过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副园长或主任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在幼儿园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幼儿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参与决策,负责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园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它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机构,在园长领导下工作。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支部、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团支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园长任主任委员。
(二)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改以及涉及全园的工作进行研究和审议。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园内教师、保育、后勤等教职工代表组成,是幼儿园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幼儿园章程草案。
(二)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及园内其他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三)讨论教职工的奖惩方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园内领导班子。
(五)讨论并送交各种提案,向园长及教职工代表推出合理化建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讨论审议全园重大工作。根据需要还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由全园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全园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议和落实工作,负责幼儿园内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处理教职工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2名家长组成,班级家委会由本班教师及家长推荐聘用,幼儿园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园长指导下定期召开,对园所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特色、重大决策有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权。
(二)参与幼儿园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总结,交流家教经验。
(三)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幼儿园提供资源信息。
第二十条 幼儿园伙委会由幼儿园长参加,后勤主管、保健医、伙管员、财会、保育员、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制定幼儿一周食谱,参与监督和管理,推出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
(二)保证膳食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
(三)为幼儿园提供最新营养和健康资讯,协助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工作的具体指导,争取社会各界对各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
第三章 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一生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教育教学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创造性、促进其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能力。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各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并充分利用园所优势,定期向社区和家长开放,参与社区文化、卫生、精神文明等共建活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努力完善并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体系。
第二十八条 本园以教科研为先导,重视课程的实践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健“以园为本,专家引路,教研参与,家园共育”的幼儿园教学模式。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家园联系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实现“一车两轮,家园共育”。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园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荣誉和利益,做到不惩罚和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园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馈赠,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教师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以师德为核心的园风园纪;师德良一道德优良,忠于职守;师德严一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师表端,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师学勤,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师业精,熟悉技能,精益求精;师德慈,热爱孩子,诲人不倦。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鼓动教师在职进修及其它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每年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奖惩,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教育部门表彰奖励,对在教科研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由幼儿园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待遇,按国家要求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办好事、办实事。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幼服务的观念,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四十条 幼儿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伙食等费用。
第四十一条 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办园条件的改善,在建设中体现幼儿教育特点、注重文化品位,提倡勤俭办园。
第四十二条 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建立建全园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三条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节假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实行购入的食品及原料索证登记手续,实行幼儿每周食品更换制,实行食品公示制,家长参与监督制。
第四十五条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互联网、校园网的作用,使用多媒体教学并建有本园的网站,为实施信息化教育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学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经县级以上妇幼机构体检合格方可入园。在园幼儿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为幼儿提供科学的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基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健全各项安全和卫生制度,有突发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
第五十条 严格卫生消毒制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管理,隔离及疫情报告。
第五十一条 创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十二条 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强特色,树品牌,聚人心,促和谐,真诚地赏识每一位教师和幼儿,健康快乐幸福每一天。
第五十三条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讯、防电、防震、防盗、防毒,经常检查校舍设备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需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第五十五条 本园的其他规章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制定,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知,并于20__年1月 日呈报_区教育局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_区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