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1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 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3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导致货物无法如期登机上船出口或无法正常进口,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应确认所提供的文件、单证、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律法规所许可,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必须提供出口许可证明的货物的出口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5甲方应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全符合仓储保管和运输要求的包装,否则应对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的原因而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 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员对由于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 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 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 修改与补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 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 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 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2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3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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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 月 日 │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6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7
签订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空运,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空运委托书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委托书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委托上书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由此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委托书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空运委托书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途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九条货物出运后,乙方应于___个工作日内把结算联传真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核对,如_个工作日内无信息反馈,即可认为甲方已予以确认。
乙方按确认过的结算联于次月___日之前,将上个月(以日历月的最后一天为界)产生的应收运费开出发票并附上清单交给甲方,甲方应在回单上签收。甲方既不签收,也不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发票上所记载的运费,并愿意按发票上记载的金额支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航班起飞后立即开具发票,并承诺在航班出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每天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货物可以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投保,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控制期间发生丢失、短缺、损坏等情形,由保险公司根据货物实际损坏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货物没有或不通过乙方投保的,其货物在乙方责任控制期间发生丢失、短缺、损坏等情形,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货物丢失、破损、延误而引起的任何间接或特殊损失(包括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声誉、内容利用或机会损失)。
第十一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对由航空公司、罢工、战争、骚乱、自然因素、机场或政府当局实施的操作限制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延误出货、货损等事故,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处理善后事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责任将货物不正常运输信息反馈给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运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无或见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8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3.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4.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5.货物的合理损耗;
6.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承运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中国民用航空货运单
出发站
到达站
收货人名称
电话
收货人地址
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地址
空陆转运(如适用)
自_____至_________
运输方式
货物品名
件数及包装
重量
价值
计费
实际
航空运费
¥
储运注意事项
收运站
地面运输费
¥
空陆转运费
¥
日期
中转费
¥
其他费用
¥
经手人
合计
¥
(货物运费总数以角为单位,角以下四舍五入)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9
1、甲方负责技术交底并控制厚度,如因沥青面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派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操作员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好质量控制和机械操作工作。
3、甲方对乙方现场交底后,乙方应对现场原有的设施等进行保护,如原有设施等有破坏,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4、乙方负责路面施工的封闭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5、沥青砼数量的确定原则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派专人监磅,甲乙双方过磅签字后生效。
6、乙方负责提供发票。
一、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预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付至全款的50%,余款春节前结清。
二、责任
1、施工前7天,甲方通知乙方做好施工准备,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准备施工道路的垃圾和障碍,确保道路基层的平等度和清洁,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施工中应提供相关人员做好面层沥青砼厚度。
2、窨井盖的安装以及施工乙方指导配合。
3、乙方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提前告知的工期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标准按交通部沥青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率,签字后生效。
甲方(需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民用航空空运货运代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事宜,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1.乙方保证其是根据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2.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仓储、航空及公路等物流运输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航空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4.甲方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外经贸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其中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必须盖有甲方公章。
5.甲方同意将揽取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出运。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交代准确的装卸货物地点,出发、到达时间,因指定交接货物地点有误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做箱,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7.本协议受《SIFF代理义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该标准交易条款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第二条:单证制作要求
1.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单证必须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并且传递及时,在进口业务中,为避免疏港的产生,甲方应当更加注意单证传递的及时性。 2.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晰外,还必须显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联系人、订舱日期、运输条款、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
3.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紧急措施。
4.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关日前三天前交给乙方,给乙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乙方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快办理订舱手续并及时向甲方通知订舱的情况,对超过配载时限、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5.甲方应在船开之前将委托书内容更正情况书面盖章后通知乙方。
6.甲方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的要求,并做到单单相符,且与集装箱内货物相符,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二天交给乙方。
7.由甲方自做包装箱时,纸面装箱单的制作必须符合港口要求,并做到与集装箱内的货物和报关单证相符.
