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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2025-03-24 10:36:01职场文书打开翻译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一)

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到达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到达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团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景,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回到的,事后必须说明情景,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请假期间无公休假。每月将考勤情景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二)

一、事假

(一)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3、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条中的第2项相关规定执行。

二、病假

(一)请病假条件

申请病假人员必须要有巫溪县人民医院或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治医生出具的近10天内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证明书。此证明书需加盖上述单位的疾病证明章和单位行政章且单位分管业务领导签名后有效。另持疾病检查化验、仪器诊断等结论性报告原件、医生出具的相关治疗处方和医院盖章的电脑收费单据(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若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有上述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

(二)病假审批及要求。

1、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最后报人事局审批。

2、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

3、申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进行病情统一诊断,所需费用由申请病休人员自行承担。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评,不确定考核等次。

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5、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请假。

6、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教职工连续病休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2、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教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三、婚假

(一)婚假期限

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可给予10个工作日的婚假。

(二)婚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教职工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间的本人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四、探亲假

(一)教职工利用寒暑假进行探亲,原则上在上班期间不另批探亲假。

(二)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及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自理。

五、女职工生育假

(一)产假期限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2、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六、丧假

(一)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二)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七、教职工出勤考核

(一)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假而走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聘用合同约定为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聘用合同约定为20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且不发给辞退费或解聘补偿费。

(三)辞退的教职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教育局、人事局审批;解聘教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并报送人事局备案。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构成

1、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中,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规定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考勤和各类假期登记工作。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四)

一、请假定义

请假是员工为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等形式。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前,员工应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级会根据请假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请假请求。

2、直接上级审核并批准后,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休假时间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再由上级审核批准后生效。

3、员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经批准的请假时间或者请假的形式,必须经过直接上级同意,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修改申请。

4、员工如果需要停止请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停止申请,并经过上级同意。

三、请假条例

1、病假请假须知:

(1)员工患病需要请病假时需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需提交有关医生的证明。

(2)病假的时间应该符合医生的建议。

(3)单次病假不得超过3天,如需要请假超过3天,应该提交医疗证明或出具健康状况证明。

2、事假请假须知:

(1)员工需要事假请假时应该提前请示直接上级,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请表,必须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2)事假通常只能请假1-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商议。

(3)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时间超过了原定时间,员工会被按缺勤处理。

3、年休假请假须知:

(1)员工享有年休假须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将会被注销。

(2)年假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核并上报人事部门后,生效时间为提交申请的日期。

4、婚假请假须知:

(1)员工结婚或办理婚礼,应该请假3天。

(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直接上级审核,最多请5天。

5、产假请假须知: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应该请假100天。(2)员工现场生产应该请假15天。(3)男性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调假请假须知:

(1)员工因婚姻关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的,应该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违规处理

员工因私原因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属于违规行为,在破坏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整个团队的稳定。公司将会根据情况对违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总结

请假制度对于企业的绩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能够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休息机会,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让员工更有动力工作。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请假制度数则,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同时,员工也应该认真履行请假的程序,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五)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六)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程序并准确计发薪酬,确保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力资源ERP系统(或紧密外包备案系统)的人员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

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应由本人向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主任或班长签字,主管领导批准,由员工本人交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开始休假。

1、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指工作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医疗期标准为: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不含10年,“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血液病、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所在单位研究,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D、 医疗期的计算标准为: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

E、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F、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内者(短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病、伤假期固定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80%;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9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100%。

G、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上者(长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改发病、伤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55%;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5%;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

H、 病、伤假期固定工资或病、伤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执行。

I、 员工获得全国及省级劳动模范和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不分工龄长短,6个月以内固定工资照发;6个月以上的病、伤救济费,按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发给。

J、 各单位要建立长期病休员工健康跟踪制度,视情况定期家访或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以了解健康恢复情况,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力的员工按时复工;对于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可适当调整工作。

1) 零星病假月累计5个工作日以内的,固定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除;

2) 超过5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发放标准按假期管理办法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 零星病假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当月绩效。

4) 工作人员请病假应提供的相应证明: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休假的,应提供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其它医院只承认急症初诊证明。)、一个月内累计申请休病假超过五天的需提供医院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书面诊断病例记录、化验单等相关检查诊断检查样本、治疗、药品收费单据等。

2、事假:

工作人员事假按照实际休假工作日发本人固定工资,(除特殊情况外,工作人员年度累计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

3、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⑴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⑵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工作人员因长期培训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2各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现上述第2,3,4项情形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⑶ 员工参加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疗休养,按疗休养实际天数冲减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数的,不作跨年度冲减。员工参加荣誉性疗养(如献血、劳动模范),不冲减年休假。

婚假,产假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销假

工作人员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分公司综合部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旷工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发基本工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后又要求复岗的,需要员工本人到综合部报到,部门主任不能擅自决定复岗请求。

(三)、其他规定

1、员工请假应有本人办理,确实本人不能办理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办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应在工作所在地休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所在地的',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个人承担。

3、员工休假期间要留有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的通信方式,遇有重大事件发生,要按照公司要求到岗工作。

4、员工休假超过三天以上的,休假前必须将其在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向交叉岗位进行交接,以确保休假期间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5、员工提出休假申请时,该员工的工作由该单位自行调剂解决,特殊情况向综合部提出用人申请。

6、遇有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⑵假期已满未履行续假或未经批准超假的

⑶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按规定时限不到岗的

⑷弄虚作假取得各类假期的

⑸工伤、病假、事假人员在休假期间从事与休假事由不符的

⑹弄虚作假取得出勤记录的

年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含),按自愿辞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每天上下班必须有出勤指纹记录,如有培训,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按指纹上下班者,需由部门主任提前告知综合部劳资。综合部每月将根据指纹机提取数据进行考勤,对少于正常出勤的工作人员,如无休假申请或部门主任的提前告知,将按旷工处理。如有工作人员指纹有问题,无法正常按指纹,请及时与综合部联系,以免影响工作人员出勤统计情况。

工作人员上下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营业厅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其他部门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每出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情况(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将处以5元的罚款,第二次迟到罚金翻倍,依次递增。只有上班指纹无下班指纹或只有下班指纹无上班指纹算迟到或早退半天,每出现一次将处以50元罚款,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加班安排的月份考勤,以指纹机提取的出勤数据为准。加班时间要求员工上下班都有指纹记录,只有一次指纹记录的视为半天加班处理,无指纹记录的视为无加班处理。部门主任以综合部核准后的加班审批表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并将总经理签字后的加班审批表交综合部劳资处,与当月考勤表一并存档备查。

四、员工出勤情况统计将计入年终员工综合测评;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七)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责任感,确保公司有序经营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实习人员、兼职人员

考勤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上班、下班两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者将受公司的罚款:一个月迟到5分钟之内的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将不作罚款处理,但这直接影响该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超过3次的将作旷工半天的处理;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需按时参加晨会);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元;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时以上的扣除当天工资。一个月迟到超过3次,每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计旷工一天的处理。

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报人事部备案;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进行审批备案,但人事部需先口头征得主管部门或主管经理的同意,并在审批单上做相关记录。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病假、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如需请假的,需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核查批准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无法及时请假的必须及时联系,经直属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岗位的第一天补填请假条交人事部,否则视旷工处理。

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超假期应续假者,未请示有关领导批准的,均以旷工论处。

5、假未满回公司需进行销假,通报人事部填写《销假申请单》,否则仍视为请假处理。

6、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7、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无故旷工达3次者,作辞退处理。

8、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部备案归档。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对照考勤记录与请假条进行复核,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部门。对当天既无考勤记录,又无请假条的`,作旷工处理。

长假的处理: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请长假者须做到:

1、超过5天的病、事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过10天(住院治疗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婚假:3天,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长假期的最高不超过10天。

3、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案;