第三条: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
1.乙方,承运人,及其代理,签发的提单,乙方承担提单条款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2.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书面保函,乙方在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计收
1.人民币国内费用以乙方给予甲方的协议价计收(或以逐票确认形式),操作中产生的以外费用乙方按实际向甲方确认并收取;
2.海洋运费的计收标准:
由于海洋运费经常随市场变化而变动,为明确双方的合同价格,特制定以下规则:
(1) 以乙方制作的对外运价本或以乙方专门为甲方制作的运价本为准。
(2) 若无运价本,则以甲方在订舱时,乙方市场部业务主管在“集装箱托运单”上批注的运价并签字盖章为准。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如有运价调整,则以乙方书面方式发给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获得认可后生效。
(4) 如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则甲方在订舱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若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和无运价确认,乙方仍按乙方的公布运价向甲方收取海洋运费。
(5)甲、乙双方各自与船公司协定的运费协议价,双方共享。
第五条:海洋运费和人民币费用的结算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结算
A.付款交单:只有在甲方付清该票货物的所有运输费用后,乙方才签发提单。
B.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后二十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运输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C.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甲方以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甲方在受载船舶到达目的港前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并附上所付的发票号码,以便双方对帐。
D.信用结算: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每月十日前甲方将上月(1日—31日)应付的所有费用帐目对清,并在十五日前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以便双方对帐;信用额度:_____整。
E. 备用金结算:甲方先汇付一定数量的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出运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然后再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扣押提单;
F.进口费用的结算:甲方在船到目的港前应付清海洋运费,关税、清关费用(包含三检),陆运费和其他正常,合理的费用,本着双赢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如甲方因正常的业务经营情况对付清款项存在实际困难,经乙方同意至少应付清上述费用的百分之八十五(关税需全额付清),剩余的费用在30日付清。
2.海洋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圆结算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美圆支付,若不能以美圆支付的,则应经乙方同意以乙方规定的美圆与人民币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3.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人,必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正本及其盖章的确认件,如发生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甲方应在规定付款期限内,及时足额付清所有费用。
4.甲方必须及时审核乙方开出的发票或运费清单,如有疑义应在收到发票或运费清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开出的发票金额或发出的运费清单进行结算。
5.甲方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议定的办法支付,没有适当理由不能作任何的扣减,拒付或以任何索赔或退佣抵付。
6.若甲方未按此协议签定的有关条款及时付清费用,乙方将以行业惯例善处所尽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负责;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报关单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条款,实行付款赎单制。
7.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承运人临时更改费率或增减附加费或增收其他应急费用,涉及本协议的有关运价承诺需要作调整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免责
1.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正常运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外包装完好而内物损坏的货物和内物短缺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货物的属性或本身的缺陷,或者包装缺陷,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其负面影响。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端解决
凡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和其他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凡是已与甲方建立货代业务关系的单位,乙方不得再承揽此货源,反之亦然。双方均不得有损害或不利与对方业务发展和信誉的言行。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的需求,双方同意将物流业务要求、物流服务及价格协议书和其它约定分别在协议附件中做出约定,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所有附件均需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承运船公司提单与运价条款,佣金协议等内容,双方均应向第三方保密。
4.关于正本提单,退税单,核销单,及其他重要单证,如一方亲自派人来取存在困难,另一方将把以上单证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交给对方,并以双方在随附的签收回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方已收到单证。如有遗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将根据实际产生的查验费用向甲方实报实销。
6.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报关订舱航运的延迟造成的损失,或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系由承运人(航空公司、卡车运输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乙方应予承担相关责任。如遇非乙方原因,并且乙方已经尽到谨慎、高效和专业的义务而导致的疏港,滞箱,污箱,坏箱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实报实销。
7.如乙方将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许可。乙方需保证第三方的资质,乙方应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负责,并承担视同为乙方操作的同等责任。
8.如货物在承运途中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反馈给甲方。
9.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解决。
1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若任何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