②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5、工伤假: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2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休假期间,各部门需安排好值班制度,因公司原因引起员工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假期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八)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部规范,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在制定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时,必须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对员工来说,制定一份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应该包括一些基本的规定,包括请假的时长、请假的类型、请假的流程等等。请假的时长应该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来设定,一方面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到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请假的类型则要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做出科学的设计。比如,有些公司需要员工需要在办公室加班,而有些公司则需要员工经常出差,那么这两种请假方式对于不同公司来说,实际的管理规定就会有所不同。

另外,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还应该根据公司各部门实际情况来考虑如何落实,特别是针对那些敏感部门的员工,如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等,需要建立一定的保密管理制度。同时,在员工请假的过程中,要对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也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审批和管理。比如,对于那些高风险岗位的员工,请假要加以限制,确保公司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员工的权益和需求,特别是考虑到员工合法合理的请假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对于那些特殊情况需要照顾家人的员工,可以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状况,给予合适的请假时间,为员工创造一种温馨和关怀的`工作环境。

最后,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也应该注重落实和实施,建立科学的制度流程以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只有通过精细的实施和科学的管理,方能确保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严谨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规范,需要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权益需求,建立科学的请假流程,确保科学公正的审核和审批,全力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希望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合理有效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公司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越来越受到重视。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企业员工和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一个完善的请假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组织绩效和员工满意度。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运作流程、注意事项和改进建议等方面。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九)

作为企业的一项人事制度,请假制度的管理是企业日常工作中必须关注和实施的重要内容。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员工请假的种类、请假流程、请假的时间及期限等内容。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请假种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休假权利。请假种类一般分为带薪假和无薪假两类。带薪假包括年休假、病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无薪假包括事假、调休假、特殊假等。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时间,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

2.病假:工作期间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假。病假天数根据员工病情和公司假期制度而定。

3.产假:女性员工因妊娠、分娩、流产享受带薪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而定。

4.陪护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在生病住院期间,员工可以申请陪护假,陪护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5.事假:员工在工作中需要临时处理个人事宜,可以申请事假,事假的'天数根据公司制度而定。

6.调休假:员工在周末或节假日加班可以申请调休假。调休假的时间通常为相隔一周内。

7.特殊假:员工遇到重大家庭变故、婚嫁、丧亲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特殊假,特殊假的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二、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请假流程的规范化,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1.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在请假前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在请假申请表上填明请假天数、请假的种类、理由等信息。

2.请假审批:员工请假申请表交予直接上司相关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根据请假原因和公司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3.假期安排:员工请假期间安排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并将请假信息录入公司假期管理系统。

三、请假的时间及期限

请假的时间及期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主要包括请假时间段和请假的期限。

1.请假时间段:通常是指员工请假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员工须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时间段,并由直接上司审核通过后,提交人事部门确认。

2.请假的期限:请假的期限通常按照请假种类的不同而定。产假、病假、陪护假、事假等请假种类的期限不同。员工请假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否则将影响正常工作运营。

总之,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员工的知晓和遵守,营造和谐的企业管理氛围。同时,企业还应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做好请假制度的管理,为企业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十)

为了严肃上下班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局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考勤考绩和请假休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考绩制度是加强机关建设,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依据。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考勤考绩制度,及时如实填写好考勤考绩登记表。各处室和个人每月进行考勤考绩,各处室要认真填写《干部职工每日考勤登记表》、《每月考绩登记表》,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两个《登记表》都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要报局人事处备案。

二、执行年休假制度是公务员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体现,局领导高度重视年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合理安排休假,申请年休假和日常请假都务必遵循规定程序执行。

1、因事请假时,当年有休年假或探亲假的,都应休完年假或探亲假后,方可请事假。请事假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

2、正科级以上人员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超过1天的,务必由局长审定批准;申请法定休假或因事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

3、副科级及以下人员申请法定休假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还务必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

4、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的人员都务必填写《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请假审批表》,经审定批准后报局人事处备案。局人事处要对每月的'请休假状况进行整理登记,并向局领导汇报。

三、要求

考勤考绩制度是一个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每月考勤考绩,科室领导要认真负责、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局人事处及党办也将不定期对各科室的考勤考绩状况进行抽查,并适时公示,请大家务必抓好落实,确保考勤考绩制度和年休假制度执行落到实处。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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